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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165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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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行掳走,并强犦了她。”布兰解释,“为了救她回来,劳勃挑起了一场战争,他在三叉戟河上用自己的战锤亲手杀了雷加,但莱安娜却已经死去,他最后还是来不及救她。”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欧莎说,“但那几个空空的洞更教人难过。”

  “以后,那里就是艾德大人的坟墓,”鲁温师傅道,“布兰,你梦中就是在这里看到你父亲的吗?”

  “是啊。”回忆令他颤抖,他不安地环顾墓窖,颈背毛发竖立。他好像听见了什么?难道这里还有别人?

  鲁温师傅举着火把,朝敞开的坟墓走去。“你看,他不在这儿,他还要等好多好多年才会在这儿。孩子,梦,不过就是梦。”他伸手探进墓|岤中的黑暗,活像探进怪兽的巨口。“你看清楚了,这里空得——”

  黑暗咆哮着朝他扑来。

  一双宛如绿火的眼睛,一排闪烁即逝的洁白利齿,还有黑得像所处墓|岤的毛皮。鲁温师傅大叫一声,扬起双手。火把从他指间飞了出去,撞到布兰登·史塔克的石脸,反弹开来,滚落至雕像脚边,火舌舔上他的小腿。在宛如醺醉的摇曳光线下,他们看见鲁温正与一头冰原狼搏斗,他的一只手拼命捶打狼嘴,另一只手则被狼牢牢咬住。

  “夏天!”布兰尖叫。

  夏天立刻从身后的昏暗中射出,有如一个奔跃的影子,一头把毛毛狗撞开,两只冰原狼在地上来回翻滚,灰色和黑色的毛皮纠结在一起,互相撕扯啮咬。鲁温师傅挣扎着起身,欧莎让布兰斜靠在瑞卡德公爵的石狼身上,急忙过去帮老学士的忙。摇曳的火光一照,狼影成了二十尺高的庞然大物,在墙壁和天顶上拼斗。

  “毛毛。”一个小小的声音唤道。布兰抬头,发现他的小弟正站在父亲坟墓的进口。毛毛狗朝夏天的脸咬了最后一口,回身奔至瑞肯身旁。“你别来烦我爸爸,”瑞肯警告鲁温,“你别烦他。”

  “瑞肯,”布兰轻声说,“父亲不在这里。”

  “他明明就在,我看到的,”瑞肯脸上泪水晶莹。“我昨晚上看到的。”

  “你梦见……?”

  瑞肯点点头。“你别来烦他,别来伤他,他要回家了,他答应过我的,他要回家了。”

  布兰从未见鲁温师傅这么犹豫不决。毛毛狗撕裂了他的羊毛衣袖,暴露的手臂不住淌血。“欧莎,把火把拿来。”他强忍着痛说,那火炬尚未熄灭,她拾起来交给他。伯伯雕像的双腿都被熏黑了。“那……那头野东西,”鲁温续道,“应该是被拴在狗舍里。”

  瑞肯拍拍毛毛狗血染的嘴巴。“我把它放出来了。它不喜欢被拴着。”他舔舔手指。

  “瑞肯,”布兰说,“要不要跟我回去?”

  “不要,我喜欢待在这里。”

  “可这里又黑又冷。”

  “我不怕。我要等爸爸回来。”

  “你可以跟我一起等啊,”布兰说,“你和我,还有我们的小狼,我们一起等他回来。”这时两只冰原狼都舔起伤口,经此恶斗,他们需要悉心照料。

  “布兰,”学士坚定地说,“我知道你是好意,但毛毛狗性子太野,不能让它这样乱跑。我是第三个被他咬伤的人了。假如让它在城里随意活动,迟早会闹出人命。事实很难接受,可这只狼一定得拴起来,否则……”他犹豫了一下。

  ……就得杀掉,布兰心想,然而他却说:“它生来就不是被拴的,就让我们一起到你的塔里等嘛。”

  “这实在不可能。”鲁温师傅道。

  欧莎嘻嘻笑道:“我没记错的话,这里该由这孩子当家,”她把火炬交还鲁温,抱起布兰。“所以就到学士的塔里去吧。”

  “瑞肯,要一起来么?”

