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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手里只要有钱,没什么地方去……

  “唉!?”

  本来手托茶碟低首浅笑的淡紫色长发少女“唰”地一下抬起头,满眼错愕地甚至发出了一个连自己都不知道什么含义的音节。

  说实话只有在自己人面前才会展露出真实放肆的那一面的城户家的大小姐,此刻的表情真的很有趣,也很富有可观性。可惜的是坐在她面前的沙发上的,唯二的观众此刻都没有去欣赏的兴致。

  连忙把手上差点弄翻的杯碟放回茶几上,淡紫色长发少女茫然了几秒,才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

  幸好的是,抬头看去,有着一头金色卷发的利多夫人一向苍白清丽脸上满是喜悦的笑容,甚至还带了几分激动。而坐在她旁边的赖安虽然微微皱着眉头,很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却没有要反驳的意思。

  虽然我自认为很擅长察言观色,并且丝毫也没有在利多夫人的脸上发现开玩笑的痕迹,但此时此刻听到他们要给凯罗尔订婚的消息,还是不由自主地为自己的耳朵是否产生了错觉而感到怀疑起来。

  “订婚?……凯罗尔——?”

  我茫然地重复道。

  “是的,纱织你是凯罗尔的好朋友,这些日子你一直陪在她身边。想必有些事情我们不说,你也看出来了吧!”

  “……凯罗尔的外伤虽然已经渐渐痊愈了,但她的心理状况实在让人无法放心。经常陷入失神的状况中,一不注意甚至会在像梦游一样到处乱走,清醒过来又什么记忆也没有……”

  “我们也给她找过心理医生,可是对于这种精神衰弱也束手无策。偏偏这孩子又坚持说要留在开罗,怎么也不肯回美国修养!”

  回忆着凯罗尔这些日子的异常,利多夫人的心就像有只手在掐一样地痛。本来就带着红肿的眼睛眼看又要落下泪来。

  “利多夫人……”

  我不安地唤道。

  坐在她身边的赖安连忙扶住她的肩膀,安慰说。

  “妈,别哭了……凯罗尔会好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利多夫人拍拍儿子的手,点着头拿起手绢轻轻擦去落下的泪珠。

  “吉米真的很体贴,是个难得的好青年。凯罗尔失踪后,吉米日夜不停的寻找她,持续了好几个月。他是真的深深地爱着凯罗尔……”

  说这句话的时候,利多夫人又流下泪来,只是这一次明显地带着欣慰和感慨。

  深吸了一口气,她接着说道。

  “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难得他那么地爱凯罗尔。最重要的是,吉米的爷爷是勃朗教授,出于家学渊源,他对考古学也不排斥。这些年,因为我们一家的纵容,凯罗尔一心想着成为一个考古学家,根本不懂得如何做一个好妻子。但如果是吉米的话……”

  “我相信凯罗尔嫁给他,一定会得到幸福的。”

  “……可是、可是凯罗尔才十五岁……”

  我张了张嘴,好半天才干涩地说出一句。

  “这不成问题!”利多夫人捏着手绢既激动又欢喜地说。

  “他们可以先订婚,结婚的事情大可再等写年再说。何况我也想让凯罗尔多留几年……不过只要订了婚,就可以让吉米搬进来,就近照顾凯罗尔了!”

  看了看明显心情不佳保持沉默的某位兄长大人,显然这位“妹控”大人并不想赞同。只是迫于无奈才点了头。

  可是转过头看着一脸欢欣,邀请我和加隆他们一起参加明天即将举行的,只邀请些近亲的订婚宴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也怎么说不出口反对的话来。

  尽管我知道如今的凯罗尔早已和古埃及法老的曼菲士结了婚,但这个理由即使我说出来,他们也不会相信。何况此刻利多家的次子已经被母亲指使去写请柬了,作为母亲的利多夫人更是隐隐有些坐立不安地似乎已经在构思拟菜单了。

  最后扫了眼和我一样拜倒在利多夫人的泪眼和笑容下的某妹控大人,我叹了口气,送上了一定会参加,并且向凯罗尔保密,好让利多夫人到时候可以给女儿一个惊喜的承诺。然后就以准备礼服的借口退出了房间,以让已经开始感到兴奋里的利多夫人有足够的时间去为宴会做准备。

  “这有什么,朱利安刚过十六岁就向你求婚了,那时候你还没有她大吧!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听我转述完利多家要给凯罗尔订婚的消息,加隆嗤笑着说道。

  “这不一样,朱利安·索罗完全是出于两大财团联姻所带来的好处才向城户家的大小姐求的婚,而凯罗尔她却是……”

  听到朱利安·索罗的名字,我完全是出于反射性地开口撇清。但刚刚提到凯罗尔的名字,我便不得不不情愿地闭上了嘴。

  虽然很想把关于凯罗尔和古埃及王曼菲士的事情说出来,但想到我还不一定可以和凯罗尔一起穿过去,到时候我所说出的事情反而会给自己惹上大麻烦,只能又把话吞了回去。

  “怎么?你想说什么?”

