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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风集(卷二)(全本)第7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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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态度,跟我接触的很多思想前卫的年轻女孩子没什么区别,说话喜欢先声夺人,即使不被对方接受也不会太在乎,很注意自己的形象,到了一丝不苟的程度——比如那个小粉刺……

  我说着,她忍不住笑起来打断我。

  好了好了,我明白了。可是,告诉你吧,我其实特别紧张,我的轻松和满不在乎是装出来让你看的,我平时也装给很多人看,为了掩盖我的自卑。

  我特别自卑,你信吗?因为我是生在农村的,真正的农村,一个小村子,全家都靠干农活养活自己,要是不到呼市来,我现在也在种地呢。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我已经是孩子的娘,可能还不止一个孩子呢。我觉得我一辈子最大的成功就是到城里来,过上现在这种生活。

  我家兄弟姐妹六个人,我是倒数第二个,下面是个妹妹,上面四个哥哥。你知道内蒙古有多大吗?好多地方,可能你都没听说过。我家那个地方,大的地名叫兴安盟科右前旗,我家呢,住在一个小村子里,很偏远。那儿有很多老人,一辈子都没走出来过,根本想象不出城市是什么样子,在他们心里,呼市就像天堂一样远得够不着。你们喜欢说“返璞归真”,他们才是“真”呢,一辈子见过的就是沙化了的地、大冰雹,还有牲口。让你们去过那样的日子,不出半个月,就都得难受得跑回城里。可是,那是他们一辈子的家啊。我的父母、哥哥、嫂子、哥哥们的孩子、妹妹、小时候一起长大的朋友、还有初恋男朋友,现在还在那儿。有的人可能会有机会走出来,大部分人也要像长辈一样那么生活一辈子。现在的我回头看过去在家乡的生活,觉得真可怕。

  我的家乡不是水草丰美的富足地方,很穷,冬天很冷,也闭塞。我就记得我小的时候,想找一本书看,特别难,除了课本,没有什么课外书,能看到一本过期的杂志,都是很幸福的。我看过别人写文章,说对知识“如饥似渴”,我小时候就是,到了初中毕业,后来离开家乡之前,都是这么如饥似渴,找到什么书都能看好几遍,真的,骗你不是人。

  伊秀喝了一大口橙汁,眨着眼睛问我:“你能想象吗?”

  我说我曾经在甘肃的一个小村子里住过,跟那里的孩子们一起念书,我至今忘不了孩子们渴求的眼神,还有在一个星期之内就因为传阅而被翻烂了的书皮。

  伊秀认真地听着,不时地点点头。

  嗯,那你还行,我就不费力气说了。

  我喜欢学习,真的,虽然我文化水平不高,但是,我想我只要有条件,一定不会比城里的孩子差。你说,人是不是有命运的?要是我生在北京,在北京上学,像北京的女孩子们一样能在很小的时候就接触最新鲜的事物,能有机会看很多书、得到很多信息,那,我现在可能也不至于就是一个香港服装的导购小姐吧?我可能也上大学了,大学毕业找一个好工作,穿着好看的套装,跟着老板去谈生意,一个月挣很多钱,租一套大一点的房子,还能跟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在一起。现在,我没有这些,不就是因为我生在了一个偏远的小村子里吗?我觉得这就是命运的不公平,但是,谁也没办法,命运是不能选择的,对吧?就比如你,你要是生在我家那个地方,凭你怎么努力,也不会有今天吧?所以,就是命运,没有别的解释。

  我连高中都没上过,更别说考大学。我家是那么普通的一个家庭,父母都不识字,又重男轻女,老实,本分,觉得女孩子上什么学呀?不如找个好人家,嫁出去,生养孩子,一辈子就算是圆满的。所以,能让我读完初中已经很不错了。

  初中毕业之后,我来过一次呼市,那时候呼市还不像现在这么现代化,但是对我来说,就已经是“外国”了。在我的家乡,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宽的马路和那么多汽车,真的,站在马路边上,都不敢动,生怕被汽车轧死。你别觉得可笑,一个农村女孩子,第一次到大城市来,就是这种感觉,我没夸张。那时候,我就下定决心,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定要到大城市来,呼市就是我的目标。

  3送我走上离开你的路(3)

  别看我就是初中文化,在我们那儿,已经是有学问的人了。我能当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就是证明。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我初恋的男朋友,他也是小学老师。老家的那种小学,就是乡村学校,不正规,条件也很差。但是,当老师总比跟着家里人干农活好啊。拿粉笔和拿农具比起来,我当然愿意拿粉笔。

