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水发现自己是着魔了,他好大的胆子,敢把自己的眼睛和心思投放在公主身上。
邪心一起,恶念丛生。
他用了一些现在看来非常幼稚的手段来“勾引”公主。比如故意在她路过的时候舞剑,喝酒,或者月亮底下,摘了树叶,吹一些拙劣的乐曲,甚至找茬口与公主府的侍卫打上一架,再闹到公主跟前去,让她评理。
公主浸淫宫廷,见多了争宠的手段,若是有心,自然会“上道”。
他理所当然的失败了。
公主只觉得,这人怎么这般多事。咿呀,好烦。是将军的人,罢了,那我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了。
“……就像一只开屏失败的雀鸟,只有华丽的羽毛有用吗?没用,得有鸟窝。”
老棒头哈哈大笑,眉眼间是掩饰不住的嘲讽。“年轻人,你有房吗?”
他当然没有,并且也没想过要有。
想当驸马的时候,才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没钱没权没地位,哪哪都不行,但当男宠的话,只需要长得美就行了啊!
你看,换个思路,立即大事变小事,难事变易事,要得就是一个突出核心优势。
林知水是个极好看的少年郎,浅牙色的皮肤,淡色的瞳孔,薄唇殷红,发丝极黑,凤眸挑高,笑不入眼的神情让他看起来很聪明,秀外慧中这个词仿佛就是为他准备的。
安和觉得面善,她印象中见过这种类型的美人,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说起来,安和在锦绣成堆,奢华迷离的京都生活了那么久,环肥燕瘦,燕赵风姿不知看过多少。她过眼而不入心,只觉繁花满目也是人间常见之景。
现在于荒凉边城呆太久,再看到一朵花,便觉新奇而珍贵了。
啧,久不见牡丹,便觉荷花好。
她嫁过来时,安佳公主曾经说过,到了边地皮肤容易粗糙黑沉。
她在这里生活久了,发现这里大多人,无论俊美或平庸,肤色总是偏重。但林知水却不同,他天生带着晒不黑的优越性,明明跟秦昭在军营厮混那么久,却依然有一身江南水乡的清灵雾气。
她在骑马的间隙,坐在鲜花竹席上喝茶,微风习习,云与彩霞的光景下,那少年漂亮的出奇。
就是性格不太好,安和心想,他跟自己的侍卫比赛射箭,结果输赢还没分明,就因为弓箭纹准不准闹到自己跟前了。
林知水穿着绿衣长衫,浓郁的颜色好似树梢上掉下来的一片清脆呱啦的叶子,在将军府一片或灰或白的人群中,脱颖而出。
黯淡的天色下,他是那新发的春林春叶,带着不合适宜的生机和漂亮。
他在舞剑,这个季节,山林中没有繁华如锦,却有一大片杨树,当此季节,杨花漫天,纷纷如雪。
枝头绿叶地上白花一起被剑气卷起,在日光下绚烂如银,又如撕碎的云霞,恍惚间安和仿佛看到成精的仙鹤。
她心中澎湃着罕见的热情,只觉手臂和手心都在发烫,她也想这样,有朝一日,剑卷流风。
忽听一声龙吟,林知水剑身微抖,平地跃起,踩上树干折身而回,刹那刺出五剑。衣摆被风挡起,他似乎已没入白花雾中,倏尔雾气消散。
安和只觉寒风扑面,他已收剑在身,收住去势,稳稳站在她面前。
他在诱惑她,很认真的那种。
现在他觉得自己这种行为绝对不算不道德。
他只是想让公主开心而已,他有错吗?!