  弟弟点点头。“如果毛毛也一起去的话。”说完他跑在欧莎和布兰后面,这下子,鲁温师傅也只好跟上,不过他还是充满戒心地看着两只狼。

  鲁温学士的塔里到处堆满了物品,他居然还能从中找到东西,布兰觉得简直就是奇迹。书籍在桌椅上堆得老高,架子上陈列着一排排瓶瓶罐罐,家具上则满是烧剩的蜡烛和干涸的蜡滴,那根密尔制的青铜镜管就端坐在阳台门边的三角架上,墙上挂着星象图,草席上摊着散乱的地图,纸张、羽毛笔和墨水瓶则随处可见,许多东西都沾上了居住屋梁间的渡鸦所遗留的粪便。欧莎听从鲁温简洁的指示,替他清洗伤口,着手包扎。头顶的乌鸦不停地嘎嘎叫唤。“这样的想法真是荒唐,”她为他在狼咬的伤口涂上一种气味扑鼻的膏药,头发灰白的瘦小学士一边说,“我承认,你们两个同时做了相同的梦,咋看起来的确很怪,但仔细一想,其实非常自然。你们想念你们的父亲大人,也知道他如今身遭囚禁。恐惧会影响人的思绪,让人产生奇怪的念头。瑞肯年纪还小,不了解——”

  “我已经四岁了。”瑞肯说。他正透过镜管,眺望首堡上的石像鬼。两只冰原狼各据偌大的圆形房间的一端,舔着伤口,啃食骨头。

  “——年纪还小,所以——哎哟,七层地狱,还真痛。不,别停下,多抹点。正如我刚才所说,他年纪还小,但布兰你应该知道:梦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有些有,有些没有。”欧莎将淡红色的火奶倒在长长的伤口上,鲁温吸了口气。“森林之子能告诉你关于梦的知识。”

  老师傅疼得眼泪都流了下来,但他仍旧固执地摇摇头。“森林之子……本身就只存在于梦中。他们早已灭亡、消失。够了,这样就够了,现在把绷带拿来。先垫棉花,再裹绷带,绑紧一点,我大概还会流不少血。”

  “老奶妈说森林之子懂得树木的歌谣,会说动物的语言。他们能像鸟一样飞翔,像鱼一般游泳。”布兰说,“她说他们的音乐很美,光是听到就会让你像婴儿一样哭泣。”

  “他们是靠魔法才办到的,”鲁温师傅有些心不在焉地说,“我真希望他们还在。如果有魔法,我的手就不用痛得这么厉害,他们也可以跟毛毛狗沟通,叫它别乱咬人。”他愤怒地瞟了一眼那头大黑狼。“布兰,你要记好,不能相信魔法,否则就会做出拿玻璃剑和人打架的蠢事。森林之子正是如此。来,让我给你看件东西。”他突然起身,穿过房间,回来之时,没受伤的手里多了个绿罐子。“你看看这些。”说着他打开瓶盖,倒出几个闪亮的黑箭头。

  布兰拾起一个。“这是玻璃做的。”瑞肯也好奇地靠过来,朝桌上看。

  “这种玻璃叫龙晶。”欧莎道。她手拿绷带,在鲁温身边坐下。

  “学名是黑曜石。”鲁温澄清,一边挺起受伤的手臂。“这种物质是在地心深处,用诸神之火锻造而成。几千年前,森林之子便是用黑曜石打猎,因为他们不懂冶炼金属。他们以树叶编织的衣服代替盔甲,用树皮充作绑腿,所以看起来仿佛与森林融为一体。他们的飞箭和刀刃都是黑曜石做的。”

  “现在也依旧如此。”欧莎把一块软垫布盖在学士的前臂伤口,然后用长长的棉绷带扎紧。

  布兰把箭头拿近细看,黑色的玻璃又滑又亮,他觉得好漂亮。“可以给我一个么?”

  “你就拿去吧。”老师傅说。

  “我也要,”瑞肯说,“我要四个,因为我四岁。”

  鲁温要他算清楚了。“小心,它们依然很锋利,可别割伤自己。”

  “告诉我森林之子的事。”布兰说。这很重要。

  “你想知道哪方面的事呢?”

