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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霄,要是找不到然儿,泽吾也不要活了……”

  丢了女儿的泽吾已经完乱了阵脚,幸好有妻主在一旁帮他支撑着,要不早就瘫倒在地、昏死过去了。

  公公和婆婆才刚刚离开启昌港回平城去看望亲友,自己这里就丢了二老最疼爱的小孙女,要自己怎么有脸再见他们,——更何况那也是自己的掌上明珠,还不如要了他的命算了。

  想着小女儿怀着的时候就是乖巧可人,从来没有折腾过自己一次,生下来后,也是极少有哭闹的时候,比大女儿白天婴孩儿时还要好哄,自己怎么能一眼没看到,就让她丢了呢。

  “怎么会找不到?我倒要看看启昌港里谁敢偷我白霄的女儿……”

  夫郎一句“不要活了”,可把白霄心疼死了,连忙揽在怀里,冲着正在找孩子的那些人喊道:“翻,一处也不能拉过,找不到孩子谁都不用活了。”

  庄园里的人还是第一次看到她们平时可亲可敬的白总怒成这副样子,但也都理解是她丢了孩子,谁丢了孩子谁不急啊。

  问题是庄园里根本就没有来过外人,那育婴房更是在主夫卧室的旁边,又有两个保父陪着,两个保父不过是转身说句话的功夫,刚会爬没多久的二小姐就不见了,这不成了传奇了吗?

  “母亲,看……那里……那里那个是不是小妹啊?”

  正在众人急得团团转时,白霄的小儿子白永乐忽然惊叫道。

  要不是说还是小孩子的眼力好,离着老远的、已经是在庄园棉花产区的一处漫坡的垄地里,有一个极不起眼的小黑点儿,正缓缓移动……

  当所有人都冲着那里跑过去时,小家伙正从那里兴致勃勃地倒洞挖土,看到众人都围拢在她的身边后,还呲出没长的小白牙冲着众人“咯咯”直笑……根本没有意识到站在人群最前头一脸怒火的母亲正打算揪起她、狠揍她的屁股呢。

  一身雪白的婴儿服早已经变成了迷彩服,以至于所有人都没有看出来,这个几乎和泥土一个颜色的小土坎坷是被她们主夫大人夸成小仙女的二小姐……

  当然,更没人知道,这个灾难才只是刚刚开始。

  偏心与偏向

  才刚刚一岁多就会爬着离家出走、出外另立墙头的白然小朋友,在父亲泽吾的亲昵疼爱以及母亲白霄的棒棍教育下,正以欣欣向荣、不屈不挠的野草精神,加倍地成长。

  随着她学会走路、迈出人生第一步开始,整个庄园也随之乱了起来,无一处不因白二小姐的调皮而手忙脚乱却又无可奈何。

  最最头疼的还要算是其母白霄了,对小女儿做的这些荒唐事,打又不得、罚也罚不得。

  先不说一干老人拦着,更不是心疼白然下不去手,而是心疼泽吾。

  怕这些家庭暴力勾起泽吾对以往恶事的联想,只是这小混蛋,真又是惯不得,三天不打就能上房揭瓦,与自己其她三个孩子完不同。

  自己的长子白郁,那是秀外慧中、大家闺阁的表率了,性子温良,几乎和自己的泽吾如出一辙,一直是自己掌心里捧着的宝,虽说接连又有了三个孩子,最让自己惦记的那个还是他。

  长女白天资质虽不算上乘,却也有一个沉稳好学的优良品德,特别是为人忠厚,也颇得自己喜欢。

  小儿子白永乐,那更是不用说,几个孩子里,自己最最喜欢的就是他,他也是这几个孩子里,最最像自己的,性子滑到骨子里,却不见一点儿坏心眼,为人排忧解难是眨眼间的事,好像一切都在他的两只手里掌握着。可惜是个男孩子了,真要是女子,长大了必是个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人物。

  独有这个小女儿白然,让自己很是琢磨不透,若不是泽吾生产时是在庄园里的,自己肯定怀疑是护士在产房里抱错了,一定得带着白然去做亲女鉴定的。

  这小混蛋就没有一点儿像自己的地方,更是没有一点儿像她父亲之处,难不成是基因变异、染色体出了问题,或是……压根就不应该生她。

  白霄很苦恼啊———

  “霄,然儿越来越聪明了,今日天儿都没有背下来的古诗,然儿只听天儿读一遍就记了下来,还当场背了出来,惊得连老师都挑大拇指,母亲大人和父亲大人更是开心得不行,连夸着然儿有小时候的风范!”

  泽吾喜滋滋地把自己女儿的出色之处告诉给他家妻主时,却没有猜到他家妻主正为了他女儿过于聪明这件事犯愁呢。

  比常人聪明,未见得是好事啊,特别是白然的特殊聪明,对于白霄来讲,那就更不是好事了,白然越聪明就越难对付,想出的整盅花样也就越来越多,搞不好下一个倒霉的就是自己了。

  这日下午,白霄比往常回来得更早一些,庄园最近又有一种新产品在内陆市场正市上市了,白霄需要整理一些资料,做个市场营销规划。

  路过给孩子们单独建的小教室时,白霄听到里面传来自己小女儿白然的声音。

  “母亲最偏心了,弄得四个孩子就像一只手的手指一样,总有个高低!”

