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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119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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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同床的小姐都得上税,把她干过的坏勾当交代清楚。”

  “如果她什么‘坏勾当’也没干过呢?”

  “是吗?那她就得透漏自己所有的坏念头。当然啦,你不在内,我已经知道你是多么纯洁,啊,玫瑰色的脸庞和大大的蓝眼睛,多教人羡慕啊。”她又打个呵欠。“希望你的脚很暖和,我讨厌脚冷冰冰的床伴。”

  终于抵达米兰达小姐父亲的城堡时,小姐本人已打起呼噜,阿莲则满心想着那张床。一定是张羽毛床,她告诉自己,又软又暖又大,铺满毛皮。我会做个美梦,醒来的时候,猎狗在外面叫唤,女人在身边闲话,男人在庭院练剑。随后开始宴会,宴会上有音乐和舞蹈。经历过鹰巢城的死寂,现在的她无比渴望笑闹喧哗。

  大家爬下骡子,一名培提尔的贴身护卫突然从城中走出。“阿莲小姐,”他禀报,“峡谷守护者正在等您。”

  “他回来了?”她吃惊地问。

  “傍晚刚到。他在西塔等您。”

  还有几个钟头就是黎明,全城都在熟睡,不过培提尔·贝里席不在内。阿莲发现他坐在噼啪作响的炉火前,跟三个她不认识的男人对饮热葡萄酒。她一进门,大家纷纷起立,培提尔和煦地笑道,“过来,阿莲,给父亲一个吻吧。”

  她尽职尽责地抱住他,在他脸上印下一吻,“很抱歉打扰您,父亲,我不知道您有客人。”

  “怎么会是打扰呢,亲爱的?我正对这些好骑士们夸你是多么地尽职尽责。”

  “尽职而且美丽。”一位蓬厚金发如瀑布般披散到肩的年轻骑士说,他长得很俊。

  “是的,”第二名骑士生得结实,豪放的大胡子,根茎状红鼻子上布满破裂的脉络,粗糙的手则如火腿一般,“您把她的美给忽略了,大人。”

  “换我也会这么做,”第三名骑士身材瘦小,笑容扭曲,长着狐狸脸、尖鼻子,乱蓬蓬的橙色头发根根竖立,“尤其是向我们这帮粗人介绍的时候。”

  阿莲浅浅一笑,“您们是粗人吗?”她逗趣道,“太谦虚啦,我认为您们三位都是英勇的骑士。”

  “他们的确是骑士,”培提尔说,“但他们的英勇还需要得到证明——我相信一定不会让人失望。阿莲,请允许我向你介绍拜伦爵士、莫苟斯爵士和夏德里奇爵士。爵士先生们,这位是阿莲小姐,我的私生女儿,她非常地善解人意……所以喽,请您们原谅,我们父女重逢,有些贴心话要说。”

  三位骑士鞠躬告辞,其中长得最高的那位金发骑士吻了她的手。

  “雇佣骑士吗?”阿莲关门后问。

  “饥饿的骑士。我替我们多买了三把剑。时局愈发有趣了,亲爱的,当有趣的时刻终于到来时,剑是不嫌多的。人鱼王号刚回海鸥镇,老奥斯威尔带来许多消息。”

  她懂得不要主动发问,培提尔想说的话,自然会说的。“没想到您这么快就回来,”她答道,“我很高兴。”

  “从你给我的亲吻中,我可感觉不出来。”他把她拉近,用手捧起她的脸,对准嘴唇,长久地接吻。“这才叫‘欢迎回家’的吻,下次记得表现好些。”

  “是,父亲。”她红晕上升。

  他不再强吻她。“你决不会相信君临发生的事,亲爱的,瑟曦的愚行一桩接一桩,而她那个由聋子、瞎子和白痴组成的御前会议又推波助澜。我早料到她会丧国败家,没想到报应来得这么快!真矛盾啊,原本希望经历四到五年的和平时光,等待播下的种子茁壮成长,等待她自投罗网,最终让我收获果实,现在嘛……反正我以混乱为养料,抓紧时间就成,恐怕五王之战留给我们的短暂和平熬不过这三位女人的时代。”

  “三位女人?”她不懂。

  培提尔笑而不答,“我给我亲爱的女儿带回来一件礼物。”

  阿莲又惊又喜。“是裙服吗?”听说海鸥镇的裁缝很棒,而她受够了单调的服色。

  “比裙服更好,再猜。”

  “珠宝?”