  “每个方面我都想知道。”

  鲁温师傅拉拉颈链。“他们是生活在黎明之纪元的族群,是世界最初的统治者,远在国王和王国出现之前。”他说,“那时没有城堡,没有村庄,也没有城市,从这里到多恩海,连半个市集都没有。当时没有人类存在,只有森林之子居住在这片我们称之为七大王国的土地上。”

  “他们是一支黝黑而美丽的民族,身材矮小,即使成年人的身高也和我们的小孩子差不多。他们居住于森林深处、洞|岤、泽地岛屿和秘密的树上城镇。虽然个子小,森林之子却行动敏捷而优雅,不论男女均用鱼梁木制的弓箭和飞网狩猎。他们信仰属于森林、溪流和岩石的古老神明,这些神的名字都是秘密。他们的智者称为‘绿先知’,绿先知在鱼梁木上刻画奇怪的脸孔,藉以守护森林。森林之子究竟在此统治了多久,或是他们来自何方,没有人知道。”

  “大约一万两千年前,‘先民’出现了,他们通过当时还没断裂的多恩断臂角自东方跨海而来。先民骑着马,带着青铜宝剑和皮革巨盾。狭海这边的生物还没有见过马匹,森林之子对他们的马儿,想必和他们对树上刻画的脸同样感到害怕吧。当先民建造房舍和农田时,他们把有脸的树砍下来当柴烧。惊骇万分的森林之子,随即与他们开战。古老的歌谣传说绿先知施展强力魔法,使海平面上升,横扫陆地,粉碎了多恩之臂,然而为时已晚。战争持续下去,直到人类和森林之子的鲜血染红大地。因为人类更加高大强壮,木材、石头和黑曜石又无法与青铜匹敌,所以森林之子死伤惨重。终于,双方的有识之士提议讲和,于是先民的酋长、英雄,以及森林之子的绿先知和木舞者来到神眼湖中的小岛,在岛上的鱼梁木森林间会面。”

  “他们在那里订立了‘盟誓’,规定先民拥有海岸、平原、草原、山脉和沼泽,但繁茂的大森林永远归森林之子所有,而王国全境也不准再砍伐任何一棵鱼梁木。为使天上诸神见证此神圣盟誓,他们为岛上每一棵树都刻了脸,并在此成立‘绿人’的神圣组织,专司看守千面屿。”

  “‘盟誓’开始了人类与森林之子间四千年的友谊,到后来,先民甚至抛弃了他们从东方带来的信仰,改而崇拜森林之子的神秘诸神。盟誓的签署结束了黎明之纪元,开始了英雄之纪元。”

  布兰的手掌,紧紧握住闪亮的黑箭头。“可你说森林之子已经灭绝了。”

  “在这里,他们是灭绝了,”欧莎一边说,一边用牙齿咬断绷带末端。“长城以北可就不一样。森林之子、巨人还有其他古老的民族就是到那儿去啦。”

  鲁温师傅叹道:“女人,照理说你应该被处以死刑或至少披枷戴锁。史塔克家族给你的待遇,远超过你所应得的。他们对你这么好,你却把这孩子的脑袋里装满荒唐思想,实在是太忘恩负义了。”

  “跟我说嘛,他们到哪里去了?”布兰说,“我想知道。”

  “我也是。”瑞肯应和。

  “唉,好罢。”鲁温喃喃道,“只要先民的国度还在,‘盟誓’便仍有效力,经过英雄之纪元、长夜和七大王国的诞生,许多个世纪之后,其他的民族也终于渡海而来。”

  “最先来到的是高大金发的安达尔战士。约从千年前,他们带着精钢打造的武器,胸膛画了象征新神的七芒星,渡海杀来。先民和他们的战争持续了数百年,六个南方王国一个接一个落入他们手中。只有在这里,冬境之王击败了所有试图穿越颈泽的军队;也只有在这里,先民依旧占有一席之地。安达尔人烧毁了所有的鱼梁木丛林,砍倒人面树,一遇森林之子便肆意捕杀,所到之处均大力倡导七神信仰,贬抑远古诸神。于是森林之子纷纷向北逃亡——”

  夏天仰天长嚎。

  鲁温师傅吓了一跳,停住讲话。毛毛狗随即跳起来,加入兄弟的长吼,布兰心中充满恐惧。“它来了。”他小声说,语气中有种肯定的绝望。他突然明白,自己从昨天晚上便已知道,因为三眼乌鸦带他到墓窖去道别。他虽然知道,却不肯相信,只下意识地希望鲁温师傅说得没错。那只乌鸦,他心想,那只三眼乌鸦……

