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御宅屋 > 都市小说 > 何以致拳拳 > 76 76

76 76

  第十章

  睡得正模糊时听到外面有人讲话,隐隐约约,似乎是在询问自己的病情。一个男人恭敬的声音,说:

  “是。不严重,只是因为饮食不当所以引起肠道感染。多休息一下,注意调理,问题其实不大,随时都可以出院的。”然后她模模糊糊中好像听见有人“唔”了一声,倒没说什么,她还沉沉睡着,神智只有一丝清明,但很快便又重新被疲惫翻卷进了幕天席地的黑暗中。

  半醒半睡间察觉到有一只手正在自己额头上缓缓地游走,九月的天气酷热难当,可他的指尖却是冰凉,指腹竟然还有微微的薄茧。薄言心里隐约知道这人是谁,可她那一刻竟然完不敢睁眼。因为陆东宁的动作实在太轻柔了,小心翼翼,仿佛自己对着的是价值连城的珍宝一般。

  她不敢动,但被他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又实在睡不着,简直觉得针芒在背,终于还是装不下去了,只得假装打了个呵欠,然后慢悠悠地醒过来。睁开眼,他果然正在看她,一双深邃如海的眼睛,眼角竟似乎带了一丝疲惫。他看见她醒来,先笑一下说:“终于睡醒了么?”听口气像是已经等了很久。她一向是很嗜睡的,摸过床头的手机看了一下时间,竟然已经晚上八点多了。不由有些头晕,饥肠辘辘的,浑身都已经软成了一团。头昏脑胀地从床上爬起来靠坐着,见陆东宁竟然还看着自己,不禁有些脸红,低着头,她声音闷闷地说:“不是叫不要来了吗?”

  陆东宁“嗯”了一声,没说话,沉默了好一会儿才突然说:“为什么不说不能喝牛奶?”

  声音平得没有一丝起伏,但薄言竟仍能从这样平淡的口气里听到他似乎努力隐忍着的怒气。她竟然一下子有些心慌,下意识地抬起头看他,紧张地解释说:

  “我不是的。我……我只是肠胃不好。从小就有的毛病,真的!不是牛奶的过错……”那么急,生怕他以为她生病是因为他给她买的那瓶牛奶,其实不是的,他们之间的距离根本就不是一瓶牛奶,他结了婚,他有妻子,他有身份有地位,他甚至还是她的老师,而她只是个一穷二白的穷学生。可那时的她多傻呀,只担心他会因为那瓶牛奶而突然间推开她,所以急着解释,因为年轻所以不知道其实这世上根本没有至死不渝的爱情,所谓的飞蛾扑火,自始至终焚烧的也许只有她自己,真正被感动的,也只有她自己。但那时的她那样年轻,而他已过了为爱痴狂的年纪,早已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商场上磨砺出一颗粗糙的心,然而她却看不清,至少那时看不清,他一身黑色衬衫,配着同色休闲裤,淡淡地坐在自己面前,虽是坐着,却仍是显得身长玉立,一身黑衣衬得面孔越发沉静如玉,她甚至觉得这样男人好奇怪啊,如此炎热的夏季里,一身黑衣居然也能被他穿得如此清爽干净,他的头发剪得短短的,看上去非常精明爽利。眼神暗沉沉的,看得她几乎不敢抬头,所以她说着说着声音就不由自主地低了下去,小声问他:“生气了吗?”

  他没说什么,只是伸出手来轻轻地抚摸她的头,动作依旧十分轻柔。可是她却紧张得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因为除了上次在车里,这还是她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近他,她紧张得连身体都在发抖,他察觉了。心在那一刻竟然微微颤动了一下,他一只手捏住她的下巴缓缓地抬起她的头,她是极美的,一双黑宝石般的眼,长长的睫毛微微地向上卷起,鼻子小巧挺翘,一双柔软的嘴唇,唇色绯红柔嫩,他看着看着突然俯下头去亲吻她,唇压下来的时候她的身体明显一震,他的嘴唇很凉,她觉得真是奇怪,这样炎热的季节,这个男人的嘴唇和手指一样,竟然是冰冷的。她只觉得吻上去像是冰,可是这样的季节,那一点凉仿佛是条小蛇般般顽强地钻进她的心脏里,奇迹般地让她觉得舒畅。

  他吻了好一会儿才放开她。额头抵在她小巧的鼻梁上,努力平复着自己的呼吸,鼻息和唇齿间喷出的热气痒痒地洒在她的脖颈间,她浑身都在轻轻地抖动着,右手压在他宽阔的肩膀上,似乎是想把他推开,又似乎是害怕他逃开,一直这样过了好久才听见陆东宁说:“饿不饿?想吃点什么?”

  他这么一说倒好像提醒她了,她的肚子竟然很配合地咕咕叫了两声,她顿时红了脸,低着头,老老实实地告诉他:“我饿了……”

  他不说话,看了她一会儿,突然从嘴角慢慢地溢出一丝笑意来,然后这笑意慢慢扩大,从嘴角一直蔓延到眼睛里,起初只是低低地嗤嗤声,后来竟然放声大笑,她都不知道他笑的声音这样好听,像是夜晚沙漠中叮当作响的驼铃,为这孤寂的天地带来难得的一片生机。最后她终于被他笑得恼了,红着脸啐一口他,嗔怪道:“还笑!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

  他没说话,站起身来把她的衣服递给她,说:“换衣服,我们出去吃吧。”

  第十一章

  去的是一家极有名的私房菜馆。馆子座落在胡同深处,建筑古老,青灰色的围墙堆砌出四四方方的一片天地,门口挑着两盏半旧的牛皮灯笼。这样的地方车自然是开不进来的,胡同口有人力黄包车正在那里候客,看见陆东宁,竟似认识似的,叫了一声:“陆先生。”可见他是常来的。陆东宁朝着那人轻轻点了点头,微微笑了一下说:“今天我们走一走。”

  三进式的清代私家花园,环境十分优美,一排排的雕花回廊从门口延伸进去,院子中央有两株茂密的石榴树,火红饱满的石榴密密地结了满枝。类似的地方薄言并不是没有来过,那还是他父亲在的时候,偶有闲情逸致,也会带女儿出来饱饱口福。那时的父亲在薄言眼里是极慈爱的,因为工作太忙所以没时间陪她,其实他心里也是非常内疚的。她十七岁生日的时候他亲自开车把她从学校接到餐厅吃饭,还送了她一条tiffany的手链做礼物,让服务生给她煮了长寿面,还一起切了蛋糕,跟她说薄言啊,爸爸平时工作太忙,一直没时间陪,千万不要怪爸爸啊。

  其实怎么可能怪他呢?再多的委屈也在那一刻烟消云散。因为收到了礼物,所以只是开心。根本没有注意到父亲的神色是那样的颓唐。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她在学校里接到电话,才知道父亲突然被双规的消息。

  这以后是很长一段时间的慌乱。她的脑子里一片茫然,只觉得身边人来人往,多是些穿着制服的大盖帽,或是严肃或是鄙夷或是不屑地看着她,他们不断地找她谈话,希望能从她的嘴里获得有关她父亲的罪行。她瞪着眼,张大嘴,只是茫然地看着众人,连那句“不知道”都完没有力气说得出口,有人不耐烦地敲着自己面前的桌子,威胁说林薄言,如果再这样不配合,我们不排除会采取一些特殊手段。

  她怎么配合呀?她什么都不知道!他爸爸在她心里一直是个清正廉洁的好官,她都想不通她爸爸怎么可能贪污呢?要那么钱干嘛呀?他唯一的亲人就是自己的女儿,他们父女相依为命那么多年,就跟普通人一样平平凡凡地生活着,他要那么多钱做什么呀?!