  这些就不说了,集中说我的初恋。我们其实早就认识,他比我大两岁,原来也在一个学校上学。他家也是祖祖辈辈在农村的,跟我家一样。他喜欢我,从第一天到小学校报到,我就隐隐约约地看出来了。都说现在的年轻人谈恋爱疯狂,我们还是很保守含蓄的。他总是来帮助我,因为我不熟悉学校,也不熟悉应该怎么教课,他一点点指导我,慢慢就越走越近。没什么特别的。想起来,也不觉得激动。

  真正把话说清楚是在我过生日的时候。在他之前,从来没有人给我过生日,我们那里也没有这个讲究。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我的生日的,那天,他送给我一个很好看的照片册,包着一张红色的花纸,纸上还印着玫瑰花。他说是专门托人从呼市买的,买了很长时间,就等着我的生日一到就送给我。我挺感动的,觉得他是个有心的人。他不太会说话。我说你给我这个礼物真好,可惜我没有什么照片。他想了半天才跟我说:“以后,我买一个照相机,我给你照。”

  我们就被这个照片册联系在一起了。后来,他真的买了一个照相机,傻瓜的,但是,那时候,我已经决定跟他分手了,因为我要到呼市做酒楼的服务员。

  我不想说我们怎么谈恋爱,那没什么可多说的。我想说的是我们怎么从一对恋人到最后不得不分手。你们喜欢说“文化差异”,我觉得我们俩也是因为这个。他现在肯定特别后悔,当年为什么要给我买书看,托人大老远的从呼市带书回来给我,他肯定也后悔为什么当年要带着我到呼市玩,让大城市的生活把我的魂勾走。虽然他没说过,但是我知道,他肯定后悔。

  在我21岁的时候,有一个从家乡出来到呼市的人回老家找女孩子出来到他开的酒楼做服务员。很多女孩子都特别愿意来,一个月给300块钱,管吃饭,不管住宿,几个人合伙租房子,要分摊房费。条件确实不怎么好,但是到底可以离开农村,所以,还是好多人愿意来,我也是其中的一个。跟别的女孩子比起来,我算好的,当小学老师,算有正式职业。可是,我自己知道,那不是长久之计,在农村当一辈子小学老师,也不是我的理想。我跟我男朋友说,我想去,当酒楼服务员也不是我的理想,但是,能到呼市,就靠近我的理想了。我跟他说,我想一边打工一边挣钱去学习,学好了,再换工作。

  他什么也不说,真的,什么也不说,就是叹气。他说本来想的是跟我结婚,两个人好好组织一个家庭,从没想过我会离开我们的家乡。我说他太不了解我了,那样的生活我怎么可能满足呢?我凭什么就应该是一个一辈子不离开农村的小学教员的老婆呢?我没有文化,没有见识,怎么教育我们的孩子?难道我们的孩子也要去重复我们祖祖辈辈的命运吗?我这么激烈,他哑口无。最后,他问我:“那,你会离开我吗?等你实现理想了,我还是一个农村的小学教师,你还会嫁给我吗?”我知道我当时并不坚定,其中也有哄骗他的成分,可是我怎么说呢?我还是说我不会离开他。实际上,我自己心里明白,那不是真的,不一定是真的。

  我终于要到呼市了。走之前,他来找我,给了我一个信封,里面是2000块钱,是他全部的积蓄。他说:“你去吧,只要你觉得好。这个地方太小了,容不下你的理想。别太委屈了自己,这些钱,你留着贴补生活。大城市跟这儿不一样,什么事都要花钱的。觉得不好,就回来。我有机会,就去看你。”

  我说什么也不要,我不要,他说什么也不走。最后,我还是拿着了,我说就算是我欠他的,等我有了收入,一定还给他。他摇头说不用,他不需要钱,除了给我买书、买礼物、准备结婚,他没有什么开销。

  4送我走上离开你的路(4)

  我是哭着走的。并不是因为我感动,而是因为我知道,我这一走,可能我们俩就要变成陌路人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知道他是真心喜欢我的,不然他不会这么做。