  狼嚎才刚开始,便告结束。夏天穿过房间,走到毛毛狗身边,开始舔舐弟弟颈背干涸的血块。窗边传来翅膀拍打的声音。

  一只渡鸦降落在灰石窗棂上,张开鸟喙,发出一声尖锐、粗哑而痛苦的哀鸣。

  瑞肯哭了,箭头从他手中一个又一个地滑落,坠地,叮当作响。布兰把他拉过来,紧紧搂住他。

  鲁温师傅怔怔地望着黑鸟,仿佛它是生了羽毛的毒蝎。他站起身,动作缓慢,宛如梦游般地走向窗边。当他轻吹口哨,渡鸦便跳上他缠着绷带的前臂。鸟儿翅膀上有干掉的血迹。“一定是猎鹰,”鲁温喃喃自语:“或者是夜枭。可怜的家伙,它能活着抵达真是奇迹。”他取下鸟儿脚上的信。

  眼看学士展开信纸,布兰发现自己止不住颤抖。“信上说什么?”他问,同时更用力地抱紧弟弟。

  “小子,你已经知道是什么了。”欧莎说,话中并无恶意。她伸手摸摸他的头。

  鲁温师傅抬起头,木然地看着他们。这位身材瘦小,灰衣灰发的老人,长袍袖子上沾满血迹,明亮的灰色眼瞳里泪光晶莹。“大人,”他用一种整个沙哑掉、干瘪掉的声音,对公爵的两个儿子说,“我们……我们得找个熟悉他容貌的雕刻师父了……”

  chpter68 珊莎

  在梅葛楼深处的高塔房间里,珊莎将自己彻底投入黑暗。

  她拉上床帘,昏沉沉地睡去,醒了便哭,哭累再唾。睡不着的时候,她蜷缩在被窝里,哀恸欲绝,颤抖不已。仆人们来了又去,为她送来一日三餐,但她一见食物就无法忍受。于是一碟碟碰都没碰的饭菜在窗边桌上越堆越高,直到后来发酸发臭,仆人将之收走为止。

  有时候她的睡眠沉重如铅,整夜无梦,等醒来精疲力竭,甚至较合眼时更累。但那还算好的,因为她若是做梦,必定与父亲有关。或睡或醒,她眼中所见都只有他被金袍卫士按倒在地的景象,伊林爵士大跨步向他走去,一边从背上的剑鞘里抽出“寒冰”,然后……然后……当时她只想把头转开,她真的好想把头转开,但她的双脚早已绵软无力,于是她跪倒在地。而不知怎地,她就是无法别过头去。四周的人大吼大叫,她的白马王子刚才不是对她露出微笑么?他真的笑了,她以为一切都没事了,但只有一瞬间,接着他便说了那句话。父亲的脚……她只记得他的双脚猛烈抽搐了一下……当伊林爵士……当他的剑……

  我也死了算了,她对自己说,她发现这个念头一点也不可怕。假如她从窗户纵身跳下,便可结束一切苦难,多年以后,吟游诗人会歌颂她的悲伤。她将支离破碎地倒在塔下的石板上,纯洁无瑕,令所有背叛她的人均感羞愧。珊莎几度穿过卧室,敞开窗扉……但勇气就在那时离她而去,她只能哭着跑回床上。

  女侍送饭来时,曾试着和她说话,但她一概置之不理。有次,派席尔大学士带着一箱瓶瓶罐罐前来,询问她是否病了。他摸摸她的额头,命她宽衣,要女侍按住她手脚,他则摸遍她全身上下。临走时他留给她一罐蜂蜜和药草调成的药水,叮嘱她每晚喝一小口。她乖乖照办,然后倒头再睡。

  她梦见高塔楼梯上传来脚步声,一种皮革与石头摩擦的不祥之声。有人正一步一步缓缓朝她卧室走来。她所能做的只有蜷缩门后,不住地发抖,听他越来越近。她很清楚那一定是手握“寒冰”的伊林·派恩爵士,准备来取她首级。但她无路可逃,无处可躲,无法将门闩上。最后脚步声总算停了下来,她知道他就站在门外,一言不发,长长的麻子脸,一双死人眼。这时她才发觉自己浑身赤裸,赶紧趴在地上,用手遮掩身体。门缓缓打开,嘎吱作响,巨剑的尖端穿刺而进……

  她醒来之时,嘴里还不住念叨:“求求你,求求你,我很乖的,我会听话,请你不要杀我。”但没人理会她。

  等他们当真找上门的时候,珊莎却没听见脚步声。开门的并非伊林爵士,而是她曾经的白马王子乔佛里。她正在床上,缩成一团,由于床帘紧闭,分不清中午还是午夜。她首先听见门轰然摔开,紧接着帷帐被猛地扯开,她赶忙伸手,遮挡突现的强光,发现他们高高地站在床边。