  看我欲言又止,他挑了挑眉问道。

  “算了,”对着他的眼睛盯了一会儿,我终于还是泄气地选择了放弃阻止订婚的念头。

  反正我记得最后凯罗尔还是回到了古埃及,并且在有了曼菲士的孩子以后才又回到的现代。按理说我这只蝴蝶既然没有做出什么大的改变,那么按照原著,即使订婚了,吉米和凯罗尔两个人也不可能有太多的发展余地。

  “不说这些了,”在加隆奇怪的眼神中用力摇了摇头,把这些问题暂时都甩到脑后。

  我把注意力重新放到了眼前的事情上来。

  “你有带适合正规场合穿的西装吗?虽然说是只邀请一些亲近的人来参加订婚宴,但毕竟你们和利多一家不怎么熟悉,可不能失礼了。”

  说起来,机场的时候几发现了,他们几个所带的都只有一个小包而已,余下的全部都是我的行李和衣物。

  “西装我们每个人都带了,不过不是那种三件套。”

  他说道,朝我投来询问的目光。

  “……应该可以了。”

  我轻咬下唇说道。

  “时间赶得紧,明天就是订婚宴,也来不及重新买。”

  因为凯罗尔突然要订婚的消息,本来心情就颇为郁闷,此刻更添了几分烦躁,我干脆不再考虑是否会失礼的问题。

  “礼物呢?”

  “怎么说你和利多小姐也是好朋友,她订婚你不会忘了还要给她准备礼物吧!”

  看我很有想甩手不管的样子,加隆嘀咕了一句小丫头就是小丫头,然后才用看不下去了的口气提醒我说。

  “礼物……”

  顾不得和他计较其他问题,被他这么一说,我立刻头痛起来。

  “我去看看有没有带什么可以做礼物的东西!”

  “好了好了,趁时间还早,我陪你去附近的百货商店看看吧!”

  身手矫健地从沙发上站起,一把拉住转身就向外走的我的手,加隆好笑地说道。

  世界各地的百货公司其实都没有什么太大差别。

  离开利多家的豪宅,我干脆让加隆来决定我们往哪边走。毕竟他好歹这些日子还有和米罗到处晃荡过,而我自从来开罗后就根本没出过门。

  虽然说手里只要有钱,没什么地方去不了的,但我毕竟没有学过埃及的官方语言,而英文法文日文等等的开罗地图则要到比如机场那样的游客云集的地方才有买。

  “请把那条tiffany somerset系列的手镯拿给我看看。”

  来回浏览了好一会儿,我终于顿足在放着一款tiffany金饰的柜台前,招来穿着白色衬衫和黑色短裙裙装制服的女侍员轻声要求。

  “好的,小姐。”

  皮肤黝黑的女侍员立刻露出礼节性的微笑,走到柜台后弯下腰拿东西。

  “是这条吗?”

  女侍员指着旁边一款tiffany连珠手链。

  那是一条7.25英寸长的18k金手链。虽然是用黄金打造,但在精细的工艺下,没颗珠子都和珍珠一样圆润光滑,一眼看去几乎无法分辨。在旁边装在玻璃杯中的请水波光粼粼下,更是发挥着黄金对人类天生的吸引力,连我第一眼看到的时候都产生了一丝把它占为己有的念头。

  眼中闪过一丝来自女性天生就有的对黄金的喜爱,我终究还是摇了摇头,手点向决定买下送给凯罗尔的那只手镯。

  女侍员连着装清水的玻璃杯和最下面的盒子还有手镯,一起从柜台里托了出来放在桌面上。

  我拿起手镯把玩。

  18k金的手镯,休闲、精致、现代、优雅……等等的形容词纷纷从女侍员的口中盖在这款手镯上。但真正让我决定买下这只手镯下来,做送给凯罗尔订婚的礼物的,却是因为这只手镯特殊的款式。