  “世上没有珠宝配得上我女儿的眼睛。”

  “柠檬?您找到柠檬了?”她答应给乖罗宾做柠檬蛋糕,柠檬蛋糕需要柠檬。

  培提尔·贝里席握住她的手,将她拉到膝盖上,“我为你签订了婚约。”

  “婚约……”她喉咙发紧。不,我不要再婚,不是现在,也许是永远。“我不想……我不能结婚,父亲,我……”阿莲朝门口望去,确认它紧闭着。“我结过婚了,”她低声说,“您知道的。”

  培提尔用一根指头压住她的唇。“侏儒娶的是奈德·史塔克的女儿,不是我女儿。放心吧,现下还只是约定,真正的仪式得等瑟曦完蛋,珊莎安安全全地当寡妇之后举行。但你得先与那男孩会面,并赢得他的爱情,韦伍德伯爵夫人不想违拗他的意愿,她非常坚持这点。”

  “韦伍德伯爵夫人?”阿莲简直不敢相信,“她情愿把自己的儿子嫁给……嫁给……”

  “……嫁给私生女?首先,你别忘了,你乃峡谷守护者的私生女。韦伍德家族非常古老非常骄傲,家道却不殷实——我为他们还债时早发现了。当然,安雅夫人决不会为金钱出卖自己的儿子,但养子嘛……年轻的哈利只是个表亲,而我提出的嫁妆比给莱昂诺·科布瑞那份更丰厚。这是必要的牺牲,因为她冒着惹怒青铜约恩的风险,这份婚约将使罗伊斯的所有计划花为泡影。亲爱的,你的未婚夫是哈罗德·哈顿,你只需去赢得他那颗幼稚的心……对你来说,这应该是很容易的事。”

  “继承人哈利?”阿莲试图回忆米兰达在山上说的话,“他刚受封为骑士,还跟某位平民姑娘生了私生女。”

  “另一个姑娘肚子也有了他的种。我向你保证,亲爱的,哈利是个好小子,柔软的沙色头发,深蓝色的眼睛,笑起来还有酒窝。听说他非常英勇哟。”他以微笑来逗弄她。“亲爱的,不管你是否出自私生,这段姻缘将让谷地每一位贵族少女为之哭泣,说不定还会引来河间地和河湾地的嫉妒。”

  “为什么呀?”阿莲不明白,“难道哈罗德爵士是……韦伍德伯爵夫人的继承人?她不是有儿子的吗?”

  “她有三个儿子,”培提尔确认。她闻到他嘴里的酒气,还有丁香与豆蔻的味道。“以及许多女儿和孙子。”

  “他们都排在哈利之后?我不懂。”

  “你会懂的,听着。”培提尔执起她的手,用指头轻轻刷她的掌心。“我们从贾斯皮·艾林公爵说起,他是琼恩·艾林的父亲,留下三个子女,其中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长子琼恩,鹰巢城和爵位给了他;次女亚丽,嫁给伊利·韦伍德爵士,即当今韦伍德伯爵夫人之叔。”他扮个鬼脸。“亚丽和伊利,不挺配的吗?贾斯皮·艾林公爵的第三子,罗纳·艾林爵士,娶了贝尔摩家的老婆,但只和新娘子做过一二次便因胃病发作而奄奄一息,可怜的罗纳临死前,他儿子艾伯特在大厅另一边降世。你在注意听吗,亲爱的?”