  “今天下午你要跟我上朝,”乔佛里道,“快去洗澡,换衣服,打扮得有点我未婚妻的样子。”桑铎·克里冈站在他身旁,穿着一件式样简单的褐色外衣,绿色披风,那张烧烂的脸在晨光中更显狰狞。站在二人之后的是两名御林铁卫,肩披长长的雪白锦缎披风。

  珊莎把毯子拉至下巴,遮住身子。“不要,”她哀求,“请……请放过我吧。”

  “你不赶紧起来换衣服,我就叫我的狗帮你换。”乔佛里说。

  “求求您,我的王子……”

  “我是国王。狗,把她拖下来。”

  桑铎·克里冈抓住她的手腕,将她自羽毛床上拎起来,任她虚弱的挣扎。毯子滑落地面,她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睡袍。“孩子,照他的话去做,”克里冈说,“快把衣服穿上。”他把她推向衣柜,动作竟有些温柔。

  珊莎推开他们。“我照王后的要求做了,写了信,内容也都是照她的话写的。您答应我会手下留情。求求您,让我回家吧。我不会背叛你的,我会很乖、很听话,我发誓。我体内没有叛徒的血统,真的没有。我只是想回家。”想起应该注重礼节,她垂下头。“如果您高兴的话,”她有气无力地说。

  “我一点也不高兴。”乔佛里道,“母亲说我还是得娶你,所以你必须留在这里,而且要乖乖听话。”

  “我不想嫁给你,”珊莎悲泣着说,“你砍了我父亲的头!”

  “他是个叛徒,我从没答应饶他一命,只说会手下留情,我也真的手下留情了。他要不是你父亲,我会把他分尸剥皮,但我却让他死得干脆。”

  珊莎怔怔地望着他,这才头一次把他瞧了个清楚。他穿着绣满狮子的加衬鲜红外衣,金缕披风,高领搭配着他那张脸。她不禁纳闷自己怎么会觉得他英俊潇洒?他的嘴唇又红又软,活像雨后土中翻到的蠕虫,他的双眼则是虚妄又残忍。“我恨你。”她低声说。

  乔佛里国王脸色一凛。“母亲说国王不应该动手打妻子。马林爵士。”

  她还不及反应,骑士便已拉开她试图遮脸的手,掐起重拳甩了她一记耳光。珊莎不记得自己跌倒,但等她回过神来,已经单膝跪倒在草席上,头晕目眩。马林·特兰爵士矗立在她上方,白丝手套指节处有血迹。

  “你是乖乖听话,还是要我再让他教训你一次?”

  珊莎的耳朵没了知觉,她伸手一摸,指尖湿湿的都是血。“我……听候您差遣,大人。”

  “是‘陛下’。”乔佛里纠正她,“等会儿朝廷上见。”说完他转身离去。

  马林爵士和亚历斯爵士随他离开,但桑铎·克里冈粗略地拉了她一把,提她起来。“小妹妹,为你自己好,照他的想法去做。”

  “他……他想怎么样?求求您,告诉我吧。”

  “他想看你笑容可掬,浑身香气,当他的美丽未婚妻。”猎狗嘶声道,“他想听你背诵那套漂亮话语,就跟修女教你的一样。他想要你既爱他……又怕他。”

  他走之后,珊莎立刻又软倒在草席上,怔怔地望着墙壁出神,直到两个女侍怯怯地走进房间。“我需要沐浴,请帮我准备热水。”她告诉她们,“还有香水,以及妆粉,好遮住淤伤。”她的右半边脸整个肿了起来,隐隐作痛,但她知道乔佛里希望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热水,令她想起了临冬城,稍稍坚强起来。自从父亲死后,她就没洗过澡,这时才惊讶地发现水变得多脏。女仆为她洗去脸上的血污,刷净背上的尘土,将浆洗的头发梳成浓密的枣红发卷。除了下令,珊莎不和她们交谈:她们是兰尼斯特家的仆人,不是她自家的人,她不信任她们。穿衣服时,她特地拣了那件绿丝礼服,正是比武大会当天穿的那件。她记得那晚席间乔佛里对她有多殷勤,如果她穿上这件衣服,或许能让他联想起来,对她温柔一点。

  打扮完毕后,她坐下等待,喝了一杯酪||乳|,啃下几块甜饼干,暂时止住胃里的翻腾。到马林爵士来找她时,已经日当正午。他穿上了全套纯白甲胄:精工金线白鳞甲,高顶黄金日芒盔,护膝、护喉、护手和长靴都是闪闪发光的铁铠,还有一袭厚重的羊毛披风,装饰着黄金狮扣。他的头盔除去了面罩,显露出冷峻的脸;两个大眼袋,一张宽阔而乖戾的嘴,铁锈般的头发里夹杂着几许灰白。“小姐,”他鞠躬道,仿佛不记得自己三小时前把她打得满脸是血。“陛下吩咐我护送您上朝。”

  “如果我拒绝,他有没有吩咐你打我啊?”