  刚到呼市的时候,确实不容易,每天都特别累。晚上收工很晚,还要收拾店,从来没在夜里1点之前下过班。第二天9点上班,先开会,然后整理每张桌子,我们叫“摆台”,中午11点开始营业,到下午两点才闲下来,然后又是摆台,5点,又开始营业。每天都是这样。我本来想能找个学校上个晚上的培训班,根本就没有时间。这么做了不到半年,我离开了。我可能属于心灵手巧的人,我遇见了一个在酒店工作的人,男人,对我不怀好意,但是,他帮助我了,把我调到了酒店的中餐厅做服务员,然后是领班,工资也翻了一倍,也不用租房子了,就住在酒店的员工宿舍。我开始上学了,学打字、电脑,还学英语,当然,都是那种补习学校。

  这中间,我男朋友一直给我写信,他写得多,我回得少。我不知道应该跟他说什么,我们的生活环境那么不一样,他说家乡,我说呼市,我们的感觉到不了一起。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特别讨厌写信,我老觉得人一坐下来写信,写的东西就不是心里话。他第一次来看我,我已经在酒店上班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这个人真的很不好,他来找我,我觉得特别没面子。我不想承认这个人是我的男朋友,别人问我,我说是老同学。我觉得他很土,真的,从上到下,都是土的。带着他在呼市的街上走,我都不明白,怎么会喜欢这么一个人呢?他怎么成为我的初恋男朋友的呢?惟一的解释就是环境,我们那个环境,就决定了我只能遇见这样一个男人。

  我帮他找了一个单位的招待所住了一天,非常便宜。他还是说话不多,问问我的生活和工作,鼓励我好好学习。除此之外,就是看着我,用那么一种特别伤感的眼神看着我。我问他看见什么了,他说没什么,看见我越变越好看。我说那你应该高兴啊,他说是很高兴,替我高兴。那些一起出来的女孩子,就数我最好,不仅找到了好工作,还有机会上学,那些女孩子,有的因为不能吃苦回老家了,有的“学坏了”。说完了,还是那么看着我。我受不了他的眼神,想走,他一把拉住我,问我:“你还会回来吗?”我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我想我不会的,只要能养活自己,我就不会回去。但是,我不敢跟他说。说假话吧,我也知道,已经不能哄骗他了,我的变化,他什么都看见了,还有我对待他的态度。我只有不说话。他放开我,坐在床边上,还是什么也不说。

  第二天,他要回去了,我去送他。我拿着他给我的那个信封,里面是原封不动的2000块钱。我说我不需要了,说好了要还给他的。他死活不要,说那是送给我的礼物,我就要过生日了。他问我能不能给他一张我的照片,我推辞说没有,来了呼市之后没照过照片,他就不坚持了,说没关系,他不用照片也能记得我的样子。他就这么走了。我其实也很难受。想起在家乡的时候,他对我很好,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他启了我,让我总是有要认识外面的世界。现在,我认识了,而且,我也在这个世界里了,他却距离我越来越远了。

  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我认识了在酒店包房的一个客人,他当时正在把一个香港的服装品牌引进到呼市,他知道我会说一点英语,业余学过财务,就问我愿意不愿意到他的公司去工作,在最大的一个专柜做导购领班。我答应了。我想这又是一个进步,我不用再端盘子、倒茶水了。

  那时候,我有了一点点积蓄,我想去学一个有技术的专业,然后可以离开这种服务行业,做更稳定的工作。最终,我选择了去学美容美,一方面是因为比较容易学,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觉得总是给别人打工到底是不行的,早晚还是要做自己的事,哪怕就是一个只能放两张椅子的店铺,到底是自己的。我就想有朝一日能开一个小的美容院,代理一种物美价廉的化妆品,靠一门手艺来养活自己。然后,哥哥们的孩子大一点,让他们也到呼市来学习、见世面。我觉得这也是我跟城里人的不同,我有责任感,对家庭的责任感,我想我的家庭可以从我开始改头换面了。

  5送我走上离开你的路(5)

  我向着这个方向努力,特别有动力。来呼市四年了,我没谈恋爱,真的,倒不是想钓一条大鱼,而是真的没有时间。我一直在上各种培训班,省吃俭用,把能存的钱都存起来。我连家都舍不得回,因为舍不得花钱。你看见我穿的衣服,说我时髦,那是因为你不知道,这样的衣服我只有这一套,还是因为今天要跟你见面才舍得穿出来,而且,全身上下加起来,你信吗?连300块钱都不到,都是在小店铺里买的。

