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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一条疯狗

  几天后,他在酒吧处心积虑地邂逅了醉酒的林小深,将他从警察局捞了回去。

  但醒来后,少年走的格外无情。

  想起林小深说不喜欢猫,老是抓他,顾铭朗就买了条小金毛,天天牵着去那人的必经之路溜。

  终于有一天,他在遛狗途中,将流落街头的某个小可怜捡回了家。

  后来,小可怜爬上了他的床,成了他名正言顺的爱人。

  他对自己张牙舞爪,还喜欢使小性子,将房间弄的乱七八糟,穿他的衬衫糟蹋他的红酒,不肯起床还爱乱发脾气。

  但是又很乖很乖,乖到只需要陪他吃顿晚饭,就会眨着眼睛甜甜地喊他老公。

  他真的很好哄,一支草莓冰激凌就能收买。

  有时候坐那儿生闷气,叫一声,就会像条小尾巴似的黏过去,然后往他嘴里塞颗薄荷糖。

  薄荷糖吃完后,他就开始耍无赖“我的糖,你还我。”

  只能还一个薄荷糖的吻。

  然后就乖了。

  聚会上,有人说他来路不正靠脸上位,林小深直接拎着搬砖追了那人十条街,一群人都拉不住。

  还要回来跟他炫耀“老公,我帮你把他砸瘸了,惯的他!我让他好好体会下什么叫深沉的爱!”

  顾铭朗看着医院寄来的账单,上面一长串的数字,莞尔“这爱意,挺贵。”

  不过好在他养得起。

  那是他们最幸福的一段时光。许多情侣都有磨合期,但他们没有,仿佛生来就是天生一对。

  一个爱闹,一个惯着。

  默契得像一对老夫老妻,却又热恋得如胶似漆。

  直到陆辰星出现,林小深手臂被废,所有之前欠下的风雨都在此时降临。

  顾铭朗想起了陆秋辞的那位老师,那个伟大的天才,他觉得他会是唯一有办法的人。

  他回到了阔别许久的顾家。

  然而时机不对。

  季如风逃婚了。

  那本不该由他承担的责任,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重重地落在了他的肩头。

  婚礼上,林小深的耳光没有让他愤怒,他愤怒的是他身边的人,是弗兰克。

  听到这里,季如风终于微微动了下面部表情,抬眸“所以五年前他在被约克郡订婚,就挂了我的名字报复我?”

  吴顺叹了口气“但囚禁你的不是他,他就是想出口恶气。老实说,你看着人模狗样其实比谁都狗,就这顾铭朗还能捧你七年,我觉得他对你们两兄弟也是真不错了。”

  季如风低头剥虾“继续。”

  吴顺于是把话题接了回去“反应过来自己又被甩了,顾铭朗肯定是生气的,偏偏弗兰克还在,他早就气的失去了理智。”

  说到这里,吴顺有些感慨道“他其实是个情绪很稳的人,城府深,性子淡,很多次股东大会一群人声讨他一个,他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高高在上地就像在马戏团看一群跳梁小丑。”

  只是那时候他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也会成为这样的小丑。

  “他的生气方式如此幼稚,幼稚的不像他,找不到林小深,就把狗拿去送人。”

  吴顺想起来至今都还觉得无奈又好笑“其实我当时都猜到他会什么时候接回去了,最多不超过八小时,可能上着班都在说服自己去把狗要回来,而说服自己的理由很简单——林小深回来后会生气。”

  “但是没想到前脚刚送出去,后脚狗就被撞死了。”

  吴顺渐渐收敛起笑容,说“顾太太,也就是他母亲,找人撞死了那只狗,当着他的面撞死的。”

  “晚上顾铭朗回到家,面对的就是一盘新鲜的狗肉。那时候你回国了,所以应该没吃到,据说很美味,除了顾铭朗,顾家所有人都赞不绝口。”

  “那天,他眼睁睁看着自己当成孩子一样的,被家里人分食了。”

  “这些事,就连我都是很久以后才知道的。”

  吴顺说“我至今都不敢想象他那时会是什么心情,会是什么表情,也想象不出。”

  “几个月后,未来震慑娱乐圈近十年,捧红数十位顶流艺人的影视公司,在a城一个不起眼的写字楼诞生了。仅仅半年时间,在未来创下票房记录的国际影帝蔺深,以及首次举办世界巡回演唱会的乐坛天王沈御,同时诞生于他手下。而在两年之后,横扫歌影剧三大圈的国际巨星季如风——”

  吴顺将目光投到对面俊美的青年身上,缓缓道“——也就是你,开启了属于他的七年传奇时代。”

  顾铭朗丧心病狂的十多年,将整个a城搅的天翻地覆,捏住了无数人的死穴,让人对他恨的咬牙切齿,又对他闻风丧胆。

  可即使如此,吴顺依旧愿意与他为伍,哪怕被他算计也不动离开的念头。

  因为他确实让他佩服。

  顾铭朗不论进入哪行哪业,只要他想,他就是金字塔最顶端的人物。

  他所向披靡战无不胜,这辈子就栽在了三个字上——

  林小深。

  他从一无所有到一无所有,只经历了一个林小深。

  季如风取下手套,双手交叠抵着下巴“顾铭朗回国建立天端那一年,我听说顾太太身边的司机换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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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顺惋惜“两颗子弹,握方向盘的手跟踩油门的腿一起废,下半辈子也就只能替顾太太养养花了。”