  她不懂,那段时间只觉得一切都只是一场噩梦,梦醒了就该好了,一切就会回复原样,然后一纸判决书决定了父亲和她自己的命运。

  林正洪,a省原副省长。其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786万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林正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

  然后她便开始了寄人篱下的生活。舅舅把她接回家,给了她一个暂时的栖息之所。舅妈是个典型的家庭妇女,对她倒是不差,就是言谈之间难免不会刻薄两句。也罢,很正常,过去她是林省长家不可一世的千金小姐,今朝寄人篱下,一切都是合情合理,她很认命地接受了这个现实。

  想到这里薄言的手脚冰凉,直到一双宽大的手掌轻轻地牵起她的手,她才不知不觉间安定下来,转过头,看见陆东宁正站在他的面前看着她,眼里含着一丝担忧,轻声问:“怎么了?是不是胃又不舒服了?”

  她轻轻摇头,微微笑了一下,说:“没有。只是想到了一些事情,所以一时出神。”

  鸡丝粥用文火熬成蓉状,入口即化,口味绵软清淡,倒叫薄言根本舍不得将它一口吞下。她喝粥的时候表情十分投入,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十足一个爱吃鬼的模样。不过她并不贪心,吃饭的时候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舀,然后慢慢地放进嘴里,小心翼翼地品尝,这个样子,可见她的教养是极好的。她穿着一件很普通的宝蓝色t恤,脖子上挂着一条精致的铂金链子,坠子是一款很复古的钥匙形状,长发披散在肩头,这么寻常的打扮,灯光下竟也是极美的。他只觉得自己什么也不做,就这样看着她一小口一小口地咽着食物,心里也是暖暖的,温暖饱胀得几乎快要溢出来。

  回到病房已经是半夜了。她睡不着,满脑子都是陆东宁,脑子里有一千一万个片段,每个镜头都是他。这个男人如此沉着安定,像一条闪电一样骤然劈开她的身体钻进她的心脏,她抗拒不了,也根本完不愿意抗拒。她还不到二十岁,还没有谈过哪怕是包括暗的任何一场爱。她想要去爱他,迫切的,热烈的,几乎是打算用焚烧自己的方式去爱他。她还年轻,所以不惧怕伤害,何况就算是受伤了,那又如何呢?成长总是需要代价,青春也需要些疼痛来深化和见证。所以薄言不怕。道德或是良知,这还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她只是个十九岁的女孩子,不知道其实爱情从来就不单单只是她和他的事,只要他们相爱,那么其它的一切都没有关系。天真,单纯、固执地只想要谈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殊不知这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没有人的爱情会是无条件的,毫无道理的,哪怕是陆东宁,哪怕是以后的她自己也不例外,可是这时候她多傻呀,把那样炙热单纯的爱寄托在陆东宁身上,所以,注定了会是失望。

  第十二章

  薄言从医院回到学校后,同寝室的傅晶晶给她带回了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上学年的奖学金已经发了下来。这对于她这样纯粹依靠奖学金和打工度日的穷学生来说,无疑是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薄言因为前两天住院,奖学金便由傅晶晶代领。从傅晶晶手里接过那叠钱的时候她不由得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因为口袋里的钱早已经所剩无几了。

  说到钱,她又突然间想到自己那天晚上办理入院手续的时候,似乎还是顾大公子付的押金。虽说这数目对人家来说根本不值一提,但怎么说都是个人情,她想无论如何都是要还的。

  就连蓝天她都说了,她生病那晚上真亏了人家顾俢捷,那么大热的天,三更半夜从西城那儿赶过来,一路狂飙至此,不说声谢谢那真有点儿说不过去。

  薄言记在了心上。第二天打电话给顾俢捷,电话那头说是对方暂时不在服务区。一连好几天都是这样,总找不到他,她也慢慢淡忘了这件事情。想着到底是少爷脾气,一句话说得不合心思就翻脸不认人,自己这么上赶着地找他道谢,倒好像巴结着他似的。于是暗暗生了一回气。

  至于坏消息,那就是清华不日将与北大举行一场网球对抗赛,赛事由两所大学的团委、校学生会体育部、两校大学生网球协会联合主办,香港某大型财团提供赞助。其实两校间类似这样的活动并不少见,但是更不少见的是这两家学校的学生遇到一起就总是喜欢互相别苗头,针尖对着麦芒,一般情况下谁也不肯轻易服气谁。听说这次的对抗赛搞得相当正式,赛事章程和规则都是由专业的网球运动员修订,裁判必须经过统一的考试选拔,合格者将被授予二级网球裁判员证书。

  薄言对体育一向兴致缺缺,倒是傅晶晶和蓝天她们兴奋得跟什么似的。因为可以见到隔壁北大临床一院的张小伟。林薄言第一次见到张小伟是在大一开学不久后的两校联谊舞会上,清华北大两边都来了不少人。薄言也兴冲冲地跟着同寝室的人去凑热闹。她从四岁开始就一直学跳舞,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到初二都在省里著名的舞蹈队混迹。她人长得娇俏,舞又跳得好,那一晚上几乎不断地有人向她邀舞,她也不记得这些男孩子中间究竟有没有张小伟,反正他从那时一直紧追着她不放。其实张小伟那个人长得倒是不错的,父亲是北大医学部的一把手,母亲是家知名报社的主编,爷爷据说还是国内某知名杂志的创刊人。这样的出身,以致于那时候北大张小伟追求清华林薄言的这件事情一度成为校园bbs上的热点话题。北大有好多妹妹特地到清华水木论坛上注册了账号灌水,一致表示不知道张小伟究竟都看上了林薄言什么,因为不知道究竟是谁干的好事,竟然偷拍了一张她穿着睡衣拖着拖鞋揉着眼睛头未梳脸未洗拎着两个加大的热水瓶下楼打水的照片。这张照片一出来哇塞效果那叫一个轰动,都说张小伟那什么眼神呀,居然看上这么个懒散邋遢并且力大无穷的女金刚!更有甚者似乎仔细研究过她的身材,一致赞同她就是传说中著名的“太平公主”与“飞机场”,气得薄言当天晚上脱衣服上床睡觉的时候仔仔细细地盯着自己的胸部看了一回,什么嘛,至少也是32c好不好!

