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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饮鲜血代胭脂05 温……

  温斐觉得今日身上更酸痛了,脑子也昏昏胀胀的,他手中拿着杨招娣的卷宗,似乎感觉到其中魂魄身上的怨气在逐渐消散。

  温斐无奈道:“杨氏啊杨氏,我这可是冒着受罚的危险帮你,你可千万别给我找麻烦,切记要报仇只找你的仇人,不可伤害无辜,不然害我受罚事小,损了你的阴德,可就……”

  正说着,怀中令牌响起,温斐一喜,心想莫不是仲羲那厮终于有消息了!?

  温斐抓紧掏了出来,令牌幽幽绿光传来个十分欠打的声音:“温小狗,你跑哪去啦?我去葫芦洞里找你,怎么没看到你人呢?”

  温斐眉头抽搐,咬牙切齿地答道:“陈、少、野!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许这样叫我!”

  那边答道:“好好好,别生气嘛,我好不容易出关来关心你一下,你就这么凶巴巴的对我……”

  令牌那头的人叫陈少野,他本是一颗车前草,具体是哪座山头的草他自己也搞不清了,按照他的说法是,他那时正在山里长得好好的,沐浴灿烂阳光,吸收日月精华,和周围普通杂草野草一样平凡,本来是不可能有机缘修成人形的,结果某日天象异变,霎时间天雷阵阵风雨交加,或许是恰好碰到哪路神仙在斗法打架,其中一个大神仙没打过,一大口神仙血吐到了他根上,灵力涌来,他也得了仙缘,只记得当时那大神仙又哭又喊,模样十分狼狈……可那时他有这等机遇,喜不自胜,哪里还能管别的。

  不过神仙就是神仙,就连他掉的眼泪都蕴含如此大的灵力,那位大人不知哭了多久,声音都要哑了,血也流了一大滩,正好被他这株车前草照单全收,自此修成灵识,得以成形……

  后来机缘巧合下,他到了地府也当了鬼差,认识了这最不务正业的温小狗,二人打牌吃酒,值班溜号,好不惬意,堪称地府两大害群之马。可惜他终究是草木成精,修为不够,底子也差,前些日子办差的时候竟然被只妖怪给打伤了,害得他哇哇吐血,差点没魂飞魄散,如今好不容易修养好了,想起这段时日闭关养伤着实无聊,自然要先寻他的狐朋狗友中的狗友——温小狗解解闷,毕竟他最爱和温斐混在一起。

  温斐依旧没好气道:“小草大人,我忙着呢,没空跟你闲扯淡,你要是闲的慌,自己去找日游神夜游神玩去。”

  那边听了,也十分愤慨:“什么小草?我乃车前草!!!有名字!!陈少野!!!多好听!!!不玩就不玩!我知道你,你现在就是有了新欢,忘了旧爱!哼!薄情寡义的狗子!”

  温斐吼道:“什么新欢旧爱?!你有没有读书?这词是这样用的?没读书就别学人家瞎用成语,算我求你了,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陈少野:“你看看,你看看,恼羞成怒了是不是?别以为我不知道,我一出来就听说了,你现在和那个姓仲的走的这样近,你从前不是最烦这种无聊的人了吗?”

  提到仲羲,温斐心中无名的火就来了,“我!乐!意!你管不着,你怎么这么婆婆妈妈的,说了爷在办正事呢,若是耽误了,小心我上大人那里告你一状,赶紧滚滚滚。”

  陈少野痛心疾首:“好你个温小狗!喜新厌旧!我要把你在葫芦树下埋的那些酒都给你喝光!”

  温斐气急,嘴越说越快:“你住手!那是我存了好久的佳酿,你要是敢偷偷喝了我跟你没完。我要把你丢进酒坛子里泡酒,而且我说了不要叫我温小狗,喜新厌旧这词也不是这样用的,温大爷我名字这般与众不同,你非要哪壶不开提哪壶,你这根傻草!你老实呆着行不行,等我回来我给你带上好的瓷器!”

  最后一句话一出口,那边的草君明显十分兴奋,“真的吗?真的吗?那就这么说定了不许反悔!”

  温斐不想再理这根烦人的傻草,收回令牌,看了一眼天色,还早,还有时间去给他挑挑好瓷器盆子。他心中想,看来要尽早把杨氏的案卷了结回去,不然葫芦洞下那几坛好酒怕是要遭殃了……

  日头正好,温斐在街上闲逛,却发现不管是卖东西的还是买东西的,人人都是神色紧张,脚步匆匆。大概见他面生,又是一身黑衣,连从他旁边路过都避开好远,温斐挠挠头,自己难道这么可怕?

  想了想,他还是找了一个角落换成真身,不用猜也知道,一定是近些日子杨氏搞的事情让这些普通人人心惶惶,且这村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人口稳定,家家户户之间哪有什么秘密可言?往上翻三代,你家祖宗做过什么事情邻里之间都相互知晓,更何况他一个外乡人的模样出现在这里,难免人让人家疑心,故而换回真身,一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黑狗,没了那些警惕害怕的目光反倒自在些。

  温斐看了看四周,决定往人多的地方凑。

  果不其然,街头那边一个水粉摊子便站了几个妇人,年纪大约在三四十岁左右,衣着朴素,身材臃肿,几人叽叽喳喳压低声音在说些什么,脸上表情眉飞色舞,一会儿挤眉一会儿弄眼,精彩纷呈,温斐看了心里痒痒,连忙颠颠走过去,听听她们到底在说什么。

  一微微有些瘪嘴的妇人道:“哎呦,可不是嘛……听说啊,是给打鱼的捞起来的!”

  她旁边一个妇人听了面色惊疑不定,“我就说有古怪吧,若是淹死的,难道不会浮起来不成?我听说啊那尸体重的很!打鱼的那个还以为捞着大货了呢,结果捞出来这么个玩意儿,人都吓傻了!”