  我最后一次见他,也是穿着这套衣服,在今年春天。也是他来呼市。他说是来给学校买一些教学用具和参考书,其实,我知道,他是来跟我告别的。上一次他回去之后,我们之间的联系就更少了,我几乎不给他回信。他给我打过电话,我也只是三两语。他来了,我还是让他住在老地方。那天晚上,我跟他说,第二天我要上早班,不能送他了。他默默地坐着。然后,拿出一个傻瓜照相机,他说:“这个相机是为你买的,送给你吧。我留着,也没什么用处。你别嫌落后。”就在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忽然有一种新仇旧恨涌上心头的感觉,我想起来好多事,当年我们在老家怎么一起研究课本,虽然就是一个小学二年级的课本,我们怎么一起进城,他怎么给我买书,我坐在破旧的教室里,他给我念琼瑶小说,他给我买那种厚厚的羊毛围巾,冬天特别冷的时候,他把手在火炉上烤热了,双手捂住我的耳朵让我暖和……一下子全想起来了。而且,我还想到了我们曾经有一个晚上在一起,差一点就那样了,要是真的那样了,可能我已经是他老婆了,但是,当时他放弃了,说要等到我嫁给他,不想让我后悔。结果,他这一放弃,就成了一辈子的放弃。

  他拉着我的手,我坐在他旁边。他忽然变得特别温柔,他问我:“你说,我是不是傻啊?所有的人都告诉我,你不会回来了,你现在跟我不一样了,你已经看不上我了,可我还是特别喜欢你,忘不了你。我老是幻想着有一天你会回家来,还是愿意跟我在一起教书。我是不是傻啊?”

  那天,我哭了。我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但是,我觉得我自己非常不好,我变了,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跟在他身后、站在呼市的马路边上生怕被汽车轧死的女孩子了,我现在要天天洗澡、还要做美容、买时尚杂志、上网聊天,我已经完全不能适应过去的生活,我回不去了。我向我一定曾经爱过他,可是,从今以后,再也不会去爱他了。我想起他把全部的积蓄交给我,让我好好学习、好好长见识,他送我走上了这条路,可惜这条路是一条让我离开他的路啊。如果当初他霸占我,就是不让我走,我可能就真的没有今天了。

  我还是拿出了那2000块钱,那个信封都快烂掉了。我说我有钱了,至少比过去出来一无所有的时候有钱了。他还是不要。他说他没有给过我什么帮助,这个就算是一点心意吧,当初,他也觉得不能给我任何帮助,惟一能做的就是在我想离开家乡的时候,鼓励我,不拖累我。他说像我这样向往天空的小鸟,不应该被一个他这么平庸的男人剪断翅膀。

  我感动,是真的,我负疚,也是真的。但是,我也真的无可奈何,我们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过去的好,只能是美好的回忆。

  他走了。留下了傻瓜相机和钱,没留下一句埋怨的话。

  我妹妹告诉过我,他曾经被老家的人嘲笑,说他傻,放在身边的女人要送出去,这下让人家甩掉了。别人说我不好,没有感,自私自利,贪图虚荣,他从来没说过我一句坏话。而且,他要结婚了,对方也是我们家乡的人,跟他一个村子。

  每每告诉我这些那天,我一夜都没睡,我想我大概真的不是一个好女人,可是我错了吗?我只不过是想改变我的处境,凭什么我要一辈子守住那个穷困的家乡呢?

  伊秀停下来,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那里面却盛满了困惑和委屈。

  我忽然想起早年看过的一部电影——《蒂芬妮的早餐》。那个美丽的霍丽从乡下来到纽约,从说话的口音开始改起,把自己训练成城里人,最终要在这里生根。有一天,一个老实巴交的男人出现在公寓门外,忧伤地凝视着她,一看就是大半天。这是一名安分守己的兽医,他爱她,曾经收留她和她可怜的弟弟,她曾经为了报答他而与他成婚。他想带她回到乡下,日子不会太奢侈,但也一定能安逸。但她最终还是把他送到车站,让他一个人回老家。她哭了,当他叫着她原来那个土里土气的名字“雷美”时,她哭着,用标准的、纽约优雅女子的腔调告诉他:我知道你爱过我,至今还爱我,但我已经不是那个雷美了,再也不是了……是啊,眼前这个时髦的霍丽怎么可能重新变成照片上那个扎着两条辫子的雷美呢?怎么可能呢?于是,他接受了现实,黯然离去。

  6送我走上离开你的路(6)