  这一桩糗事闹得沸沸扬扬,薄言想想真是哭笑不得,不得不佩服现在的某些大学生娱乐八卦的本事。她想反正自己是堵不了别人的嘴的,大家闹一闹也就过去了。谁知道那位张公子原来根本有女朋友,正主儿找上门,指着鼻子大骂她是狐狸精、不要脸、勾引人家男朋友。林薄言是什么脾气啊?怎么能容忍得了别人这样诬蔑自己。当下气得脸都白了,脑子一懵,跨上前去“啪啪”毫不客气就是两耳光,那女孩估计也是从小到大娇生惯养的主儿,哪辈子受过这种气呀?“啊”有气无力地惨叫一声后华丽丽地晕倒在了地板上。围观者那叫一个惊讶,都说这女子怎么竟然如此心狠手辣,“piapia”两巴掌就把人家好端端的女孩子给打得晕了过去,林薄言心里大喊“冤枉啊~~~”,可根本没用,她就是比窦娥还冤也没用。这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n双眼睛都看见了,是她林薄言先动手,而且两巴掌就把人家给彻底收拾了,那彪悍,那泼辣,有目共睹呀!就连张小伟都开始出面澄清他对林薄言根本毫无意思,一切只是一场误会。于是林薄言又在bbs上大火特火了一回,不过这回论调已经彻底变了,大多数人认为是林薄言看上了张小伟他们家不平凡的背景,为了夺爱于是对张小伟的女朋友大动粗手。那时候清华论坛上不是特流行著名的“人生四大悲”吗,其中有两句是:“青春已大守空闺,嫁个老公是乌龟。”不知是谁又在下面偷偷补上了第五悲:

  “人生第五大悲,张小伟被林薄言倒追。”

  林薄言想到这里简直无奈了都,哭笑不得。偏偏蓝天和傅晶晶还在一旁笑嘻嘻地幸灾乐祸,因为这回的两校联谊赛,北大那边就由张小伟带队。用脚趾尖尖想都不难想到,只要那厮一过来,她的舒坦日子恐怕就要彻底被搅乱咯。

  第十三章

  还好这次的网球赛电视台派给了蓝天和另外一个男生去跟,林薄言也乐得清闲,因为这样不仅可以避开张小伟,又有了足够的时间外出打工。舅舅并不是没表示过要承担她的学费和生活费用,然而薄言不要,尽管他们家的条件其实不错。段志军是一家国营企业的副总经理,收入不错。舅妈为人有时虽然稍微尖酸了一点,但说到刻薄她,倒也谈不上,宽容点说就是刀子嘴豆腐心。惠雯一直是舅舅舅妈的心头宝,性格柔顺、长相乖巧,对她这个比自己长两岁的姐姐一直十分尊重,姐妹俩关系很好。薄言是一副不服输的性子,小时候因为父亲骄纵,又没有妈妈在身边照顾,所以事事好强,平日里吃不得一点儿亏。她比惠雯长两岁,所以很是维护这个妹妹。小时候两人在一起,一旦有人欺负她表妹,林薄言第一个站出来不让。有好吃的好玩的也总记得分妹妹一半。等两人渐渐长大,姐妹俩一起去少年宫学画,惠雯总嫌自己的画板太重背不动,薄言于是二话不说就把她的画板接过来背在自己背上。平时出去逛街买东西,惠雯的手里总是空空的,司机拿不了,薄言就接过来,反观段惠雯像个小孩子似的,一只手攥着冰激淋东张张西望望旁若无人地走着。薄言十四岁学会骑自行车,惠雯却因为怕摔所以一直到现在连自行车的车把都没有摸过,就现在两个人出去玩,也总是薄言骑车载着妹妹,三伏天里热得汗流浃背,还总是不忘回头问惠雯是不是很热。

  薄言的父亲是个独生子,林家到了薄言这一代只有她这么一个孩子。舅舅这边也只有惠雯一个女儿,所以说起来薄言和惠雯的感情深厚也十分正常。薄言习惯照顾妹妹,而段惠雯从小到大也自然而然地依赖她。

  在惠雯眼里,薄言无疑是很独立的,很坚强。高三那年姑父因为贪污入狱,人人都知道她有一个贪污犯爸爸,人人都知道林薄言现在不比从前了,从前她是林省长家的千金小姐,现在她的爸爸正在吃牢饭。她一度很替林薄言担心,怕她会因为突然遭受这样巨大的变故而深受打击一蹶不振。没想到竟然没有,她只是小小地消沉了一个时期,然后很快地振作了起来,开始更努力地生活,更用功地学习。因为清清楚楚地知道从此以后她就只能自己靠自己了。薄言从小优秀,大学考的是清华,惠雯却因为成绩平平而勉强上了某个二流学校的三流专业。并不是因为她不努力,她只是不聪明,尽管脚踏实地勤勤恳恳,可是成绩就是上不去,从小到大都只能算是个中等生,各方面资质也都一般。小时候不是没有老师会为段惠雯可惜:

  “那孩子,又乖巧又懂事,学习也踏实,可是不知怎么,成绩总是提不上去。”

  只是各人都有各人的缘法,老师们也是爱莫能助。

  薄言来北京上学的时候没有人来送她,舅舅把她送上火车,坐了整整一天,下车的时候错过了学校接站的班车,自己拖着一米来长的行李箱跑来跑去,满车站的人都回头张望这个娇娇弱弱的小姑娘,长相甜美,又瘦又小,拖着笨重的行李箱往台阶下走的样子让人想起觅食的蚂蚁。不是不辛苦,不是不心酸,只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有人呵护的痛,就更疼。没有人,欠矜贵。但坚强争气。

  薄言白天上课,有时候还要兼顾电视台和学生会的工作,一般只有晚上和周末才有时间外出打工。一个大三的学生,课业很重,能做的兼职也相对有限,有时候是在超市里做促销,有时候是在街头发单,有时候会到餐馆酒吧里端端盘子,虽然辛苦,但自己却能养活自己,她觉得还好。

  薄言现在的工作就是迎宾。穿着紧身的蓝色碎花旗袍,头发绾成一个精致的发髻,脚上踩着七寸高的高跟鞋,盈盈往灯光下一站,真真叫做亭亭玉立。难怪旧时女人为什么总流行穿旗袍,这东西实在是太显身材了,随意往身上一套,堪堪显得腰是腰胸是胸屁股是屁股,林薄言才往大门外一站,守门的小王就冷不丁地倒抽口气,回过神来由衷地赞道:

  “薄言,这东西也就穿最好看。”

  薄言听了自然得意,不过这种情绪也只持续了一小会儿,马上她就觉得不对劲儿。九月呀,夏夜呀,紧身旗袍呀,露大腿呀,蚊子跟轰炸机样嗡嗡直朝她身上扑来,她刚站了半个小时就觉得身上又黏又痒,简直受不了了。勉勉强强再站了半个小时,脚也开始隐隐作疼。为了工作新买的七寸高跟鞋,鞋跟明显有些磨脚,她站在那里惨兮兮地想,脚后跟一定已经破皮了。正在心里暗暗地数着秒度日如年,忽听耳边礼宾员恭顺地喊了一声:“欢迎光临。”

  一辆奔驰车上先下来一只脚,然后是两只,接着那人倾身步出座舱,却并没有站直,而是回身搭上另一只白生生的小手,扶了里面的人一把,两个人一起站在了车子旁。

  饭店门外的灯光其实并不刺目。因为是明黄色的,又暖又亮,密密地笼下来,照得眼前的一切都十分的光鲜亮丽。这眼前的两个人也是如此,男的风度翩翩,女的光彩动人,两个人往那里笔直一站,真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薄言将身子微微往外一侧,不自觉地给他们让出了一条路。

  再后来脚已不那么疼了,因为心思恍惚,不知道脑子里究竟都想了些什么,但是乱糟糟的,好像一瞬间转了无数无数个念头,可是仔细回想又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不知道自己都想了些什么,只觉得一颗心乱成一团的,倒不觉得时间有多么多么地难熬。最后还是那个姓杨的大堂经理叫了她一声:“林薄言,跟我进来一下。”

  她那一刻心里一动,并不想跟杨经理进去,可是又不能拒绝,于是和她一起去了后台更衣室。杨经理看她的眼光有点奇怪,不过却谨慎地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递给她一个很漂亮很精致的盒子,说:“拿去快换上吧。”

  她并没有动。这双崭新漂亮的黑色皮鞋,鞋跟很低,是坡状的,鞋尖上的碎钻在灯光底下灼得人眼疼。这样的一双鞋子,她在这地方打工,恐怕得辛苦一年、两年,或许更久也买不起一双。但是那又怎么样呢?不过就是一双鞋而已。

