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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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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能量已经不够了。”

  “你跟裁决到底什么关系?”

  叶翎很敏锐的察觉到叶欢此时的眼神太过温柔,又夹杂了一些爱恋。“情缘?”

  “咳……”

  叶欢老脸一红,活了这么多年的她在熟人面前还是原来的那个二小姐。

  “嗯……准确来说,我们是结婚多年的夫妻。”

  叶翎:……

  唐三:喂人狗粮总有被喂的一天。

  “所以,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到时候我下界来喝个喜酒啊。”

  叶欢笑意盈盈,言语中透露出诚挚的祝福,她的小哥哥也要嫁人了呢!

  “没错,小翎你之前不是说打完仗就是结婚吗?”唐三现在一点也不觉得叶欢碍事,简直就是神助攻好吗!

  “原来小三你这么急?”叶翎脚尖一点,人已站立在湖面上。微风轻拂,水天一色。他伸出一只手,看着唐三。

  “夜音已经为我把消息送去叶氏一族,现在爷爷他们应该已经开始准备了,三天后便是我娶你过门的日子。”

  唐三欺身上前,将那只手紧紧握在掌心。

  “好,我嫁。”

  叶欢:哟——!

  ☆、番外

  作者有话要说:伏笔啊什么的揭秘了啊。

  然后没有番外了。

  叶欢,本文最大挂比,没有之一,么么哒。

  去了斗罗世界记得抱大腿!

  我叫叶欢,年龄保密,现在是xx理工大的教授。本科读了军事化学专业,后来又相继进修了精密机械以及武器制造。总之,虽然有些词语不能明说,你们只要知道我是个能徒手拆飞机的温婉女子就行了。

  当然,给我准备好材料,我能替你轰掉一座城市。噢~,别误会,这只是个比喻,我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学生阶段,在周围人眼中我是个书呆子,换个好听点的词语就是学神。所以我的学生时代,基本上就是一个人孤零零的度过,没有朋友。于是,课余时间的我开始沉迷网络。最重要的是,我开始了渣基三。

  后来,我在自家修建的实验室里研究某些不可明说的东西时,上了天。别看字面上的意思,你们只要知道我挂了就行了。

  但是,我没死。我穿越到了唐朝,而且还是基三中的那个大唐!啧,这比买彩票中大奖还要难得的穿越就被我碰上了。嗯……别问我见没见到穿越大神,我只知道有个口音极重【可能是东北大碴子,可能是川普,你们随意】的男人给了我一个宝贝。

  对,就是那个没有它就没有后续的束魂珠!敲黑板,这里是重点。

  重活一世,我觉得人生不能那么无聊。看看我以前过的都是什么日子,读书、做题、研究、教书、上了天。噢,最后一个划掉。

  平淡如白开水,便是真实写照。活了几十年,恋爱都没谈过,夕阳下我那逝去的青春在哭泣啊!

  于是,我开始浪了。

  这辈子投了个好胎,叶氏直系,还叫叶欢。五岁之后便拜入叶英门下,成为了一名光荣的西湖小黄鸡。本着捡了条命,不好好玩个够本对不起自己那逆天的运气。从此,藏剑山庄多了个吃喝玩乐无一不精的叽萝。

  凭借着一副好皮囊,再加上只差一座小金人的演技,我安然的混过了幼年期。没事打打铁,掀掀秀姐姐的舞裙,直到认识了叶翎。

  明明还是个娃娃,却故作老成。刀子嘴豆腐心,惹恼了他只要掉几滴金豆豆就会马上凑过来。噢,小熊胖次真是萌萌哒。

  少年不知愁滋味啊,眨眼间就被迫成长。国难……

  我知道这是剧情,是这个世界的命运。只是我不知道的是,我的小哥哥竟然那么傻,为了救我这个异世孤魂丢掉了性命。

  把叶翎送走后,我就进入了研究狂状态。悲伤?心痛?无所谓了,我只是想报仇。

  安禄山是吧,狼牙军是吧,你们都给我去死吧!老娘当年可是学神!随便出一张卷子,就够你们研究一辈子!惹到了我,这个世界也给我毁灭吧!

  怎样?迟来的中二期不允许吗?反正我就是弄出了导弹,我就是炸了他们一脸,把剧情都给炸没了!

  世界法则?关我屁事,你有本事把小哥哥还给我啊!然而,世界法则并不想搭理我,并把我踹走了。

  哦吼,又一个新世界,世界法则你真是棒棒的。

  武魂?魂师?斗罗大陆。有着过目不忘天赋的我当然还记得那些年沉迷网络时翻阅过的x点小说,看样子这一世是要我当一个18k纯正玛丽苏啊!

  很快我就被现实给打脸了。

  没有圣魂村,诺丁城还是个土包包围起来的小镇子。至于史莱克?唐三?啥玩意儿?

  面对这一切,我只想报社。只可惜,第一世孤儿,第二世遗孤(好歹知道爹妈是谁),这一世我有了一对健康到不行的好父母。他们给我取了个非常棒的名字,叶欢。

  一心报社的中二,最终被亲情所感化。是的,没有但是,我就是被感化了。

  家里是打铁做装备的,老本行啊,我熟!用心修炼,好好打铁,出门游历,碰到了三辈子的劫。

  他叫叶霊,跟小叶子的名字读音相同。正因如此,我才想要结交。不然,凭我先天满魂力,又有泰阿千叶长生伴生,随随便便的妖艳jian货我才不要搭理。熟悉了之后发现他这人挺好玩的,明明武魂是双刀,性格却像死了西湖那群小黄鸡。

  他长得很好看,不是那种特别帅气的类型,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他的眼睛里有小星星……还有一个小小的我。

  这大概就是喜欢吧。

  我喜欢他。死去多年的少女心一朝复苏,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幸好,他也喜欢我,两人行的日子别提多么幸福了。

  然后我们碰到一个叫波塞冬的家伙。

  抛在脑后许久的剧情忽然上线,波塞西波塞冬啊!这个笑得一脸欠扁的家伙就是未来的海神啊!噢,也是这时我才意识到,或许这辈子我是无缘得见那个绝世好男人唐三了。当然,我又一次被打脸,你们懂的。

  正所谓三人行必有灯泡。哪怕知道我跟叶霊是情缘,波塞冬还是每天都来撩我八百遍。讲真,他那态度根本不像是喜欢上了我,反而是为了惹叶霊跳脚的超低端手段。

  也只有叶霊这个逗比才会信以为真,吃了一辈子飞醋。

  所以,波塞冬你老实告诉我,其实你喜欢的是叶霊吧。

  再后来,波塞冬如剧情一般成了海神,叶霊得到了裁决之神的传承,而我,毛都没有。百年之后,这两个跟屁虫去了神界,我知道成为神后最多只能在下界留一百年,这便是极限了。

  你们应该看出来了吧,我这人呢平时可能喜欢浪,但是一旦逼急了,我就要开挂了。上辈子,造出了导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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