  瘪嘴妇人又道:“是啊是啊!这是肯定是鬼给缠着了,压在水底下不让上来!”

  还有一个头稍小的吊梢眼妇人道:“还有还有,你们别不是忘了吧,那条河以前也出过事……”

  “呀!对对对!可不就是那里嘛!连位置都分毫不差!”

  “这谁能忘呀?当初王家那个儿媳妇不就也死在那河里嘛!”

  瘪嘴妇人忙道:“唉……这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是不知道,她当时是带着自己刚出世的娃娃跳的河!王家杨家都没来人,还是等母女俩尸体浮上来之后,人家报官送走的……”

  “喂喂喂……也是个苦命人呐,摊上这么个爹,又嫁了这样一家人,好端端想不开就这么走了……”

  “那也不应该害人呐!你瞅瞅,好歹是自己亲爹!那杨三刀死得……”

  “是啊,一个屠户的女儿能嫁进王家,也算是攀了高枝了,怎么这么不知好歹,要寻死?”

  “嘘!别乱说话!我听说这枉死的鬼怨气大着呢!”

  那妇人脸色一白,忙捂住嘴不敢再说,另一个人道:“说来说去还是她自己不争气,她当时要是生了个儿子不就好了!王家好歹还有是有点家底的,总不至于……”

  瘪嘴妇人一听立马驳斥,“你这人说的什么话?生男生女还能她一个人说了算,这命里有就有,命里没有就没有,还能怪她一个女人家不成?这王家也忒不是东西了,好好的一个人活生生把人给逼死了,这都是报应!”

  方才说话的妇人颇有些尴尬,“我不就这么一说嘛,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这么想,她既然又勇气去寻死,怎么不想着好好把孩子带大来,把这些年熬过去不就好了?谁还不是这样熬过来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多年媳妇熬成婆,大家都一样。”

  “诶!我听说王家已经让人去找道士了,说要驱邪!”

  “王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仗着家里读了几句书,有点小钱,平日里就爱狗眼看人低,那王先生还是个教书育人的呢!也是嫌贫爱富的很,有钱人的子弟,他语气都和蔼一些,穷苦人家的孩子送他那去他就爱搭不理的。”

  几个妇人交头接耳,从王家说到杨家,又从杨家说到李家,李家说到赵家……不知哪里来的这么多消息,温斐听到后面无非就是些家长里短,闲言碎语,用爪子挠了挠耳朵就走了,谁知没多远就被围了起来。

  是几个小娃娃,“哎呀!是一只小黑狗!”

  “哈哈哈长得真丑,黑黢黢的,嘴巴好想还有点歪,和块碳灰似的,哈哈哈丑死了。”那小孩说完一网子下来将小黑狗抓住了,几个娃娃围得更紧了,饶有兴致地抓着狗子摆弄。

  “汪汪汪!汪汪!”温斐凶巴巴地叫了几声,你才丑!小屁孩!还不撒手咬死你!

  “这狗腿好像还有点瘸诶,怎么长短不一样呀!这里还有一块好大的伤疤。”

  “让我看看,让我看看,真的呀!它长得也太丑了,歪嘴瘸腿的,哈哈哈。”

  “从来没见过它,应该是流浪狗吧,没人要。”

  “它会不会咬人啊,流浪狗很脏的,会不会有什么病啊?”

  “你怎么这么胆小!真是一个胆小鬼,不管他,带走,咱们拿去玩玩。”

  温斐心里白眼都要翻上天了,脚一蹬就要跳下去,谁知那小孩抓得死,叫他压根无法动,那小孩儿见他这样凶也不怕,另一只手就要过来揪他尾巴。

  温斐大怒,欺人太甚!不!欺狗太甚!

  嗷呜一声,他用力踢开抓着他脚的手,还一脚蹬在那小屁孩脸上,留下一个黑乎乎的狗爪子印,那小孩气得不行,一边哭一边跑着来追温斐。

  温斐撒丫子就跑,回头一看,那几个小屁孩的身影越来越远。他心中得意,小屁孩儿,爷还能让你给追上咯?

  再一回头直直撞上一双白靴,温斐疼得龇牙咧嘴,汪汪直叫,好狗不挡道!什么东西拦你温大爷的路?

  温斐抬头一看,原来是个年轻男子,容颜如玉,眉目如画,他一把抱起温斐替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又将他举起对视,不知为何撞上那双深情款款的眼眸,温斐竟然觉得十分熟悉,好像在哪见过这人一般……

  那人唇畔露出一抹很浅的微笑,犹如山间冰雪消融,风光霁月,说不出的醉人。

  那人开口道:“你这个小没良心的,我养了你这么久,为你费尽心思,你竟然说跑就跑,说忘就忘,你究竟是狗还是白眼狼?”

  “汪汪汪!”温斐心中滑过一丝同情,心想这人长的人模人样的,别不是个是个傻子吧?自己养的狗都能认错来?难不成如今这个世道小黑狗这么受欢迎?不像从前人人喊打了?

  那人又说:“罢了,我跟你计较这些做什么,这回我一定要看好你,不再叫你乱跑了……”

  温斐白眼快翻上天了,果然是个傻子,病得还不轻,对着一只路上捞回来的狗说这半天话,唉,真是可惜了这张俊朗的脸蛋,若不是个傻子一定前途无量。

  不想再与他纠缠,温斐张嘴就咬,那个人吃痛却并未放手,只是微微皱起了眉头,苦笑一声稳稳将他放下道:“算了,你先走吧,待我把事情弄清楚再来寻你……”

  温斐一撅尾巴,摇了摇耳朵,不理会他的自言自语十分潇洒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