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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虽然这个帝国的名称直到1806 年才在拿破仑兵威之下取消,但它恰如伏尔泰所说“既非神圣,亦非罗马,又非帝国”,在历史上算不了什么。现代西方的民族国家,是在中古后期随着资本主义萌生逐渐形成的。在东方,一至三世纪间有安息帝国、贵霜帝国,三至七世纪间有萨珊朝波斯帝国,七至十一世纪间有阿拉伯帝国(八世纪中叶已开始分裂),十一至十三世纪间有塞尔柱土耳其帝国,十三世纪有蒙古帝国,十四世纪以后又有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正式崩溃)等。但是这些帝国都是军事征服的产物,因此在不同时期里领土范围的变化很大,最终的结果仍是分裂而不是统一。现代东方的多数国家都是在反对西方殖民统治的斗争中形成的。

  在世界历史上,只有中国在发展中长期保持着统一的趋势。象其他国家 斯大林:《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第8—9页。

  一样,中国最初也是有许许多多的部落,然后由部落合并为许多小邦,再逐渐统一为地区性的国家。相传,“当禹之时天下万国,至于汤而三千余国。”至周武王准备伐纣的时候,诸侯会于盟津(孟津)者有八百之多②。相传,周初分封,“凡一千八百国,布列于五千里内。”“春秋之初,尚有千二百国,迄获麟之末,二百四十二年,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而见于《春秋》经传者百有七十国焉。”今按春秋以前的传说数字虽未必可靠,但总可说明当时的确有很多小邦。这些小邦实际上是各自独立存在的,周武王在牧野誓师,称同盟各邦君长为“友邦冢君”②;周公东征武庚,仍称诸侯为“友邦君”③。不过,就是在这样小邦林立的情况下,也存在某种程度的统一的中心的观念。在许许多多小邦之中,夏、商、周是依次出现的三个中心。如果把夏、商、周理解为秦汉以后的帝国,那当然不对。不过,从《尚书·周书》看,周人确实有一种殷革夏命、周革殷命的三代相承的观念。周人自认在从前周是“小国”、而殷则是“大国殷”、“天邑商”。一九七九年在岐山凤雏村发现的周原甲骨中也有“■周方伯”(见h11,82;h11,84)的记载,尤可证明传统文献中周为殷之西伯的说法。《诗·商颂·玄鸟》说商“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被四海”,颇为有理。商作为一个大邦,其民所居不过千里;但作为各邦共戴的一个王朝,它就“肇域被四海”了。所以,在夏、商、周三代小邦林立的时候,其中就有着一个统一的方面。

  从春秋以至战国,诸侯之间相互并吞,大国争霸激烈。这看起来象是由于周室衰微而出现的一种分裂局面,其实正是在这个过程中并小邦为大国,由封国而郡县,形成了地区性的统一王国。战国七雄进一步兼并的结果,是在中国历史上出现了首次统一的秦、汉皇朝。两汉的统治持续了四百余年,为中国以后进一步的统一打下了稳固的基础。

  东汉以后,出现了五十年的三国鼎立局面。西晋以后,出现了二百多年的南北分裂时期。可是魏、蜀、吴三国都是在克服地方割据局面中建立起来的,它们都在为统一国作准备。就是在西晋灭亡以后的一个较长的分裂时期中,也一直存在一种统一的趋势。前秦符坚曾经一度统一了北方。淝水之战以后,北方再度出现分裂局面,但是在四三九年,北魏又完成了北方的统一。

  经过南北朝以后,又出现了隋、唐时期三百年的统一。这一次的统一的规模,又超过了两汉时期。唐以后,虽然有过辽、宋和宋、金之间的南北对立,但统一仍是发展的总趋势。经过元、明两代,到清朝的时候,中国的统一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

  中国的统一之所以能够得到巩固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民族关系的具体发展特点密切有关的。自从有文字记载以来,中国就进入了多民族统一的过程,大致经历了各民族内部的统一、地区性的多民族的统一,而达到 《吕氏春秋·离俗览·用民》。禹时有万国说,亦见于《左传》哀公七年、《墨子·非攻下》、《荀子·富国》等。