  “我在听呢。琼恩、亚丽和罗纳,然后罗纳死了。”

  “很好。后来,琼恩·艾林结婚三次,但头两个老婆都没给他留下子嗣,所以他外甥艾伯特一直是他的继承人。与此同时呢,伊利却拼命在亚丽肚子里播种,她几乎每年生一个孩子,最后给了丈夫八个女儿和一个宝贝的小男孩,也取名为贾斯皮——做母亲的则因难产而死。男孩贾斯皮历经千辛万苦方才诞生于世,却很幽默地在三岁那年被马儿踢中脑袋……接着天花夺走了他的两个姐姐,剩下六个当中最年长的嫁给丹尼斯·艾林爵士,他是鹰巢城本家的亲戚。你知道,峡谷里到处都有艾林家族的分支,他们个个傲慢瞧不起人——海鸥镇艾林家除外,这一支晓得与富商们结合,结果既发了横财,又不引人注目,终于兴旺发达。丹尼斯爵士来自于一个更骄傲更潦倒的分支……他在比武场上建立了名声,长得英俊,为人豪侠,知礼虔诚,号称‘谷地的宠儿’,再加上他冠有神奇的艾林姓氏,因此韦伍德的长女嫁了他。他们的子孙也将是艾林,并成为自艾伯特之后谷地的继承人。真凑巧,疯王要了艾伯特的命,你知道那个故事吧?”

  她知道,“他谋杀了他。”

  “没错,细节我就不讲了。总之,丹尼斯爵士很快抛下怀孕的妻子前去参战,并在鸣钟之役中阵亡,由于过度的英勇而死于战斧之下。人们把消息告诉他老婆,她便因悲死去,她的婴儿也死了。但这些在当时都不成问题,因为琼恩·艾林娶了个年轻老婆,一个他觉得会很丰饶的老婆。对此他充满信心,但你我都知道他从莱莎身上得到的只有死产、流产和可怜的乖罗宾。”

  “让我们回头来考察亚丽和伊利剩下的五个女儿。次女同样得过天花,留下严重的伤疤,因此作了修女;三女为佣兵所诱惑,伊利爵士将其逐出家门,结果她生的野种死于襁褓后,她加入了静默姐妹;四女和||乳|头岛伯爵成婚,却又终身不孕;五女嫁去河间地的布雷肯家族,但在途中被灼人部抢了亲;第六女,作为最年轻的女儿,嫁给一名效忠韦伍德家族的地方骑士,生下一子,取名哈罗德,随后去世。”他把她的手掌翻过来,轻轻地吻她的腕部。“所以啰,告诉我,亲爱的——为何叫他继承人哈利?”

  她瞪大眼睛,“他不是韦伍德伯爵夫人的继承人,他是劳勃的继承人!如果劳勃有个三长两短……”

  培提尔抬起一边眉毛,“如果劳勃有个三长两短……唉,我们可怜又勇敢的乖罗宾是个百病缠身的孩子,出什么意外也只是时间问题;如果劳勃有个三长两短继承人哈利就成了哈罗德大人,鹰巢城公爵和艾林谷的守护者。琼恩·艾林的封臣们永远不会喜欢我,也不会喜欢咱们成天犯病的劳勃,但他们会追随少鹰王……等他们在婚礼上齐集之时,你散开枣红的长发,穿着灰白的新娘斗篷,佩带冰原狼胸针出现……那样的话,峡谷骑士们将会纷纷宣誓效忠,为你赢回北境。这就是我的礼物,亲爱的珊莎……哈利,谷地和临冬城。这难道不值得另一个吻吗,亲爱的?”

  chpter43 布蕾妮

  一场噩梦,她心想,但假如是梦,为何疼痛如此剧烈?

  雨水不再滴落,整个世界却还是湿的。斗篷跟锁甲一样沉,绑住手腕的绳索浸透了,变得更紧。无论布蕾妮如何扭动,都无法挣脱。她不知是谁把自己绑起来,也不知是为什么。她询问那些影子,但他们不回答。也许他们没听见,也许他们并非真实。层层潮湿的羊毛衣和生锈的锁甲底下,她的皮肤又红又热。

  她怀疑一切不过是发烧时的梦。

  她身下有匹马,却不记得何时上去的。她脸朝下横卧在马屁股上,犹如一袋燕麦,手腕脚踝都被捆起来。空气湿漉漉的,地面笼罩着水汽,每走一步,头部就像遭受重击。她听见有人说话,但只看得见马蹄下的泥地。有些骨头断了,脸肿起来,面颊沾着黏黏的血,每次颠簸都让手臂一阵剧痛。波德瑞克在叫她,仿佛从很遥远的地方。“爵士?”他不停地说,“爵士?小姐?爵士?小姐?”他声音很轻,听不大清楚。