  我把这个故事讲给伊秀听,听完了,她很久不说一句话,只是大口地喝橙汁。

  这样过了不知多长时间,她才一边想着一边慢慢说:“我也不知道我错在哪里了。老家的人都说我错了,说我辜负了一个爱我的人,其实我并不觉得我错了。我把妹妹带到了呼市,现在,她在一家美容院学习做美容师。我们会有自己的店,我们能在这个城市里靠自己的劳动生活下去,扎下根去,改变命运,这有什么错呢?人和人的理想是不一样的,我做我喜欢做、想做的事,有什么不对吗?所以,自我安慰的时候,我就想,有错的不是我,是这个环境。当年在我老家的那个环境里,我遇见了这个人,难道也是我的错吗?”

  那天,我们最后的交谈全都集中在环境和选择这个话题上。的确如伊秀所说,谁能保证环境永远不生变化?环境改变了,人的心呢?也许,变化了的只是心的方向吧。

  1qq综合症10大症状(1)

  1、qq虫经常无意识在脑子中听到一种短促的咳嗽声,他知道是“系统消息”可见此时激动不已。还要一种酷似bp机的叫声更能刺激其神经,即使走在大街上,只要听见“嘀、嘀、嘀”的叫声,qq虫也会不自觉地四处搜寻那围着红围巾的胖企鹅。

  2、长期伏案作业,虾背弓腰,qq虫的体形与那只胖胖的企鹅越来越接近,而一旦有人提醒其要注意时,他便翻脸不认人,说人家管闲事,胖有啥不好,难道都要长成电线杆才好看。

  3、qq虫无法忍受普通的网页“静”得吓人的面孔,但只要一看见那一行行歪瓜裂枣的汉字在不停地向屏幕上方滚动,便像蚊子见血,斗牛见红一样一下子好斗起来,不把那些聊友骂得狗血喷头,心里就不塌实。

  4、qq虫差不多有半年没看电视了,不过偶尔在《动物世界》看到介绍南极的节目,便会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在他眼里,那一只只摇摇晃晃行走的不是企鹅,而是满屏打开聊天程序的图标。

  5、qq虫的聊友遍天下,打开通讯本,起码有500个聊天聊友登记在案,男女老少谁也搞不清楚。qq虫憎恨写信,打电话,甚至面对面的交谈,认为不花钱的聊天毫无价值,只有在金钱以分钟为单位计算哗哗外流的况下,才可能灵感进,妙语连珠。

  6、“相逢何必曾相识”,不相识才会开口骂。在语音聊天室里,能抢到权,就跟到中央电视台主持节目一样难,所以,这样的机会谁都不会放过,说些啥好呢?于是一句“td……”便开始骂开了。

  7、qq虫注册了一大堆qq号码,以便在需要的时候向其他聊友或论敌起轮番进攻,搞得他们莫名其妙,不知什么时候得罪了这么多路神仙。

  8、打开书看不下去,拿起笔写不出字,面对多年的老友也没有谈兴,几近与失语,但当坐在电脑前,却无论如何也抑制不住交流的冲动。

  9、qq虫朝思慕想早中大奖,幻想不用工作便有足够的钱来支撑上网费用,交遍天下聊友,在聊天室里肆意纵横,一直聊到所有聊天室关门大吉为止。

  10、老板找qq虫训话,责问最近工作业绩咋这么差,qq虫瞟了老板一眼回答说,有什么事今天晚上在“职场纵横”聊天室里见。气得老板直跺脚,呵斥qq虫收拾东西立马走人。qq虫若无其事地耸耸肩答道:哼,有什么了不起,大不了再换一间聊天室。

  家庭成员中,如现患有三种症状者,便可确诊为感染“qq虫综合症”,可隔离治疗,但一般治疗不甚明显,可采取“治病救人,以观见效”的保守疗法,必要时可注射“现代牌杀虫剂”。

  1戏说网络十种人(1)

  第一种:人口普查人员,初次聊天就认认真真,孜孜不倦地查你的户口,年龄,身高,体重,籍贯,姓名到父母工作单位。家庭遗传病史,政治背景,以及七大姑八大姨,小时侯感过几次冒,考试几次没及格等等,事无巨细不厌其烦。