  “小姐,您这是在拒绝么?”他看她的眼神毫无感情,对他稍早造成的淤伤无动于衷。

  珊莎突然明白,他并不恨她,也不爱她,他对她根本一点感觉也没有。对他来说,她不过是个……东西。“不是,”她说罢起身,心中好想疯狂发怒,狠狠地揍他,就像他打她一样,她要警告他,等她当上王后,他若再敢动她一根汗毛,便将他永世放逐……但她心中依然记得猎狗的话,所以她只说:“我将谨遵陛下的旨意。”

  “我也是。”他回答。

  “是么……可是,马林爵士,你不是真正的骑士。”

  珊莎知道,桑铎·克里冈若是听了这话,准会哈哈大笑。换做其他人,或许会咒骂她,或许会警告她闭嘴,甚或恳求她原谅,但马林·特兰爵士什么也没做,因为他根本不在乎。

  除了珊莎,供旁听的楼台上空无一人。她低着头,强忍泪水,看着下面的乔佛里端坐铁王座,自以为公义地裁决国事。十件案子,有九件他觉得无聊,便把它们统统交给御前会议,自己则在宝座上焦躁不安地动来动去。贝里席伯爵、派席尔大学士和瑟曦太后忙个不停,但当国王偶而决定亲自出马时,连他的母后大人也左右不了局面。

  有个小偷被拖上来,他吩咐伊林爵士在王座厅里当场剁下他的手。两名骑士对某块地产生纷争,上朝请他定夺,他则下诏令他们明日决斗解决,并且补上一句:“至死方休。”有个女人跪地乞求一位因叛国罪而被砍头的男子的首级,她说她很爱他,希望能让他全尸下葬。“你爱叛徒,说明你也是叛徒。”乔佛里说,于是两个金袍卫士把她拖进地牢。

  生着一张青蛙脸的史林特伯爵坐在议事桌末端,身穿黑天鹅绒外衣,肩披闪亮的金缕披风,国王每下一个判决,他就点头称是。珊莎仔细地看着他那张丑脸,想起他当时如何把父亲按倒在地,让伊林爵士斩首示众,心中只盼能狠狠地报复他,希望哪个英雄能把“他”也按倒在地,斩首示众。但在她心底,有个声音却在低语:世上已经没有英雄了。她忆起培提尔伯爵从前在这个大厅里对她说的话,“小可爱,人生不比歌谣,”他告诉她,“有朝一日,你可能会大失所望。”看来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怪兽得胜,她对自己说,接着她耳边又回响起猎狗那如金属和石头摩擦的冰冷嘶声:“小妹妹,为你自己好,照他想法去做。”

  最后一件案子的被告是一位肥胖的酒店歌手,他被控谱曲嘲弄故王劳勃。乔佛里派人把他的木竖琴拿来,命令他当场表演给所有人听。歌手泪流满面,发誓再也不会唱这首歌了,但国王坚持要他唱。歌词其实挺有趣,大致是描述劳勃和猪打架。珊莎知道,那头猪就是杀死国王的野猪,但歌中的某些小节却像在影射太后。唱完之后,乔佛里宣布他将网开一面,歌手可以选择保留手指或者舌头,他有一天的时间来决定。杰诺斯·史林特点头称许。

  下午的朝政总算告一段落,珊莎松了口气,但她的苦难却没有结束。司仪宣布退朝后,她急忙逃离旁听台,谁料乔佛里正在蜿蜒的楼梯下等她,猎狗和马林爵士在他身边。年轻的国王从上到下,仔细地审视着她。“你看起来比先前漂亮多了。”

  “多谢陛下称赞。”珊莎说。虽是违心之论,他听了却点头微笑。

  “陪我散步吧。”乔佛里命令,一边伸出了手,她别无选择,只好挽着他。若是从前,摸到他的手会令她震颤不已,但如今她却浑身起了鸡皮疙瘩。“我的命名日快到了,”他们从王座厅后方离开时,乔佛里说,“我们将举办盛大的宴会,会有很多人送我礼物。你要送我什么?”