  第十四章

  她并没有要那双鞋,因为心里清楚地知道,再好的东西,如果不是她想要的,也没有过多的价值。十点半的时候林薄言下班,坐着公车回到学校,在校门口的面馆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馄饨做得很好,皮薄肉多,馅里面还放了一点点的小葱,因为常来所以老板和老板娘都认识她,给她做得那碗份量既足,汤水又多,薄言在汤里面加了满满的一勺辣椒籽,老板娘见了却特地给她拿了碟醋,说是现在这么晚了,吃得太辣只怕对肠胃不好。

  薄言心里十分感激。因为虽然他们都是生意人,可是这份细心和关切却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她吃得很香,很卖力,把满满的一海碗馄饨汤都给喝了,最后吃饱喝足,抹了抹嘴站起来告辞。

  夜晚的校园静悄悄的,路灯微弱的光将人的影子拉得老长。薄言像只蜗牛一样慢吞吞地散着步,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想,自己也真是自寻烦恼,今天晚上的情形,就算是要吃醋也轮不到她林薄言,人家又不是没有老婆。但仔细一想仍觉得生气,因为觉得那个人仿佛认定了她是中意他的钱,挽了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出现在她面前,因为担心她吃醋,所以就随意地丢几个钱出来哄一哄,以为她也会笑靥如花喜笑颜开忙不迭地把东西收下。

  她偏偏不。一个人在酒店外面站满六个小时,回到更衣室换了衣服,然后乘了车回到学校,在校园门口找了个熟悉的小餐馆吃饱喝足,然后晃悠悠地散步回到宿舍洗漱,上床,睡觉。

  薄言从小就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睡觉的时候总是喜欢胳膊里面抱着点东西,有时候是一个娃娃,有时候是一本书,有时候是一个枕头,两只白皙的胳膊死死地把东西扣在怀里,仿佛就连睡着了都会担心有人突然抢走它。不久之后有两个人知道了她的这个毛病,一个人总是给她买各式各样的娃娃或是抱枕,而另一个人选择无时无刻地陪着她。

  薄言原本以为自己今夜可能会失眠,谁知竟然一觉闷闷地直睡到第二天上午九点。睡饱了,人就显得格外精神。因为周六本没有课,起床后她把昨天换下的脏衣服和床单都洗了,然后动手打扫宿舍卫生,下午背着书包和蓝天一起去了图书馆自习,吃完晚饭,又和同寝室的几个姐妹跑到篮球场去打篮球。水平照例很差,她所擅长的永远都是断球而非上篮,跑来跑去,断球的姿势堪称潇洒,可惜只要篮球一旦传到她的手里,永远也别指望她能偶尔投进去一次。

  就是这样的坏运气,蓝天因此没少笑话她,薄言也无所谓,依旧跟着众人满场子地东奔西跑,简直乐此不疲。

  让她就这么没心没肺地活着吧。看看,生活丝毫没有受到影响。没有他陆东宁,林薄言既没有被饿死也没有被渴死,以前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他以为自己有几个钱,就能把她当小姐一样挥来喝去了?

  不可否认她喜欢他。在她在学校图书馆见到他第一面的时候。她在外文借阅室的书架中穿行时不小心碰落了书架上的书,是他俯身帮忙捡起来,一身簇新的黑色西装,白色浅条纹衬衫,银白色的领带,逆着光的样子仿若电影里的慢镜头。

  原以为这样的相遇只会是偶然,那样风度翩翩的男子,好像也只有或者童话里面才会有,只是当一个美梦小心地收藏着,偶尔拿出来与朋友分享,她们无一不笑话她是痴人说梦,说是春天来了,林薄言大约又犯花痴了吧?她听到这里也就笑笑,花痴就花痴呗,帅哥都是用来yy和花痴的,就像她也经常对着梁朝伟和崔始源的照片流口水一样。只是真没想到后来竟会遇见他。在学校通往大礼堂的林荫道上,是个淅淅沥沥的雨天,茂密的行道树遮了大半的天,雨水“噗”一下从半空中的树叶上落下来,一阵风吹过,大颗大颗的水珠砸在人的身上,他也不着急,一身洁白的衬衫配黑色西裤,西装随意地搭在手腕上,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到她的镜头里来,那样的从容镇定,害得她几乎是一得知他将在大礼堂作报告后就立刻地跑去找到蓝天,自告奋勇地要帮她完成当天的摄影。因此得以进一步地接近他,天知道她那天究竟有多么紧张,连平日里用惯了的摄影机都觉得不顺手,调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个好的角度,只因为讲台上的那个人太完美了,突然间从梦境走到现实中来,她简直觉得不可思议。

  再后来他成了她的老师。薄言觉得命运真是太可不思议了,竟活生生地将童话里的人真实地送到她的生活中来。她开始真正地关注他,有意无意地吸引他的注意。可是,纵然她这么喜欢他,仰慕他,那又怎么样呢?她早已不是三年前的林薄言了,三年前的林薄言是个衣食无忧的千金小姐,现在却寄人篱下,每天为生活和学业奔波忙碌。而他是那样的高贵,几乎是一尘不染。她因为喜欢他,所以不介意跟他是否有将来,哪怕就只能这样安静地陪他一小段,只要陆东宁说需要,她也甘之如饴。但是,如果他一定要用这样的方式来看轻她,林薄言觉得,自己真地没有办法不介意。

  薄言没有再主动联系陆东宁,而出乎意料的是,陆东宁竟也没有主动联系她,显而易见,是连半点解释的意思都没有了。也许根本就不想再和她继续相处下去,她想,这样其实也不坏。最起码还可以证明,他并不需要她来爱他。

  第十五章

  其实他们在一起相处的时候,并不是不愉快的。从医院里回来以后陆东宁也时常会过来找她。大部分时候都是在晚上,他的司机在校门外等着她,而陆东宁总在餐厅等她。这两人在一起也没做别的事儿,就是吃饭。他叫她出去总是吃饭,当她是只猪一样。自己十次有九次吃得并不多,大多数的时候只是看着她,一小口一小口地啜着茶,拿筷子往她的盘子里夹菜,看她吃得饱饱的,眉眼就都笑意盈盈的样子。

  偶尔他也会吻她。大部分的时候很温柔,一小口一口地啜她的唇,把她当作可口的甜点一般,很想很想吞进去,却又好似舍不得,所以总是小心翼翼地品尝。只有那一次,唯一的一次,他仿佛刚参加完某个应酬,已经喝得醉意朦胧了,所以吻她吻得很急,两只有力的胳膊死死地箍住她的腰,那模样简直恨不得把她一口吞进肚子里,或者是勒进他的身体里,任她无论怎么挣扎,他也只是不放手,只是不放手,仿佛只要他松开自己的手臂,她就会从此消失了一样。

  他不开心,吻她的时候眉头皱得紧紧的,眼睛里有朦胧的雾气。她不知道究竟为了什么,却觉得很是心疼,看着他的眼睛里满是怜惜,温柔地唤他的名字。

  有一天蓝天从网球赛现场回来以后一脸神秘地对她说起:“薄言,知道吗?咱们这次球赛的赞助商,那个香港的大财团,负责人竟也是姓陆的。开幕式上我看见陆老师和那个人站在一起,看上去似乎很熟的样子。”

  蓝天没注意,她却留了心。关于陆东宁的档案,网络上的介绍十分的正规和简单,她仔仔细细一页一页地浏览下去,竟然没有发现半点儿蛛丝马迹。

  也罢,陆东宁自己就是做网络的,在传媒界更是混得风生水起,他不想让人知道的事情,别人恐怕也很难获悉。薄言知道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陆东宁现在不说,但她希望有一天,他都能主动地告诉她。可是现在看来,也许永远都不会了。

  从那天在酒店遇见陆东宁和他的女伴以后,接下来的两个星期他们都没有再联系,薄言依旧像往常一样上课、下课、自习、打工,生活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以前没有陆东宁的日子。她照常去上他的课,三百多人的阶梯教室,她直到上课前十分钟才走进去,坐在靠后的角落里,不说话,很认真地听课,做笔记,像个听话的好学生。而陆东宁也没有多说什么,很平静地讲课,但他却能用最直接的方式准确地找到她的位置。从不点名的陆老师连续两周破天荒地开始点名。听到他叫“林薄言”,她的心竟咯噔一下。

  不是不在乎的,只是,爱到最高点,也总得要自爱,不这样,谁又能够来爱呢?