  ② 见《史记·周本纪》。

  《晋书·地理志》(上)。按见于《春秋》经传的百有七十国,不是春秋末年存在的数目。② 《尚书·牧誓》。

  ③ 《尚书·大诰》。

  国性的多民族的统一。国性的多民族统一,也经历了多次的曲折而终于达到稳定的多民族的统一,并且建立了多民族统一的社会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本卷第一章对此已有阐述,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第二节中国史和世界史中国史有结合世界背景考察之必要中国史作为一门国别史,作为一门如此源远流长而又内容丰富的国别史,自然有必要不断地进行深入的专门研究。同时,中国是世界的一部分,是在世界的总环境中发展的,所以,中国史又有结合世界背景考察的必要。这就是说,既要把中国史放在与外部世界的比较中来考察,又要把中国史放在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中来考察。

  当然,要认识到一

  个国家的历史必须放在与外部世界的比较中来考察,这在客观上必然要有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在自人类开始进入文明以来的约五千年中,新航路的开通在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至今不足五百年;如果说世界作为一个有机的经济的和政治的整体的形成,那就是更晚的事了。古代人注意到从比较中认识自己国家的历史,总是从与邻近的国家或民族比较开始的。然后,随着接触和了解范围的扩大,比较的范围也逐渐扩大。在中国,注意到以他邦的历史来与本邦作比较的情况是出现得很早的。《尚书·周书》中有若干周人与商人作历史比较的文字。例如《酒诰》记:“王曰:封(康叔),我西土棐徂邦君御事小子,尚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故我至于今,克受殷之命。王曰:封,我闻惟曰: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显,小民经德秉哲,自成汤咸至于帝乙,成王畏相,惟御事厥棐有恭,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饮。”这里不仅有商周两代的纵向的比较,而且有商周两邦之间的横向的比较。春秋战国时期,由于争霸和兼并斗争的激化,邦君谋臣在分析天下大势时亦往往兼有对不同的邦的历史比较分析。西周晚期,周王室势力将衰,周宣王之弟郑桓公友曾“问于史伯曰:王室多故,余惧及焉。其何所可以逃死?”史伯回答了一大篇话,这就是《国语·郑语》的基本内容。这篇话既分析了当时形势,也比较了有关诸邦的历史(且不论其观点见解如何)。郑桓公听了这番分析后很高兴,“乃东寄帑与贿,虢、郐受之,十邑皆有寄地。”这样就为春秋时期的郑国安下了立足点。

  在古代西方,注意从与外国比较中认识本国历史,也是有很古老的传统的。在希罗多德所著《历史》一书中,不仅有很多篇幅用于追述埃及、巴比伦等东方古国的历史,而且从比较中认识到希腊文化的许多因素是从东方学来的。例如,他知道希腊文字是从腓尼基人那里学来的(《历史》,v,58)。又如,他说“(埃及)国王阿玛西斯还规定出一条法律,即每一个埃及人每年要到他的诺姆的首长那里去报告他的生活情况,而如果他不这样做或是不来证明他在过着忠诚老实的生活时,他便要被处以死刑。雅典人梭伦从埃及那里学了这条法律而将之施行于他的国人中间,他们直到今天还遵守这条法律。”(《历史》Ⅱ,177)当然,希罗多德也说到了希腊与其他国家传统的不同。例如,他曾引用一个被放逐的斯巴达王和波斯皇帝的对话,以寓论于史的方法说明波斯传统重视王的权威,而希腊传统则重视法的权威(《历史》v11,102)。以后,希腊、罗马的许多史学家、哲学家在其著作中都有比较的探索。亚里斯多德的名著《政治学》一书中充满了对希腊各邦之间以及对希腊与其他国家的比较研究。普卢塔克(plu-tarch)著希腊罗马名人传,更是有意识地在作比较的研究。

  西方在罗马帝国灭亡以后,文化衰落,史学不振,直至文艺复兴以前没有多少成就可言。但是,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和新航路的开通,尤其是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以后,西方学者在其学术活动中开始在更广阔的范围里进行比较的研究。例如,法国的孟德斯鸠所著《论法的精神》(严复旧译称《法意》)一书,不仅是一部表示作者政治思想的巨著,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部对多国法制作了历史比较研究的书。到十九世纪,西方学者在这方面更有所进展。例如,毛勒(ge ludwig ma-urer,1790—1872)对于古代公社土地所有制的研究,摩尔根(lewis henry man,1818—1881)对古代氏族制度的研究,都是具有重大启发意义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随时分析研究当代学术研究的新成果,同时亲自作了许多历史的比较研究。我们从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科瓦列夫斯基〈公社土地占有制,及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一书摘要》,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书中可以看出,伟大的导师在这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