  “我……我还没想好送什么,大人。”

  “陛下,”他口气尖锐地说,“你真是个笨女孩,对不对?母亲早跟我说了。”

  “她真这么说?”经过这些日子以来的经历,她以为他的话已经失去了伤害她的力量,但是却不然。王后向来对她很好啊。

  “噢,当然是真的,她还担心我们的孩子会不会像你一样笨,不过我叫她别操心。”国王做个手势,马林爵士便为他们打开门。

  “谢谢您,陛下。”她嗫嚅着说。猎狗说得没错,她心想,我是一只小小鸟,只会重复别人教我的话。夕阳已经落下西边的城墙,红堡的砖石在暮色中沉暗如血。

  “一旦你能生孩子,我就会让你怀孕,”乔佛里陪她走过练习场。“如果头胎是个笨蛋,我就立刻把你的头砍了,另外找个聪明的妻子。你什么时候才能生孩子啊?”

  他把她羞辱成这样,珊莎无法正视他。“茉丹修女说多……多数的官家小姐在十二或十三岁的时候就会发育成熟。”

  乔佛里点点头。“这边。”他领她进入红堡的城门塔,走到通往城垛的楼梯口。

  珊莎猛地从他身旁抽身,不住发抖,突然明白这是要去哪里。“不要,”她呼吸急促,语带恐慌。“求求你,不要这样,不要带我去,我求求你……”

  乔佛里抿紧嘴唇。“我要让你瞧瞧叛徒的下场!”

  珊莎疯狂地摇头。“不,我不要去看。”

  “我可以叫马林爵士拖你上去,”他说,“你不会喜欢的。你还是给我乖乖照办的好。”乔佛里朝她伸手,珊莎向后退开,结果撞上了猎狗。

  “小妹妹,听话。”桑铎·克里冈边说边把她推回给国王。他烧伤那边脸的嘴角抽搐了片刻,珊莎几乎可以听见他没说出来的话:无论如何他都会把你弄上去的,所以,照他想法去做吧。

  她强迫自己挽起乔佛里国王的手。登楼是一场噩梦,每一步都是挣扎,就像把脚从及膝的泥泞里抽出来那么困难。楼梯好似永无止尽,几千几万级,而梯顶的城墙上有无边恐惧正等着她。

  从城门塔顶的城垛望去,整个世界摊在下方。珊莎可以看到座落于维桑尼亚丘陵上的贝勒大圣堂,父亲就是在那里被处死的。静默姐妹街的另一端,耸立着烧得焦黑的龙|岤废墟。西边,红色的夕阳被诸神门遮掩了一半。在她身后,是咸海汪洋。南面有鱼市、码头和浩荡奔涌的黑水河,北面则有……

  她望向北方,只见城市、街道、巷弄、丘陵……更多的街道巷弄,以及远方的城墙。然而她知道,在这些尘世扰攘之外,是开阔的原野、农田和森林,在更北更北更北的地方,是临冬城,是家。

  “你在看什么?”乔佛里道,“我要你看这个,这里。”

  一堵厚厚的石砌胸墙环绕着壁垒外围,高及珊莎下巴,每隔五尺便有一个让弓箭手使用的雉堞。那些首级便位于城墙顶端的雉堞之间,插在铁枪尖端,面朝城市。珊莎踏上城墙的那一刻便注意到了,但河滨景致、熙来攘往的街道和落日余晖是那么的美。他可以逼我看,她告诉自己,但我可以视而不见。

  “这个是你父亲,”他说,“这边这个。狗,把头转过来给她瞧。”

  桑铎·克里冈伸手到半空中,把首级转了过来。砍下的头颅浸过沥青,如此才能保存得较长。珊莎冷静地看着父亲的首级,不动声色。这看起来不像艾德公爵,她心想,看起来不像真的。“请问,您要我看多久?”