  这期间薄言晚上依旧会去那家大酒店里做迎宾,白天要上学,没有课的时候偶尔也会去街头发传单,这样酷热难当的天气,她出去需要穿得严严实实的,因为怕晒黑,还涂了很多的防晒油,戴了个鸭舌帽子,然而就算这样,皮肤也明显比从前黑了一点点。但好在年轻,又实在称得上是天生丽质,所以看上去并不是十分明显。薄言因此还十分的自鸣得意。

  两周前她开始陆续接到顾俢捷的电话,之前没有告诉她,原来竟是去非洲参加了某个大型的越野车赛,为期半个月,只是顾大公子流年不利,车子在山道上漂移过弯的时候不小心翻了下去,所以受了点儿伤。顾俢捷打电话来的时候说得异常轻松,但林薄言却听得胆战心惊,因为他到最后还是没有忍住告诉她说:

  “死了两个参赛的兄弟,都是法国人,才刚满二十岁。薄言,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了呢!”

  林薄言不知怎么,听到这里猛地用手捂着嘴,放下时连说话的声音都有些变了:

  “那还玩这种游戏,不知道这是会要人命的吗?!”

  顾俢捷没料到她的反应竟是这样激烈。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又说:“薄言,如果我死了,会不会为我伤心啊?”

  林薄言只觉得生气,胸膛里咕嘟咕嘟的,仿佛那次被他用强狼吻了一样,忍不住就想提高了声音吼他:“去死吧!说什么倒霉话?想死就给我死远一点!”

  没想到顾俢捷不仅没有生气反倒笑得跟什么似的,“呵呵呵呵”,隔着电话傻乐,林薄言气得简直都快要冒烟了,忍不住又吼了他一声:“笑什么笑啊?!”

  顾俢捷这才“呵呵呵”收住了笑意,慢慢地回答她说:“薄言,紧张我?”口气里却没有太多疑问。而林薄言却不知怎么,好好的心情,一下子恶劣至极点,说话的语气冲得跟头牛似的:“我紧张?我紧张什么?!就臭美去吧!”说完没等那边回话,“啪”一声就把电话给挂了。

  可是还是给顾俢捷拨了电话,因为忘了问他伤势如何,现在是不是还在非洲,什么时候可以回国。顾俢捷笑说只是左腿受了点轻伤,也没有那么严重。又说:“薄言,难道缺心眼儿吗?我是用家里的座机给打的电话。我已经回国了,老头子派了专机过去接的。现在家里养伤,只是我完了,关禁闭呢!出了这么大的事儿,吓得我爷爷差点心脏病发!老头子让人连我的身份证都给收走了,短时间内,我恐怕是哪儿去不了了!”

  林薄言没理会他的抱怨,直接说:“活该!谁叫这么大人还那么不懂事儿呢!哪也别去,乖乖在家里面壁思过吧啊!”

  气得顾俢捷把手里的电话一扔,整个人往大床上一躺,放声哀嚎:

  “可是,薄言,我好想啊……”

  林薄言在这边毫不客气地回了他一句:“去死……”

  第十六章

  尽管话说得挺狠,薄言心里却仍然有些担心顾俢捷的伤势。因为虽然他说得轻松,可到底是车子从半山腰翻了下去,侥幸捡回一条命,真可以说是死里逃生。她以前不知道赛车究竟可以危险到什么程度,现在想一想,若是顾俢捷这样一个矫健英气的人突然间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她会不会觉得遗憾呢?也许不止遗憾吧,她还会为他感到心疼。因为他是如此爽朗亲切的一个人,跟他相处她可以完不必掩饰自己的情绪,开心或是不开心,都可以毫不客气地展示给他看。

  薄言跟蓝天说了这件事情,蓝天一听说顾俢捷受伤也吓了一跳,皱着眉头说不知这些男生究竟都在想什么,明明是要命的事情,偏偏还要上赶着似地跑去冒险。一面说,一面却拉着薄言一起跑到学校附近的花店里挑了一束百合要去探病,临到付钱的时候薄言突然想起来了:

  她们得把花儿往哪儿送啊?

  并不是没有见识过那个地方,在大门外,电视或者是报纸上,红墙黄瓦,雄伟庄严,大门口警卫挺直的腰杆和配枪上明晃晃的刺刀是这个国家神秘而难以逾越的一道风景线。

  花店的老板是个看上去十分爽快的中年男人,听她们犯愁于是大大方方地说:“嗐,这有什么关系啊?看们的样儿肯定是清华的学生,这样吧,我给您打个八五折,您给我留个地址,待会儿我让我儿子给您把花送过去。”

  那副大包大揽的模样,看得林薄言和蓝天忍不住扭头相互看了一眼,“哧“一声笑了出来。蓝天笑说:

  “我看还是算了吧。只怕您这东西待会儿到不了病人手里,就得给门口的警卫反反复复地探测十个来回!回头要是不小心再携带个什么菌的,给人当成了生化武器,这事儿可就闹大了。咱们吃不完,那就只能兜着走了。”

  不伦不类的一番话,把个林薄言听了笑得跟什么似的。偏偏那花店老板还不信这个邪,到底是北京城长大的人,再大的场面再大的人物就算是没见过听也听得多了去了,“哎呦”一声反唇相讥:

  “看您这话说的。您那朋友谁呀?不会是菲利普王子吧?报纸上不是说人家前两天刚结束访问回国去了,难不成这一转眼的工夫就又二次访华了?”