  第二种:天生文学青年,这种人以为集资是李白在世,杜甫重生,苏轼投胎,但是说到作品,自然是还在酝酿中,所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第三种:风花雪月无病呻吟之人,这是一些动不动就说“我爱你”冷不丁儿就是“我要为你去死”的人。说起话来全是名家散文里抄来的漂亮字眼。抒起来感人肺腑,感天动地,不弄个六月飞雪不罢休,却让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第四种:哲学家,这种人必老庄,谈则叔本华,黑格尔,论有尼采,休谟……看似博学,其实只是知道几个人名,几本书名,最多读过名著缩写书,背过几句名而已。

  第五种:出口成“脏”的先生自以为不拘小结,动不动就拉上别人的父母,或者是当众耍流氓以为自己是酷阿飞,没有半点男人风度。

  第六种:以抄袭为己任的人网络给了人很多自由,于是就有人不劳而获,东抄西拼。这种人只会拿别人的劳动果实来成就自己,没有半点儿自尊可。

  第七种:不懂装懂之人,坦白是人的美德,可是偏偏有人不懂装懂,自以为是。须知,伪装只能是一时的面具,长时间的相处,假面具早晚会被揭穿,那时候失去的可就多了。

  第八种:盲目攻击一切的人,这种人把一切人都当作是假想的敌人,认为全世界的人都在攻击自己,嫉妒自己,于是便奋力反击反击一切本是对自己友善的人。

  第九种:溜须拍马之人,看见略有名气和影响的人,就开始费尽心机,先套瓷然后死命拍p。这种人拍p时会尽力诋毁其他所有人,只抬高对象,换了对象的时候再改回来就行了。

  第十种:极度自恋之人,自己可以生气,但是别人不能对自己生气,自己可以随意攻击别人,但是别人不能反击。自己可以吹嘘自己,但是别人必须谦虚谨慎。总之,这种人觉得自己才是世界的中心,别人只不过是自己的陪衬而已。

  1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1)

  我爱下雨,瓢泼也好,如丝也罢,如果是个慵懒的下午,还有一本让人着迷的闲书,靠在床上百~万\小!说看到走神儿,看到半睡半醒,雨声于此时钻入心里,偏又有一种冬日阳光般的绪,让人感到舒适而甜蜜。

  我爱地铁口那个拉二胡的盲老人,永远雪白的衬衫和为自己琴声而陶醉的微笑面庞。初几次碰到他,我会把兜里的几个零钱放入他面前的破铁筒后匆匆离去———我从不会放硬币,因为那“当”的一响,会断了他的琴声和闲适———后来我便喜欢站在他身后听一会儿再走,有时会直听到老人驼背的妻推了三轮车来接他,甚至有几次目睹了那盲老人上了三轮车后昂高唱:“我正在城楼观风景,耳听得四外乱纷纷……”他的妻便回手拍在他的腿上,笑骂一声:“老神经!”

  我爱京西八一湖那片沉静的水域,在我的1/3的人生里,我与它的相连是如此的紧密。6岁那年的冬季,一个人偷跑出来的我,在这里掉进了岸边的冰水中,虽水仅及膝,但仍吓得大哭。那个边笑边把我从冰水中抱出并送我回家的青年是谁?想必今天,他的子女也如当年的我那般年纪了,不知他可否会向他的稚子谈及当年的偶遇。第一次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我们也是来的这里,我敬爱的班主任就是在儿童乐园售票口那边,把我叫到她身边,蹲下身来,用她温热干燥的双手,抚平我折皱的衣领,擦去我脸上的汗水与尘土的污渍。那至今仍萦绕在我颈项的温度,让幼小的我,初次体会了“恩师”这两个字中,除传道授业外的另一种深。学生时代那些意气风的学友们也总是在此相聚,樱花树下的高谈阔论和碧波荡舟的笑语欢声,草地上的木吉他伴着大考前的背书声……每每想起,便如在昨日一样。及至我恋爱与那个终成我夫的男子,我们到底有多少次并坐在林荫下那张可以看到夕阳的长椅上,聊莫名其妙的话题,无来由地大笑或者忧郁。是他第一个如此诚恳地对我说:“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也许我被生命宠坏了吧,我总是如此轻意地为流逝的时光而感动,为一朝一夕,为只片语,为街头擦肩而过的陌生人的目光……也许芸芸众生本就像老鼠和大米的关系那般简单而又复杂,我在不经意间拾起一颗又一颗藏在心里,它们或饱满而莹润,或残损又陈杂,不舍得丢弃,不舍得忘记,我以它为我一生最重要的宝物和食粮,等到我年老,去和那只爱我的老鼠,共看我一生的储蓄。

