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康乐是个彝族少年,但自小跟着父母迁居异地,他们家早已汉化了。
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他家的杂货铺里。
常乐留了五年的长发被剪来卖了,一共卖了三百块钱,给她买了一双三十块钱的雨靴,又给了她二十块钱当做零花钱,剩下的不是给弟弟妹妹买穿的就是补贴家用了。
她拿着那二十块钱,冥冥之中选中了那一家杂货铺,看着那些从未吃过的东西,她有些眼花缭乱了,两眼直勾勾地盯着。
然后一抬头便看见了一个皮肤略黑的少年。
确切的来说,这并不是很黑,是极为健康的小麦色,他的眼窝很深邃,黑而发亮的眼眸勾人心魄,鼻梁直而挺翘……他的长相若要用一句来概括,那便是集英气与秀气于一体。
简单欣赏完他的样貌,常乐也没忘了此来的正事,精打细算,最后只买了一些简单的零食。
两人之间除了一两句正常的生意往来之外,再无其他。
临走前,她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少年,内心平平淡淡的,不知所想。
然后,她看见一个中年男人推着一推车的货进去了,男人长相很是一般,膀大腰圆,力气极大,一箱一箱卸着货。
少年见状赶忙上前,她清晰地听见他叫了一句“黄叔叔”,然后也学着他的样子去卸货。
常乐并未在意这些,提着刚买的东西,满心欢喜地离开了。
而第二次见到他,便是在初一刚开学的时候了。
小升初时,学校会提前进行一次考试,就在开学前一天,以那次的考试作为分班的依据。
刚考完的那天下午,学校老师拼了命地改试卷,终于在那天下午六点多的时候,榜单排名出来了。
不出意料,常乐是全校第二十三名,她只是激动了一小会儿,因为她知道这是她因得的。
在她的名字后面,有一个叫“李康乐”的名字,常乐喃喃自语地念着这个名字,但她把乐读成了音乐的乐,以为是跟自己的一个读音。
结果,她身后立刻传来一个声音——“是李康乐,快乐的乐。”
她吓得猛一回头,然后就看见了一张熟悉但又想不起来的面孔。
迟钝了几秒,常乐脑门子一热,脸咻地一下红了起来,像两朵依傍在夕阳之中的红霞,晕透了半边天。
常乐结结巴巴地“嗯”了一声,然后挤开人群,冲了出去,生怕让人看到这令人脚趾抠的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