  不愧是皇城根下长大的人,对当下这些时事的关注程度远胜于她们这些大学生。林薄言听得“嘿嘿”直笑,蓝天却颇有一点儿不服气,因为好端端的诚心想去探望病人,竟然根本不得其门而入。这活生生的距离叫她心里面感觉十分的不舒服,偏偏还被花店老板好一通挤兑,于是拧着眉头一脸不服气地瞪着门外。薄言见她竟然真地生起气来,忙走过去搂住她肩,笑嘻嘻地安慰说:

  “算了算了,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儿。不就一束花嘛,赶着去献殷勤的人多了去了,咱们也不在乎去凑这个热闹。”

  谁知林薄言不说倒还好,一说起这个蓝天越发较起真来,气咻咻地说:

  “不行。我今天就非要凑这个热闹不可。我倒要看看,这顾公子究竟能矜贵到什么程度,见他一面,还真要递帖子朝见啊?!”那模样,黑着个脸,也不知道无缘无故地究竟是在谁的气。

  薄言想了一会儿,其实也并不是完没有办法。那个人不是还在这学校里吗?可是,要她因为这种事情主动去找陆东宁,她是做不到。蓝天心里却似乎早已有了主意,这天下了课,她就主动跑过去去找陆东宁,拜托他有空的时候把慰问的礼物转交给顾俢捷。只是人家陆东宁又不是什么送花小弟,薄言说像他这样的大忙人,恐怕也得等抽了空才可能去找顾俢捷。因此没再选择送花,而是各自挑了礼物,细细地用盒子包装好,这才拿去给陆东宁。

  陆东宁是在去停车场的路上被蓝天叫住的,林薄言就站在她身后。当蓝天把手里的礼物递给他的时候,他抬头看了一眼她,她没说什么,只是微微笑了一下以示感激。

  她笑的时候也没有看他。眼光略略向下,只到他的胸口。其实他抱着她的时候她也就只到他的下颚,她很娇小,而他的身高足有180公分,所以他每次只消微微一低头,下巴就能抵在她的额头上。她的皮肤十分细腻光洁,发丝健康黑亮,偶尔从肩头垂下来的时候,他就会忍不住地伸手替她拨开……

  他想到这些的时候,她和那个女孩已经走远了。背影姣好,但和旁边长相略显欧美化的蓝天一比,就像个中学生,那些碎金子似的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洒在她身上,连她的落寞都是那么的小孩子气……

  他知道她和他的那些情人不同。一个人的欲望,就算掩饰得再好再细心,也总会透过一些细枝末节而表现出来。眼睛是一个人表达自己感情的窗口。他注视过她的眼睛,真漂亮,平和安宁,找不出一丝贪婪的影子。可这样的眼睛看着他的时候太过专注沉迷,像一只手,骇然掀起他掩在心里的那层遮盖,底下却是惊涛骇浪,连带着翻卷起他心里深重的罪恶感和羞耻感。

  他承认自己最初不过是想和她玩玩。因为知道,他有钱,他初次见到她的时候那感觉就像一个自负的猎手遇到了符合自己口味的猎物,那气味对了,没有道理,诱惑得人快速地出手追捕。而他,他太过清楚自己的魅力,何况,还有钱财为他镀得一身金光,所以,她的落入,毫无悬念,更无挑战。

  得来的太过容易,他也就只把她当作自己衣柜里众多衣服中的一件,平时无事,挂在那五颜六色的衣服一起,偶尔他打开衣柜看一看,也算素白可爱。他累了倦了或被五颜六色迷了眼睛时,看到这片素白,心就安定下来,仿佛一个风尘仆仆的旅人,长途飞行之后,步下飞机,有豪华舒适的黑色车子在机场外接起,然而一路繁华过去,灯红酒绿、舞榭歌台,不过被冰冷的车窗隔在了尘世之外,只有当步入酒店,登记完毕,拿了钥匙刷开房门,最后放下手中的行李,这才安定,这才安定……

  可她毕竟不只是一件衣物。她喜欢他,他看得出来,不知道是不是爱,但她的眼睛里面写着仰慕。他原以为她喜欢他,而他看上了她,已把她当成了一件私有财产,谁知这件财产竟和他完没有干系。是的,她喜欢他,可是,那又跟他有什么干系?离开他陆东宁,她再坏再坏,不过是失去一段感情而已,而这样委曲求地和他在一起,她失去的,有可能就会是她自己。

  他这么想着的时候,车子已驶过了那道朱红的影壁,然后经过了一片水域,他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原以为会看到一派繁华,谁知道首先进入到眼帘的竟只会是一片水域。那一刻,他原本已经沉寂的心不知怎么就那样空了,再也填不起,他以为,是永远也填不起了。

  第十七章

  并不想走进这个园子,如果他还能够自己选择的话。进去的时候经过警卫室,值班的老袁告诉他说:

  “祖孙俩正在客厅里下棋呢。都坐了小半晌了,入定了都。阿捷那小子这回受了点儿伤,窝在家里别的事儿不干,尽想着怎么折腾他们家老爷子了。”说到这里又冲着陆东宁挤挤眼,压低了声音笑说:“憋不住了已经。前两天就私下里跟我打商量,想要出去溜达一圈,‘袁哥’‘袁哥’叫得那叫一个热乎,也不知道到底外面什么吸引住他。”

  陆东宁听了会心一笑。老袁紧接着又说:“凌波也回来了,在楼上呢。”

  陆东宁“嗯”了一声,脸上表情淡漠,事实上他就早已经看见顾凌波的车了。本来就不想过来,刚才更是有转身就走的冲动。做了将近六年的夫妻,大概没有人比他更加抵触和妻子同处在一个屋檐下。刚开始的时候两个人还会时常吵架,如今却早已经是形同陌路,唯独必要时,在外人面前装装样子罢了。

  陆东宁走进客厅,顾家的老爷子和顾修捷果然还在下棋。那老的眉头深锁,一双眼睛盯着棋盘,表情很是凝重。顾修捷抬头看见了陆东宁,笑着招呼一声:“姐夫。”

  保姆徐阿姨正在厨房里头煲汤,听见动静连忙迎出来,笑说:“东宁回来啦?今天真是巧,凌波也来了,们坐坐,晚饭这就好了。”正这样说着,抬头看见顾凌波刚好正从楼上下来,看见陆东宁,脸上闪过一丝惊讶,随即声音平平地说:“怎么有空过来啊?”

  陆东宁一听这话不自觉地就站了起来,伸长胳膊把手边的补品和一个袋子递给顾修捷,说:“特地给阿捷送东西来,约了‘凌云’的杨董事,这就准备要走了。”

  顾凌波没说什么,扭头看着窗外,脸上的表情几分淡漠几分茫然。顾修捷见状忙站起来:“这么快啊,晚饭都已经做好了,什么应酬非得排在今天不可呀?”顾老爷子闻言只是飞快地抬头扫了一眼面前的子孙,随即便低下头去继续聚精会神地研究自己面前的棋盘。

  儿孙之间的这些琐事,他轻易已经不再会去多说什么了。

  不过还是没能就那样说走就走了,因为夏瑾瑜的秘书刚才打电话过来,说是半小时后就能到家,让女儿女婿留在家里一块儿吃饭。

  夫妻两人上楼进了自己的房间。顾凌波原本还努力地克制着自己,现在看陆东宁竟然头也不回地直奔洗手间,不由得就有些怒火中烧,抬手将手里的手机往床上一扔,压低了声音指责:

  “还知道回来啊?这么为难,怎么不干脆永远消失算了?”

  陆东宁根本都懒得和她说话,洗了手用毛巾擦干净,随手往洗手台上一扔,拉开房门就要走出去。顾凌波气不过,反射性地飞身挡在了陆东宁面前,一双眼睛愤怒地紧盯着他:“陆东宁!”