  最后,一切归于寂静。

  她梦见自己在赫伦堡,又到了熊坑底下。这次她面对着尖牙,那秃顶巨人像蛆一样惨白,脸上生满流脓面疱。他赤身捰体冲过来,一边把玩命根子,一边咬着锉尖的牙齿。布蕾妮转身逃跑。“我的剑,”她叫道,“守誓剑。求求你们。”观众们不答,他们中有蓝礼、机灵狄克与凯特琳·史塔克,夏格维、帕格和提蒙也到了,还有树上那些死尸,凹陷的脸颊,肿胀的舌头,空洞的眼眶。见到他们,布蕾妮发出恐惧的尖叫,尖牙抓住她的手,将她拉近,从她脸上咬下一块肉。“詹姆,”她听见自己的嘶喊,“詹姆。”

  即使在深沉的梦中,仍然感觉疼。她的脸阵阵刺痛,肩膀流血,呼吸像着了火。胳膊上的疼痛如闪电蔓延。她大声呼叫学士。

  “没有学士,”一个女孩说,“只有我。”

  我在找一个女孩,布蕾妮记起来。一个十三岁的贵族,蓝眼睛,枣红色头发。“小姐?”她说,“珊莎小姐?”

  一个男子笑道,“她以为你是珊莎·史塔克。”

  “她撑不了多久。她快死了。”

  “少一只狮子,我可不会悲伤流泪。”

  布蕾妮听见有人祈祷。她想到梅里巴德修士,但语句完全不对。长夜黑暗,处处险恶。梦亦是如此。

  他们骑马穿越阴森的树林,来到一个潮湿、黑暗又安静的地方,松树密密匝匝地挤在一起。马蹄下地面松软,身后的足迹中满是鲜血。蓝礼大人、狄克·克莱勃和瓦格·霍特骑在她身边。热血从蓝礼咽喉里涌出,山羊被咬破的耳朵渗出脓水。“我们去哪里?”布蕾妮追问,“你们要带我去哪里?”没人回答。他们怎么可能回答?他们全死了。是不是她也死了?

  蓝礼在她前方,面带微笑的可爱国王。他牵她的马在树林里行走,布蕾妮呼唤他,告诉他她多喜欢他。但当他扭头朝她皱眉时,她发现他不是蓝礼。蓝礼从来不会皱眉。他总是对我微笑,她心想……除了……

  “好冷。”她的国王用细微而迷惘的语调说,一个影子在移动,却不知从何而来。她可爱的主君血如泉涌,鲜血从绿色铁护喉中喷出,湿透她的双手。他曾是个暖和和活生生的人,现下他的血却冷如寒冰。这不是真的,她告诉自己,又一个噩梦,我很快就会醒来。

  她的马突然停下。一双粗壮的手抓住她。一束束午后的红色阳光斜射穿过栗子树的枝条。一匹马在枯叶中翻寻栗子,附近有人走动,低声交谈。十个,十二个,也许更多。布蕾妮不认得他们。她被置于地上,背靠树干,伸直了腿。“喝这个,小姐,”女孩说。她将杯子托到布蕾妮唇边。味道又浓又酸。布蕾妮吐了出来。“水,”她喘着气,“请给我水。”

  “水不能止疼。这个能。至少有一点帮助。”女孩再将杯子放到布蕾妮唇边。

  连喝酒都疼。红酒顺着下巴流淌,滴到胸口。杯子空了,女孩用皮囊注满,让布蕾妮再喝,直到酒从嘴边洒出来。“不要了。”

  “再喝点。你胳膊断了,还有肋骨。两三根肋骨呢。”

  “尖牙。”布蕾妮说,她记起他的重量,记起他用膝盖猛撞自己胸口。

  “对。那家伙真是一个怪物。”