  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1新疆女孩(1)

  今年50万人报考研究生2000年的冬季,全国报考研究生的人数达到了历史性的50万人,鼓励这些学子们一心向学的,除了对知识的渴望,更多的是竞争的压力。这个被称为高科技的时代,对谋生者的要求是越来越高了。

  来自新疆的常彦灵到北京已经5年了,5年中在不足3平方米的地下室住了4年。经过如此多年的奋斗,当一名硕士已从最开始对自己的技能要求,变成了一个非要实现的梦想。

  “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三年……三年总能考上吧。”

  常彦灵1995年到北京。在这5年中,她考完了中文专业的全部专科和本科自学考试课程,拿到了学位。现在,正在准备考北师大中文系民俗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12月2日下午5点,在北京邮电大学科学会堂正在上课的考研班上,记者见到了常彦灵。来自新疆的她大眼睛、高鼻梁,却是个地地道道的汉族人,咖啡色的羽绒服,看上去很旧但很整洁的黑皮鞋,满眼的笑意,却掩不住眼角的风霜之色。

  小常来的时候拿着从朋友处借来的400块钱,只拎了一个小小的包。在最开始的一年,跟朋友一起住在都体育师范租来的学生宿舍里,找了一份市场研究公司的工作。一年以后,因为无法兼顾学习,辞掉了这份当时每月已能拿到1000块钱的工作。又开始兼职做访问员以维持生计。

  1998年10月,专科考试的最后一门终于通过。11月,她在一个公司找到了一份固定工作,一边工作,一边攻读本科文凭。这时的她已经与朋友分开,找到了一间月租200元的地下二层的小屋,不足3平方米,只能放得下一张单人床,门只能朝外开,屋子里剩余的空间放不下一个小马扎。

  中文专业的专科和本科自学课程一共是20门,她花了4年时间考完,今年5月完成了论文答辩。

  为了专心复习考研,今年1月,她再次辞掉月收入近2000元的工作,现在已进入考研冲刺阶段。

  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三年……三年,总能考上吧。刚来北京时,她给自己定的计划是:22岁到24岁,拿下本科文凭;24岁到26岁,拿下硕士文凭。前一个目标虽然推迟了两年,但是实现了,她相信,后一个目标,也会实现。

  “成功来得太晚,快乐也会减半。”

  常彦灵住的地方,准确说是利用地下室用木板隔出的不足3平方米的小间,月租200元,包括做饭、洗澡的一切费用。地方小,除了床,就是两个用别人不要的装衣服的木板箱做的小书架和“写字台,把屋子里剩余的空间刚好填满。地下室虽然有窗,却终年不见阳光,白天和夜晚一样。做饭的地方在楼上,是共用的,得排队。每次做饭一定要先想好都要用什么东西,不然就得楼上楼下跑好多趟。洗澡也排队,后来索性要么早上五六点洗,要么夜里一两点睡一觉之后再去洗。

  生活的重心始终是考试。离地下室不远,是都经贸大学,“我可以去那里百~万\小!说。1998年一次报了6门,其中一门是专科的最后一门,连考两个整天。没敢睡觉,怕一睡就把好不容易记住的东西都忘了。两天全靠咖啡提神,实在困得不行了,就看一两个小时眯十分钟。后来到考场,坐在位子上,人就止不住要倒,困的。当时后悔得直想哭,复习得挺充分的,就是困得抬不起头。后来去厕所洗了把脸开始考试。考完试回去,午饭也没吃,又冲了浓浓的两袋咖啡,撑到下午考完。

  今年6月15日,她办完了本科毕业手续。

  “我刚来北京的时候,就盼望着这一天,想象着这一天来的时候,我会是什么样的心。可是当这一天真的来到时,我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平静???成功来得太晚,快乐也会减半。

  小常还记得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在家里打工的时候说的话:“哪怕是一分一分地攒,攒够了钱我就去上学。后来来到北京,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是“圆一个梦。考研,则是为这个梦画上最后一笔。

  对于需要花上比读本科成倍的精力的考研,小常这样说:考研本身是我原来计划中的一个里程,我无论怎样,都是要走的。“希望我的存在能给周围的人带来一些什么。如果我的这些经历,能够给有过相似经历或正在经历的朋友,带来一些启示,我会非常高兴的。

  分手的时候,已近夜里11点半,她明天早上6点就要起床去北邮上考研班。1月13日考试,时间很紧了。

  全书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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