  “我没觉得啊,我觉得母亲很好了!”

  回白然话的是自己的大女儿白天,这两个小家伙真有胆量,好不好的在背地里议论自己母亲,这可是不孝之罪。

  因为听到议论的话题是自己,白霄忍不住停住了脚步。

  “当然觉得她好了,她偏向啊!”

  白然很是不服地撇了一句。

  “偏向我?没有啊,母亲对咱们都很好啊!”

  还是大女儿贴心啊,说的话也公道,若说自己做人做事有毛病,或许勉强可以挑出一、两件,但自己为妻为母,那可是实心实意的,要不这几个小毛孩子能长成现在这般既健康又活泼。

  “大姐,我给算一算啊,母亲最偏向的其实还不是!”

  四岁的小孩子就会挑拨离间了,白霄抬手摸摸额头,已经有冷汗的影子了。

  “不是我?那是谁啊?”

  大女儿还傻傻地追问。

  “母亲最偏向的是二哥,连名字都是给他起两个字的,永乐……二哥要什么给什么,上次二哥说想要西瓜红的衣料做袍子,咱们启昌港没有,母亲就特意去了一趟咱们西华国最繁华的东南市,说是去看李阿姨,其实就是给二哥买衣料,结果还是没有特别纯正的,咱们那个烧包的母亲,竟办了签证去了爪翼国,还说是去会友,哼,回来就给二哥带了一块西瓜红的料子……”

  白然张合着小嘴不停地说着,这是四岁小孩子该有的口齿吗?听得门外站着的白霄一头的黑线。

  “不是也给买了一件衣服吗?还给我带回来了百科大……还给大哥……”

  大女儿替自己说了一句公道话啊,白霄简直要被感动得泪流满面了,可怜又被小女儿一句话气了回去,——“又不是特意去给我买的。”

  “提到大哥,母亲第二偏向的就是大哥了,不管多忙,只要大哥提出要去骑大象,她就会带着大哥去!”

  “这是应该的啊,大哥和小弟都是男孩子,母亲当然要特殊偏爱一些,母亲不是常说男孩子要富养,不要长大后一块蛋糕就被人骗去,女孩子要穷养,从小磨心志长大才能有作为啊!”

  大女儿真是太了解自己了,白霄又一次要热泪满眶,却还是被小女儿给气了回去,“大姐,搞清楚好不好,母亲说的穷养的只有我,她什么时候苛难过啊!”

  “呃……!”

  白天陷入了深思之中,自己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向母亲张过口,但母亲总好像能觉察到自己心思是的,自己想到什么,眼前就能出现什么了,好像对妹妹似乎是……

  但是,这也不能怪母亲啊,妹妹太古灵精怪了,谁知道她心里想要的都是什么啊……

  “看……我说得对吧,不过,我细想想了,母亲最最偏心的好像还是父亲,父亲真是蛮笨的,每次洗碗总能不小心打掉一个,走路总好像要摔跤,还很胆小,呵呵……红起脸孔的样子倒是很可爱的,我上一次悄悄地往父亲的长袍里放了一条毛毛虫,父亲看到后跳得比大哥还要高呢……”

  “那条毛毛虫是放的啊?父亲看到后,连着一晚都没有吃东西……母亲哄了父亲很久才好的……”

  “我挑了一个庄园最丑的毛毛虫,呵呵,费了一天的力气呢……再说了,我也是给他们增进感情……”

  小家伙白然兴高采烈地向姐姐炫耀着自己的“丰功伟绩”时,完没有注意到门外正有一双虎视眈眈的眼睛,放射着凶狠的光,正盯着她呢。

  就说泽吾不会那么倒霉,去了一趟鸡棚,就能沾到那么条软塌塌的丑虫子,果然是这个小混蛋搞的鬼。

  难为泽吾还那么宠着他、事事都偏向着她,简直是“恩将仇报”,今天要不狠狠地教训她一顿,长大还怎么得了……

  泽吾带着郁儿和阿蛮,从棉花种植园回来时,大女儿白天正带着小儿子白永乐在别墅的门口玩秋千。

  那还是白霄当年做给白郁的,一直留着,有时泽吾心情好时,还会坐上去荡一会儿。当然都是挑没有老人们在家的空当,有妻主陪着。妻主在后面轻轻地推着,那份温柔……真是难以说出口的甜蜜,只要一想,脸就会红了。

  “父亲,回来了!”

  两个孩子见父亲兄长们回来了,立刻从秋千上跳了下来,向泽吾跑去。

  “小心些!”

  泽吾连忙紧走了几步,想要抱住体弱的永乐,可却由于着急,差一点儿自己也要摔倒了,幸亏旁边的大儿子白郁急扶了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