  他根本都不愿意再看她。因为虽然已经隔了这么多年,可是只要他每次一看见她,忍不住地就会想起从前。想起秦施施,想起那场爆炸,想起他赶到现场之后,心爱的女人早就已经灰飞烟灭,而他坐了那么久的飞机,中间还在耶路撒冷转了一趟机,却只是为了瞻仰她覆灭了以后留下的那片废墟,那时心里的仇恨就像条毒蛇一样恶毒地钻进了他的心脏。他那时就决定了要和眼前的这个女人结婚,因为既然是她毁灭了他的幸福,那么她就得拿她的一生来赔给他,哪怕是纠缠,哪怕是痛苦,哪怕是他病了老了死了,他都决定不会再放过她。

  顾凌波觉得委屈:“我根本都没有想到过会发生那样的事。”

  有区别吗?每年世界上死在战地的记者都会有上百号人,为什么不能是她?他想起了九月的哥伦比亚,那时的他怎么会那样的迷信,竟会跑到图书馆前的女王雕像下寻找那个传说中的猫头鹰,他那时一定是发了疯了,才会想如果找到那个小小的雕塑的话会给自己的人生带来一点儿好运气,中国人都坚信“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猫头鹰其实是传说中的逐魂鸟,可他那时竟然会给忘掉了。他在那座雕像旁遇见了顾凌波,那时候的他还不知道她究竟是谁的女儿,而她也不像现在这样让人连多看一眼都觉得嫌恶,那时候的她并没有现在漂亮,但很高,很瘦,一头焗成酒红色的短发,发梢微微地向上卷起,说起话的时候声音又亮又清脆,她一点儿也不怕生,在雕像旁埋头寻找时,不经意间抬头看见了对面的陆东宁,用英文和他打招呼,说:“hi,找到了吗?我都已经找了半天啦。”

  那说话的模样,尤带着三分在家时冲父母撒娇时的口气。他当时笑开来说:“还没。等我找到了,一会儿再告诉。”

  没想到顾凌波根本不领情,讪讪地将嘴一撇,说:“才不要呢。说实话我根本就不信。我就是好奇,想知道它究竟藏在哪儿。”

  陆东宁没有答话,微笑着低下头继续寻找。过了一会儿突然叫了起来:“快看,就是这儿啦。”

  顾凌波忙把头凑过去,看见雕像上隐约的猫头鹰造型,一双眼睛变得亮晶晶的:“原来就是它啊。”又忙拉拉陆东宁的胳膊说:“赶快赶快,赶快许愿。”

  陆东宁忍不住扑哧一笑,很小声地嘀咕说:“不是根本不信的吗?”

  第十八章

  陆东宁坚信顾凌波就是自己生命中的厄运。因为如果没有她,他和秦施施还会像以前一样住在下城区的公寓里,他们各自上学,各自打工,只有当两个人都闲下来的时候才能聚到一起,她给他煮饭,洗衣服,打扫房间,偶尔从床头底下掏出一只臭袜子,便皱着鼻子捏着一只角拎到他的面前,咬牙切齿地叫他的名字:“陆东宁!”他刚开始还会脸红,后来时间长了脸皮厚得简直跟城墙似的,笑嘻嘻地说男人都是这样男人都是这样。秦施施拿他根本没办法。

  那时候他和家里的关系闹得很僵,最后一次和父亲说话,陆世荣气得只差指着他的鼻子大骂:“不肖子,给我滚出去!陆家没有这样的忤逆子!”他嘿嘿冷笑,心里却想当谁还愿意做的儿子了。

  陆东宁是陆家唯一的儿子。陆世荣的原配只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后来嫁了个老公,那么巧也是姓陆。但是到底此陆非比陆,差别大得很,陆世荣虽然老了,这一点儿倒是分得清清楚楚。

  陆东宁和家里闹翻了辞了报社的工作,开始出国读书,那时候经济条件不好,但是秦施施却一点也不嫌弃她。施施的父亲早逝,母亲是个知名作家,家庭条件其实不错。

  他们陷入热,并且很快开始同居,秦施施的个性十分单纯,或许因为出身书香世家的关系,所以大部分的时候很文静,说话轻声轻气,显得教养非常的好。

  现在想想顾凌波其实应该早有预谋的。假期的时候母亲打电话来叫他回港,刚好她和同班的另外几个同学乘机飞到香港血拼,在飞机上他们就遇见了。于是他作为东道主邀请他们到家里玩,她也去了。带去一尊很精致的纯金佛座,不知道到底贵成什么样子,但是他父亲很是惊讶,问她父母是谁,她很谦虚地答了,在座的那么多人听了都吃了一惊,还以为只是凑巧同名同姓,谁知道竟然会是真的。

  某某某的女儿成了他们陆家的上宾。他被迫陪着贵宾环游香港,西贡、尖沙咀、中环……,结果一个假期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过去了,其实他根本不信这些地方她没有来过,但顾凌波的兴致很好,教养也好,对着谁都是笑嘻嘻的,而且学识很广,谈吐得体,他父母看了都觉得十分满意,说毕竟顾凌波是大家出身,那些小家碧玉根本没得比。

  回到纽约以后顾凌波时常会过去找他。秦施施一开始并不在意,后来慢慢地也察觉出了不对劲儿,所以他们开始吵架,他那时候年轻,也不懂得应该让着她,吵着吵着她就会哭,他心里乱,不知道应该怎么安慰她,因为觉得自己其实也挺无辜,他对顾凌波根本没什么其它心思,可是秦施施不信。所以他决定和她结婚,两个人抽空返港见他父母,没想到连他妈妈竟然也会极力反对他们的婚事。他知道,他们是认定了顾凌波了,因为中国那么大,恐怕也已经找不到多少女孩子身世可与顾凌波匹敌。他只觉得自己其实是上了顾凌波的当了,所以越发反感她。最后和家里闹翻的时候,陆世荣态度十分坚决,公开表示如果他陆世荣的儿子要娶老婆,那么对象只能是顾凌波。

  陆东宁陪着秦施施回到北京,他们在报社找了工作,租房子住,商量好了要在年底结婚。谁知道那时候社里的调令下来了,秦施施被派往中东。因为是紧急任命,所以两天之后就上了飞机。而当时那边的局势已经十分紧张了,陆东宁根本不想让她去。但是谁都知道能进她们社是件多么困难的事情,何况据说到了那边都是雇佣当地居民做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危险。谁知道呢,她会就那样长眠在了那里,就连顾凌波也没有想到,因为她当时根本没有那么恶毒的想法,她只是喜欢他,不想他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谁知道秦施施竟然就会那样死了,以那样残酷的方式。她知道,自己这一生恐怕再也得不到陆东宁的爱情了,因为他爱的那个女人已经死了,而死去的东西从来都是最好的,只因再也找不回来了。

  陆东宁从长安街出来了以后,慢腾腾地开着车子游走。其实这个时候不过晚上七点多钟,一路灯光璀璨,照得天地之间一片雪浪,前头车子堵得密密实实,好半天没见动弹一下。他心里头悲愤犹存,只觉得快要忍不住嘶吼出来。抽出根烟叼在嘴里正满世界地找打火机,忽然脚边有什么东西冷光一闪,他低头拾起来的时候看清楚了,是一只小巧的半圆形耳坠,款式老旧,这个年头戴这种东西的女生并不是很多,因为大部分人喜欢那种坠子很长样式很繁复的那种,或者有些人喜欢简单,一般只戴个耳钉,看起来又小巧又精致。他认识的女人中只有少数几个人戴过它,而她们多半长相娇小,戴这种坠子不仅不会显得笨拙,反而会为整个人增添一抹亮色。其实林薄言已经极漂亮了,他那一次吻她,她穿的是一件很亮很鲜艳的针织薄衫,橘红色衬得她整个人光彩夺目,皮肤洁白无暇,他喝多了,所以没忍住拼命地低头吻她,她的双唇,嘴角,脖子、锁骨还有耳垂,刚开始还有点不太明白这坠子怎么会掉了呢,现在想想,应该是他急切中取下来的,因为它妨碍到他更深入地接近到她。那时候的他十分冲动,如果不是他们还在车上,真不知道自己会对她做出什么事情来。