  乔佛里似乎大感失望。“你想不想看其他人的头?”城垛上有一大排。

  “如果陛下您高兴的话。”

  于是乔佛里领她沿着走道前进,经过十几颗人头,还有两根空着的长枪。“这两根是我特地留给史坦尼斯叔叔和蓝礼叔叔的。”他解释。其他人死亡的时间比父亲长很多,首级待在枪尖上也久得多。虽然泡过沥青,但多数都变得难以辨认。国王指着其中一个说:“这个是你们家的修女。”可珊莎根本看不出那是女人的头。头颅的下巴已经整个烂掉,鸟儿吃掉了一只耳朵和大半边脸颊。

  珊莎之前还纳闷茉丹修女到底发生了什么,现在想来,或许她早就心里有数了罢。“您为什么杀她呀?”她问:“她只是个虔诚的……”

  “她是个叛徒。”乔佛里看起来闷闷不乐,她似乎惹恼他了。“你还没决定送我什么命名日礼物。不然换我送你好了,你觉得怎么样?”

  “如果您高兴的话,大人。”珊莎说。

  他一露出微笑,她便知道他在嘲讽自己。“你哥哥也是个叛徒,这你知道吧?”他把茉丹修女的头转回去。“我记得那次去临冬城见过你哥哥。我家的狗叫他玩木剑的少爷,对不对啊,好狗儿?”

  “我这么说过?”猎狗回答,“我倒是不记得了。”

  乔佛里暴躁地耸耸肩。“你哥哥把我詹姆舅舅打败了。母亲说他是靠诡计和欺骗才得逞的。她接获消息时,马上哭了起来。女人都是软弱的动物,连她也不例外,虽然总是假装很坚强。她说我们必须留在君临,以防我的两个叔叔发动攻击,但我才不在乎。等过了我的命名日宴会,我就要召集一支军队,亲手把你哥哥杀掉。珊莎·史塔克,这就是我要给你的礼物,你哥哥的首级。”

  突来的一股狂念袭上她心头,她听见自己说:“或许我哥哥会把你的头拿来送我。”

  乔佛里皱起眉头。“不准你这样开我玩笑。一个好妻子绝不可以拿她丈夫乱开玩笑。马林爵士,教训教训她。”

  这回骑士打她时,用一只手紧紧托住她下巴。他一共打了两次,先打左边,然后更用力地打右边。她的嘴唇整个破了,鲜血一直流到下巴,混杂着咸咸的泪水。

  “你不要整天哭哭啼啼。”乔佛里告诉她,“你笑起来比较漂亮。”

  珊莎勉强挤出微笑,深恐若是不从,他又会叫马林爵士打她。可惜她笑了还是没用,国王嫌恶地摇摇头:“把血擦掉,你这样难看死了。”

  外围的胸墙高到她下巴,但靠内的走道没有任何遮挡,距离下方的庭院足有七八十尺。用力一推就成了,她告诉自己。他就站在那里,就在那里,张着蠕虫般的嘴唇傻笑。你可以办到的,她告诉自己,你可以的,动手罢。即使跟他同归于尽也没关系,一点也没关系。

  “过来,小妹妹。”桑铎·克里冈在她面前蹲下,正好挡在她和乔佛里之间。他轻轻地为她拭去自裂唇汩汩涌出的鲜血,动作出奇地温柔,令人很难与眼前的大个子联想在一起。

  时机稍纵即逝,珊莎垂下眼睛。“谢谢。”他擦完之后,她向他道谢,因为她是个乖女孩,随时随地都要记得有礼貌。

  chpter69 丹妮莉丝

  她发着高烧,噩梦连连,梦中有长了翅膀的黑影。

  “你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对吧?”

  她在一个长长的大厅里走着,上方是高高的石拱。她无法转头,不能回头。在她前方极远之处有一扇门,因为距离的关系,显得相当微小,但她依旧看得出门乃是漆成红色。她加快步伐,赤裸的双脚在石地板上留下一个又一个血印。

  “你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对吧?”

  他看见阳光洒在生意盎然的多斯拉克海上,空气中充满泥土和死亡的气息。风吹草动,碧浪荡漾有如汪洋。卓戈用健壮的双手环抱住她,抚弄她,撩拨她,使她流出那甜蜜的汁液,只属于他的甜液。天上的星星含笑俯视着他们,赤日和繁星。“家,”她轻声细语的同时,他进入她的身体,将jg液注入她体内。突然间,星星不见了,巨大的翅膀横扫天际,世界起火燃烧。

  “……不想唤醒睡龙之怒,对吧?”

  乔拉爵士的脸憔悴而哀伤。“雷加是最后的真龙传人。”他边告诉她,边伸出半透明的手在火盆上取暖,火盆里躺着几颗石蛋,如煤炭般烧红冒烟。前一刻他还有血肉,紧接着便开始消逝,肌肉失去颜色,比风儿还要无形。“最后的真龙。”他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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