  她回想起了一切;头上的闪电,下面的泥潭,雨水轻敲猎狗的黑铁头盔,尖牙恐怖的力量。突然间,她无法忍受,挣脱绳索的努力,却把自己磨得更疼。手腕绑得太紧,麻绳上有干涸的血。“尖牙。”她颤抖着问,“他死了没有?”她记起他的牙齿撕扯自己脸上的血肉。想到他仍活在某处,布蕾妮就直想尖叫。

  “他死了。詹德利用长矛刺穿了他的脖子。再喝点,小姐,否则我把它灌进你喉咙里。”

  她继续喝。“我要找一个女孩,”她在吞咽间歇时低声说,差点说成是自己的妹妹。“一个十三岁的贵族少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

  “我不是她。”

  你不是。布蕾妮看得出来。这女孩没吃饱,瘦得很,棕色头发扎成一根辫子,眼睛比实际年龄要成熟。棕头发,棕眼睛,相貌平平。年长六岁的垂柳。“你是姐姐。店家。”

  “也许吧。”女孩斜睨着说,“是又怎样?”

  “你叫什么?”布蕾妮问。她的肚子咕咕作响,担心自己会吐。

  “海德。跟垂柳一样。简妮·海德。”

  “简妮。解开我。求求你。可怜可怜我吧。绳子磨得我手腕疼。流血。”

  “不可以。必须绑着你,直到……”

  “……直到夫人召见你。”蓝礼站在女孩身后,拨开眼前的黑发。不是蓝礼。是詹德利。“夫人要你对自己的罪行负责。”

  “夫人。”红酒让她晕眩,难以思考。“石心。你是说她吗?”在女泉城,蓝道伯爵提过她。“石心夫人。”

  “有人这么称呼她。有人叫她别的名字。静默姐妹。无情圣母。绞架女。”

  绞架女。布蕾妮闭上眼睛,看到尸体悬在光秃秃的褐色树枝下,他们的脸又黑又肿。她突然害怕到极点。“波德瑞克。我的侍从。波德瑞克在哪儿?其他人呢……海尔爵士,梅里巴德修士。狗儿。你们把狗儿怎么了?”

  詹德利与女孩交换了一下眼神。布蕾妮挣扎着想站起来,结果一只膝盖刚刚撑起,世界就开始旋转。“你杀了狗,小姐。”她听见詹德利说,紧接着,黑暗再次吞没了她。

  她回到轻语堡,站在废墟之中,面对克莱伦斯·克莱勃。他高大凶猛,胯下野牛的毛发比他的毛更为杂乱蓬松。那怪兽用蹄子狂刨地面,在泥地里挖出深沟,克莱勃则锉尖了牙齿。布蕾妮拔剑,剑鞘却是空的。“不。”她大喊,克莱伦斯冲过来。这不公平,没有魔剑她无法战斗。是詹姆爵士给她的剑。一想到自己像辜负蓝礼一样也辜负了他,布蕾妮就想哭。“我的剑。行行好,我得找到自己的剑。”

  “妞儿想要回她的剑。”一个声音说。

  “我想要瑟曦·兰尼斯特舔我的。那又怎样?”

  “詹姆叫它守誓剑。行行好。”但说话的人根本不听,而克莱伦斯·克莱勃在隆隆马蹄声中向她冲来,削掉她的脑袋。布蕾妮盘旋着坠入更深的黑暗。

  她梦见自己躺在一艘小船里,头枕在某人的膝盖上,周围全是影子,戴兜帽的人,穿盔甲和皮衣。他们划船横渡一条雾蒙蒙的河,桨叶包布,以抑制声响。她被汗水浸透,浑身燥热,却仍在发抖。雾气中一张张脸浮现。“美人。”岸边的柳树轻声道,芦苇却说,“怪胎,怪胎。”布蕾妮一阵战栗。“停下,”她说。“让他们停下。”

  再次醒来,简妮将一碗热汤端到她唇边。洋葱肉汤,布蕾妮心想。她尽量多喝,直到一小块胡萝卜卡在喉咙里,把她噎住了。咳嗽痛苦之极。“放松。”女孩说。

  “詹德利,”她喘息着,“我得跟詹德利谈谈。”

  “他到河边就回去了,小姐。他回到锻炉边,回去照顾垂柳和小家伙们,保护他们的安全。”