  比牙签还要细得多的金线被制作成细密的网纹,并且还进行了更进一步的加工,看上去只有一只手指粗的手镯。虽然没有之前的那条连珠手链那么明显地闪耀着黄金的魅力,但那仿佛一直咬着自己尾巴的蛇身的鳞片一样发出细腻光泽的手镯却更显内敛。

  正适合当作订婚礼物,看起来不至于会因为看起来太昂贵而显得毛躁和失礼。

  “就这只了,请帮我包好。”

  没有看价格,我直接拿出银行卡,准备刷卡。

  “不是说利多家的那女孩喜欢考古吗?怎么买这种东西回去,我还以为你会要我陪你去旧货时常哩。”

  一手插在口袋里,另一手只用两跟手指晃晃悠悠地以一种看起来不怎么牢靠的姿势拎着礼品袋,加隆略微落后半步地走在我身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刚为了等我在女士等候区的沙发上等了很久的缘故,他看起来并不是很有精神的样子。

  “你的意思是买古董?”我侧过脸看了他一眼。

  “先不说我和你对这方面完全没有了解的外行人能不能买到真货——你也听说过吧,关于利多家接二连三出问题的事情是由于挖掘了古埃及法老的坟墓,中了王族的诅咒的缘故的传闻——虽然说赖安先生对此完全哼之以鼻,但凯罗尔……”

  轻掩嘴角,我还是稍稍透露出一点口风出来。

  “而且,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吗?”

  我朝他丢了一个白眼。

  “女人天生就和龙有相同的习性。”

  “女人喜欢珠宝首饰——这种事情我当然知道。不过……”

  他停下脚步,摊平手掌压在我头顶上,虽然隐隐有不好的预感,但我还是配合地站直了身体。

  他收回手在自己的身上比了比——才刚刚连他心口都没到的样子。然后站在原地用一种十分诡异的目光看着我,并且口气怪异地说道。

  “什么时候连你这样根本没有发育过的小丫头都可以被叫做女人了?”

  “小姐,你看!”

  看出我有些意动,售货员直接拿出一款开始分解起来。

  “这款瑞士刀里包括了两根锯齿、三把长刀片,三把短刀片、两跟指甲刀……13合1的笔型瑞士刀,只要14.95美元,买一只吧!正好可以用来防身!”

  真是杀人越货、居家旅行之必备良品啊!

  想到脑海里突然冒出来的这句话,我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所谓「笔能杀人」,这支瑞士刀绝对绰绰有余符合前述这句话,还可以捅出13种不同的伤口。撇开售货员的胡扯,这个造型的瑞士刀还蛮好看的。至少相较于传统瑞士刀的矮胖,这支笔型瑞士刀绝对相对来得细长很多。

  14.95美元的话?折算起来也就大概一百人民币出头吧~似乎很不错的样子呢。

  把玩着这款笔型瑞士刀,我想到。

  “又在看了,什么东西那么有趣哪?”

  勒令我坐在一边休息,自己则去买饮料了的加隆找过来说。

  “加隆,你看这个怎么样?”

  “瑞士刀?”

  皱了眉头,把装着冰澄汁的塑料杯直接往我脸上贴,他看了眼说道。

  “你就不怕自己割伤了手。”

  “先生你别这么说,现在到处都有恐怖分子劫持飞机,这位小姐年纪小,长得又那么漂亮,有把刀在身边也可以防身啊!”

  果然还是金钱的吸引力比较巨大,一见加隆出现就两眼发直陷入思慕状态的女销售员一听他持反对意见,立刻就回过神来反驳道。

  防身?

  我眨了眨眼,和加隆对看了一眼。

  “就这丫头还拿刀防身?”

  他再次嗤笑,不过这次倒没有什么嘲笑之类的意思。

  有加隆他们这些黄金战士护在身边,如果还需要我自己拿刀防身,那么他们就真地可以回去拿豆腐撞头集体自杀了。换个方面来说,如果真有什么敌人是他们都解决不了的,一把小小的瑞士刀又有什么用?

  “加隆你不喜欢吗?”

  我拉拉他的衣袖,指着展示着各种款式的瑞士刀的瑞士维氏专柜问道。

  “我听说男孩子一般来说都喜欢收藏一把限量版的瑞士刀。”

  微皱了皱眉,在我说到“男孩子”三个字的时候。

  但紧接着又露出一个稍稍带了点坏笑的表情,反问道。

  “怎么?想先打探消息,等到了我生日可以准备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