“你负责养马,竟然也会用剑。”
“我们亲卫队的兵勇,或多或少都有两下子。”
安和点头:“不愧是将军的亲卫队。”
林知水:……
家人们,谁懂啊,一整个无语住了。
我若是能活在公主的眼睛里就好了,她看着我的时候便看着我,心里便想着我,而不是转几个弯就都落在将军身上。
秦昭私下里总是很安静,静静的坐在马车上,静静的呆在小屋里,静静的守在军营中。与众人心目中鲜衣怒马,威严盖世的将军不同,他更像个波澜不惊的隐士,如果不是有事要做,他可以守着自己的棋盘,茶壶,一磨就是一天,不出门——说不定甚至不愿意下床。
总之,很无趣很枯燥的一个人。
就林知水冷眼关照,他跟公主的夫妻情趣仅止于请安而已,他多年的生活习惯一成不变,并不曾因尚主而有何改观。
然而沉迷爱情的女子可以把对方的一切美化,哪怕见过世面的公主也不例外。在安和心里,秦昭的一举一动只言片语都有趣极了。
林知水已经高度参与了公主的生活,安和挥剑,骑马,乃至日常休闲娱乐都会召他来陪伴。但秦昭回来了,他就得退下,驸马的名号让秦昭做一切都顺理成章,他才是该光明正大陪在公主身边的人,而他林知水不过是趁人不在,窃取了些许快乐时光的小偷。
秦昭总是很忙,日理百机,日理千机,日理万机……大到下一步的作战方略,操练兵阵,小到树上的乌鸦窝被风吹翻。
但他总会回来的。
将军与公主聚会,林知水拿着硬毛刷子给小马梳理毛发,小马非常舒服,嘴里发出咴咴的叫声。
林知水养马属实术业有专攻,伺候的马爷服服帖帖。马舒坦,公主就舒坦,但公主舒坦了,只会觉得,“将军送我的马好棒棒啊”,不会觉得“林知水好棒棒,把马养得好棒棒”。
这样不行啊,林知水心想,他们是后羿嫦娥,缠绵悱恻狗血鲜活,而我成了弼马温。
他静静地站在侧院的垂花墙后,看着公主与将军言笑宴宴,不知秦昭说了什么,逗得安和笑出声来,花枝乱颤,音如银铃。
秦昭有着丰富的阅历和颇为平易近人的性格,军队中闲暇时,也会同平西军的骨干成员饮酒说笑。根据他们的评论,将军人如春风,风致潇洒,与他交流,如饮美酒。
当然,这些风致潇洒对林知水无用。
他酒精过敏。
有时候,林知水也不得不佩服秦昭,他分明不爱公主,却还是能把公主敷衍的那么好,仿佛一个尽职尽责的爱人。
安和的脸上蒙着一层奇特的,属于恋爱中的少女才会有的辉光。他还是头次看到公主露出这般小女儿情态,不似平常那般高贵优雅,而是生动娇憨,甚至有些活泼的。
她看着秦昭就像小熊看到了蜜罐,眼睛一转,手指头一蘸,整个人呜呼起飞。
秦昭在白狼山斩杀了西齐悍将,万人军中斩掉了对方头颅。安和说起此事格外兴奋,她脸上满是红润而娇艳的光晕,好似芙蓉出水,牡丹带露,那种旖旎而满足的神情仿佛刚经受一场极大的宠爱。
林知水心中好似装了一只猫,那只猫开始不安分的伸出爪子,挠的他浑身难受……
将军与公主,虽是君臣,也是夫妻,他既然回来了,那自然要侍寝的。
更漏断续,这一夜将军府人都情绪异常高涨,将军与公主难得的相聚是堪比年节的大日子。
唯有林知水在幽幽夜色下沉默得站着,好似一棵秋天落光叶片,枝桠横天的树。
他的身体绷紧了,又疲惫的放松,放松后又再次绷紧,最后酥脆成一块风化的石头,轻轻一碰就整个倒下,然而他的灵魂一缕烟似的飘起来,张牙舞爪的扑向屋檐,扑向珠帘,扑向床帐。
他们做了,竟然真得做了,真得同榻共寝,鱼水之欢。
秦昭是驸马,这是他该做的,安和是公主,这是她该享受的,她以前不需要的,但现在需要了,所以把搁置在一边的东西重新拿出来了,仅此而已。
但林知水不管,他就是要生气,就是要悲哀,就是有满腔满身的焦躁和痛苦。
约莫一个时辰后,秦昭离开,安和披着软红的睡袍来送他,那缠绵而柔软的身影,好似月光下的一瓣桃花。
这是秦昭的个人习惯,他可以侍寝,但不留宿。公主对他这个习惯非常尊重,大抵机警惯的人,换了地方容易睡不好。而且秦昭不说,她也知道,她能被悄无声息迷晕了放到男人床上,说明她身边的人不太干净,各色眼线安插着,秦昭想回避也是正常的。
林知水怔怔地看着,伸出手去仿佛要接住这片花瓣,然而砰的一声,安和紧紧关上了房门,也关上了所有旖旎的幻想。林知水悄然退回了阴影里。
从那个时候起,林知水就发现自己不对,他内心装了一只鬼,一只魔,诱惑着他,支配着他,要他放肆,沉沦。
他的眼睛像一片薄刃在安和身上搜刮,试图从她身上发现些欢好的痕迹。他听说承受男欢女爱后,男男女女身上都会有不一样的风情韵味。
他开始不由自主地渴望有一天,她的明媚鲜活全都得益于他。
林知水终于忍不住了。他并不能亲近公主,却可以阻止公主亲近秦昭,而且并不需要太高明的手段。
总之,他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