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卿然一行人赶完作业,刚好十点半。
林沅长舒一口气,道:“好啦,大家可以回去了,辛苦啦。”
蒋昭昭和向铭是本地人,就住在城南这边,听到林沅这句话,蒋昭昭十分愉快的告了别,向铭也紧跟其后,离开了咖啡馆。
“好了,现在可以说了吧。”林沅确定那两名同学已经离开,目光中流露出期待。
尤卿然轻轻地抿了一口眼前的金桔柠檬,点了点头,道:“那就说来话长了。”
六年前的a市,虽然远不如现在这般繁华,但也有华夏经济之明珠这一称呼。
彼时的尤卿然虚岁十五,正是嫩得能掐出水的年龄。
九月的阳光依旧热烈,虽然立了秋,但是空气中还是弥漫着经久不散的暑气。
而城南中学恰好赶在暑气消散之前开始了为期十四天军训。
尤卿然自幼便是皮肤白皙、栗发栗眼的漂亮小姑娘,穿上军训服,站在人群中,也比其他的小姑娘要打眼很多。
甚至在军训第一日,尤卿然的照片就被别人贴在学校论坛上,供众男生瞻仰。
于是乎,尤卿然就多了个“城中第一初恋”的称号。
容寻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尤卿然的。
彼时的容寻在隔壁英景私立高中读高二,偶然在城南中学的论坛看到她的名字,便生了认识她的心思。
因为他在a市最受青少年欢迎的报刊《晨光》看过她的名字,不止一次。
某日的午休,尤卿然拿着走读生的通行证,绕过弯弯绕绕的巷弄回家吃饭。
容寻便站在她家的巷口等她。
尤卿然永远记得那个场景。
少年站在小巷口,头顶是枝叶繁茂的高大的泡桐树,炽热的阳光透过枝桠的缝隙,在地上投下层层叠叠的光斑。
一束阳光狡猾的穿过枝桠,直直地落在少年洁白的衬衫一角。
“你好,请问你是城南中学的常甜甜吗?我是隔壁英景的容寻。”少年的五官明朗干净,笑容里尽是阳光与朝气。
他身上的校服,比自己身上的迷彩服,价钱贵了十倍。
彼时还被叫做常甜甜的漂亮女孩垂下眼,默默地绕开了容寻。
“诶,你怎么不理人呀!我不是坏人!”容寻第一次在女生面前碰壁,他扔下自己昂贵的自行车,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
少女动了动嘴唇,很想提醒他这条街小偷很多,但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容寻自幼体育就好,没个两步就追上了她。
“常甜甜,你没必要这么防备我,我真的是隔壁的学生,不是搞传销的!”容寻急急地解释道,但是少女还是不理他,只管埋头走路。
容寻见她一直不理自己,死皮赖脸地跟着她回家,一路上还巴拉巴拉地说了一大堆话。
“常甜甜同学,我真的不是坏人,我就是很欣赏你的写作才华,你上了《晨光》这么多次刊,你的那些文章,我全看过!”容寻生怕她误会自己,于是十分认真地解释道。
少女的脚步停驻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