  他这么想着的时候,脑子里想着那张脸,她叫他叫得很好听,“东宁”,那一刻他的心已经融化掉。

  第十九章

  他没想到那小妮子的脾气竟然那样倔。那天在酒店门口看见她,一袭紧身的蓝底烫金旗袍,脚上踩着六七公分的高跟鞋,一打眼看上去,真真可以说是光彩夺目,他敢说那天只要是看见她的男人,当天晚上或多或少都会想起她。但这惊艳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紧接着他就觉得生气,心里夹着隐隐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席间去洗手间的时候特地去了一趟大堂,站在二楼的回廊上,隔着透明的旋转玻璃门隐隐约约能看见她的影子,倔强的样子让他心里不由自主地竟会想起:她是不是生气了?倔强地挺直脊梁,固执的样子像个小孩子。就是这个时候看见了她趁人不备往后两步退至阴影里,表情痛苦地用力捶了捶腿,看见人来又立即站回原位置,脸上堆起笑,尽心尽力地迎接每一个来来往往的客人。

  是个傻孩子,是不是?与其这样堆起笑脸逢迎每一个人,还不如只来逢迎他。只要她哄得他开心,她要什么他又会不给呢?他对她的这点儿小骨气简直嗤之以鼻,很想看,非常想知道,她究竟能够坚持到什么时候。然而终究还是无端地放任了自己心里的那点舍不得,给她买最好的鞋,希望她会因此而觉得舒服一点。没想到她根本不要!酒店经理上楼来告诉他的时候见他脸色难看,忙忙替他找台阶说:“我知道陆先生也是一番好意。但是按照我们老家的说法,男生送女生鞋,是希望她远走高飞的意思,寓意上似乎有些不太好。”

  他以为她也知道送鞋的意思,所以随手转送给了那位值班经理,然而蓬勃的想要看热闹的心理一点一滴地膨胀起来。他很想知道,这个女人的骨气究竟能够持续到什么时候。

  她没有再和自己联系,一天、两天、三天……一个星期,两个星期,直到现在。她没有再和他说话,当他和她的那段过往像缕青烟一般挥挥手就散。他真是奇怪,一个女人究竟要修炼到什么样的程度才能做到这样处之泰然,即便当他假装镇定地站在她面前,她也能够安安静静表现得若无其事。

  他有一天路过篮球场的时候看见她们班在上体育课。大约是因为要做准备活动,所以一帮子的学生正绕着宽阔的篮球场跑步,可独有她没事人一样藏在某个隐蔽的角落里垫着脚尖东张西望,他心里还正在奇怪呢,怎么林小姐不上体育课吗?正这么想着她就贼兮兮地冲出去了,装模作样地混在跑步的大军里,一边跑一边还嘻嘻哈哈地笑,一派奸计得逞的样子。他眉头一蹙想明白了:原来这年头就连跑步也流行弄虚作假了啊!当时他的心情真是复杂,喜怒哀乐,酸甜苦辣,一丝一丝地渗透进了他的心脏里,因为她这样坏,因为她这样固执,因为她这样不在乎,因为她这样会演戏……

  他不知她究竟给阿捷送了什么礼物,他看见顾修捷打开其中一只盒子的时候眼睛一亮,然后是笑,很爽朗很悦耳的笑声。但他那一刻觉得这笑声可真是刺心,让他不由自主地又生出了一股子酸涩。他笑着问顾修捷:“是什么东西,有这么好笑?”

  “是啊。”顾修捷听了点头,脸上的笑意还未褪尽,只是说,“我就猜到她绝不会送什么好东西给我。”可是究竟是什么样的“坏东西”能让一个大男孩笑得这样好,连眉毛都似乎快要跳起舞来?

  他站起身来想要先走,顾凌波咬牙切齿地低声质问:“就不能再等一等,妈妈马上就要回来了。”

  他不想等,因为夏瑾瑜回来,必定少不了又是一番说教。比如他的事业,比如他和顾凌波的婚姻,比如年龄大了要尽早生个孩子等等等等……孩子?哦孩子,恐怕就是再给他们二十年,他和顾凌波也绝对不可能生得出孩子来!

  陆东宁心情焦躁,开车到达酒店门外的时候,那天值班的那个杨经理已经迎了出来,满脸堆笑地说:“陆先生,您来了。”

  他“嗯”一声点点头。杨经理又说:“杨董他们已经在包厢里等着您了。还有,”杨经理停了一下补充,“今天是林薄言当班。”

  他没说什么,因为都已经看见她了。不知道究竟是谁的安排,她今天竟然被安排在了电梯口,相较于门口来说那个位置实在太醒目了,几乎只要进入酒店的人没有一个会不注意她。现在的情况就是,有两三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正在围着她合影,其中一个老外甚至还把手臂搭在了她的腰上,而林薄言竟然也没有反对。拍完照,她和他们每一个人都分别拥抱,不知说了什么,脸上笑容愉快。而他不知怎么,经过她身边的时候,竟然没能忍住那一声冷笑。

  他上了楼,进包厢的时候宋君婷已经陪着杨光臣坐在那里等着了。宋君婷看见他来,站起来说:“怎么这么久才来,杨董事都已经等了很久了呢。”

  他走过去,一面笑着和杨光臣寒暄,一面伸出手去轻轻拍了拍宋君婷的背,象征性地无声安慰她:辛苦了。

  宋君婷这才不说话了,就势偎依进他怀里,一只白生生的胳膊挽在他的腰上,毫不遮掩地向人炫耀着自己和陆东宁的亲密。

  宴席进行到一边的时候他还是没忍住走出包厢去打了电话。因为刚刚抽了很多烟,所以宋君婷在他耳边小声地对他说:“少抽一点儿,这样对身体不好。”他于是乘机就站了起来,说:“我到外面透透气去。”

  她不在大堂,他想可能是下去换衣服了。于是就打电话给她,响了两声以后有人接起来,说:

  “喂。”语气平淡。陆东宁气得要死,几乎是带着一丝恨意的狠狠命令她:“出来!”

  她心一颤,心绪在那一刹那忽然就乱了,可又生气,有一股子邪火从胸肺间汩汩地涌出来,烧得她一颗心跟在油锅里煎着似的。所以她站起来更加迅速地脱掉身上的旗袍,然后套上自己的体恤衫,连一秒钟都没有多耽搁的从酒店后门窜了出去。

  这感觉像顶风作案,她不知道如果陆东宁知道可能会被气成什么样子的。但她顾不上了,她心里的火必须得发泄出来。所以她跑到公车站等公车时心里着急,只想赶快走,赶快逃,一秒钟都不想再在这地方多待。结果他还是找来了,大步流星,一张脸绷得铁青,林薄言开始有点害怕了,因为她根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个样子的陆东宁,板着脸,眼神跟要吃人似的。她看见他过来反射性地回身就跑,他跟在后面追,嘴里大声喝:“给我站住!”

  她不敢。跑都跑了,不知道被他抓到究竟会怎么办。结果才跑了几步就被人从后面包抄了,他手一伸圈住她胳膊,用力把她的身体扳过来,她还没来得及大叫,他的唇就已经落了下来,狠狠地压在她的唇上。她不知道他刚才到底喝了多少酒,但身上滚烫,紧紧地贴着她的,嘴唇也烫,与初吻时的清凉不同,如果说上一次是冰,这一次就是火,带着不可阻挡的温度,要把她焚毁了般地用力。他的声音带着愤恨,夹杂着被压抑了的痛苦,他说:

  “还敢给我跑?一点点大的丫头,倒挺大的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