  他摇摇头,看向季如风,忽然愣了下,莞尔“看得出来,有人过得很幸福。”

  季如风顺着他的视线,看见了面前,那盘不知不觉给剥好的毛豆跟虾肉,也笑了下“习惯了。”

  吴顺忽然突发奇想“七年后,你跟沈清不会也走上跟他俩一样的路吧?那时候……”

  “不会。”季如风出声打断他“你说的故事很精彩,但其实有很多细节都不清楚。”

  吴顺好奇“比如?”

  “比如我逃婚的时候,陆秋辞正跟着他那位天才老师在实验室学习。”

  他话题一转“最近我听了个很有趣的理论,是医学界发现的某双学位博士关于一项研究的手稿,里面阐述了al获得人类感情的可行方法。因为那位博士恰巧医学成就极高,所以他在寻求赋予al情感的途经时,反其道而行,开始寻找人类情感的起源,并尝试控制情感,最终他从医学方面找到了答案——身体激素跟化学物质的均衡状况。”

  “他跳出心理学的范畴,将人归类成一项项的数据跟微观粒子,提出了人类情感可以受药物作用控制的说法,并且付诸了行动。”

  吴顺轻轻蹙眉“我觉得你下面的话会颠覆我的认知。”

  季如风问他“你相不相信,在经过药物的作用下,人的喜欢跟厌恶是会发生极大改变的?”

  “你直接告诉我这项吃饱了撑的的项目是谁提出来的吧。”

  “任清影。”季如风说“陆秋辞的那位天才老师。杰森当年用来催眠我的方法,也是从他那儿来的。”

  吴顺由衷道“我很庆幸他死的那么早,不然想杀他的人肯定非常多。”

  季如风接着说“任青影被成为学术界的疯子,他提出的大部分理论都不符合人伦常理,所以他最后连实验室都被剥夺了。”

  吴顺恍然大悟“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五年前你炸掉那两个实验室,陆秋辞会跟你拼命了,那是建给他那位老师的。”

  “对,药剂做出来后,实验室就被剥夺了,这种药自然不能找小白鼠,必须要用人做实验。”

  季如风忽然笑了下“我很庆幸自己当年回了国,不然……”

  吴顺已经明白了,讷讷道“不然陆秋辞就不止拿顾铭朗试药了。”

  兜兜转转,最后发现,其实丧心病狂的那个人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丧心病狂。

  就像一条疯狗咬了主人一口,被咬的主人很委屈,想不通曾经那么乖顺可爱的它,怎么会突然伤害自己。

  主人被咬疼了,但还是红着眼眶不肯松手。

  他觉得是不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好,是不是以前欺负它太过分了,所以生自己气了。

  于是他开始学乖,开始惯着它,每天给他顺毛,想让它变回原来的样子。

  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熬干了心血,那只狗却越来越陌生。

  曾经温暖包容的小金毛变成了藏獒,强大了,但也可怕了。

  他每天都在担心被咬一口。

  直到有一天,他看见原本只独属于自己的狗,却让其他人摸了它的毛发。

  于是,他哭着将它赶了出去,不要了。

  可是那条发了疯的狗不肯走,它堵在外面,在门口狂叫,用怒气表达心底的不满,一副要生吞活剥了他的气势。

  可它不知道这样的它有多可怕,被吓坏了的主人在房子里哭的无力又委屈。

  他好怕,他被咬怕了,咬的他好疼好疼,浑身都是伤。

  他们僵持不下,互相折磨。

  主人始终不知道狗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开始觉得它不爱自己,从来都不爱,不然怎么舍得咬他呢?

  后来,那只狗死了,他又重新养了一条乖的。

  医院里,纪辰从病房出来后匆匆下楼,刚准备上电梯。

  电梯门开了,里面走出来一名黑发青年。身形高挑,清瘦颀长,口罩上方露出来的双眼黑白分明,清清冷冷,眉宇间又带着些许戾气。

  纪辰看见他笑了下,说“是来找季先生的吗?他几个小时前就出去了。”

  沈清没有说话,拉下黑色口罩,露出明晰干净的下颚线。

  “如风让我问你。”沈清从电梯里走出来,纪辰这才注意到,他手里有根棒球棍,“顾太太给了你多少钱,让你挑拨离间顾铭朗跟林小深。”

  纪辰面色一白“他……”

  “他说顾太太给你多少,回头他双倍烧给你。”

  “……”at还有两章完结

  写到这里我想说,所有的东西都是我胡扯的,包括医学催眠al什么鬼,是我胡编乱造的,但感情不是。

  虽然有人可能会骂我,但我还是想说,顾铭朗很爱林小深,就像季如风爱沈清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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