  没人能保护他们安全。她又开始咳嗽。“啊,让她噎死算了。省我们一根绳子。”一个影子将女孩推到一边。他穿生锈链甲衫,束镶钉皮带,腰悬长剑和匕首,一件肮脏的黄|色大斗篷贴在肩上,浸透了水。他双肩之间耸立着一只龇牙咧嘴的钢铁狗头。

  “不,”布蕾妮呻吟,“不,你死了,我杀了你。”

  猎狗哈哈大笑。“你搞反了。是我杀了你。我现在还可以再杀你一次,但夫人要看你被绞死。”

  绞死。这个词让她浑身一颤。她望向女孩,简妮。她还小,不会如此残酷。“面包和盐,”布蕾妮喘息着说,“在客栈……梅里巴德修士给孩子们吃的……我们跟你妹妹共享面包……”

  “自夫人从婚礼上回来之后,待客之礼便不同以往了。”女孩说。“悬在河边的尸体,其中有些也自以为是宾客。”

  “我们有我们的做法,”猎狗说。“他们想要床铺。我们给他们树。”

  “我们还有更多的树,”另一个影子插话,生锈头盔下只有一只眼睛。“树总是不缺。”

  再次上马时,他们用皮头套蒙住她的脸。没有眼孔。皮革使周围的声音变得模糊不清。洋葱味道存留在舌头上,跟失败的滋味一样浓烈。他们打算绞死我。她想到詹姆,想到珊莎,想到塔斯家中的父亲,不由得感谢头套,替她遮住眼中涌出的泪水。她不时听到土匪们交谈,但无法辨清词句。过了一会儿,她屈服于疲劳,随着马匹缓慢平稳的步伐打呼噜。

  这回,她梦见自己回到暮临厅的家中,透过父亲大厅里高高的拱形窗户,欣赏落日的美景。我在这儿很安全。很安全。

  她穿着丝绸锦绣,红蓝相间的四分底,镶有金色的太阳与银色的新月。别的女孩穿上会很漂亮,在她身上则不然。她十二岁,扭捏不安地等待与一位年轻骑士会面,他比她年长六岁,由父亲亲自挑选,光辉灿烂,有朝一日定然功成名就。但她害怕他的到来,因为她胸太小,手脚太大,头发老是竖起来,鼻子边长了一粒脓包。“他将给你带来一朵玫瑰。”父亲向她承诺,但玫瑰无用,玫瑰无法保护她。她要剑。守誓剑。我得找到那女孩。我得为他找回荣誉。

  门终于开了,她的未婚夫跨入她父亲的厅堂。她尽力遵照先前的教导向他致意,然而鲜血从嘴里涌出,原来她在等待时咬掉了舌头。她把舌头吐在年轻骑士脚边,看到他脸上嫌恶的表情。“‘美人’布蕾妮,”他讽刺道,“我见过比你漂亮的母猪。”然后他将玫瑰扔到她脸上,离开时,披风上的狮鹫飘荡起伏,逐渐幻化成狮子。詹姆!她想大喊,詹姆,回来!你回来!但她的舌头躺在地上,玫瑰旁边的血泊之中。

  布蕾妮突然醒来,大口喘气。

  她不知自己身处何方。空气寒冷阴沉,有泥土、蛆虫和霉菌的味道。她躺在搁板床上,盖着一堆羊皮,头上是岩石,树根从墙壁间冒出来。唯一的光源来自一支牛油蜡烛,蜡烛在一摊熔蜡中冒着烟。

  她推开羊皮,发觉有人脱了她的衣服和盔甲。她现在穿一件褐色羊毛布宽松裙服,很薄,但刚洗过。前臂夹了木板,再用麻布包扎,一侧脸颊潮湿僵硬。她摸了摸,某种湿润的药膏覆盖着脸颊、下巴和耳朵。尖牙……

  布蕾妮站起身,腿软得像水,晕头转向。“有人吗?”

  蜡烛后面有许多黑暗的空|岤,其中一个里面有什么东西动了动,那是一位衣衫褴褛的灰发老人。他盖的毯子滑到地板上,他坐起来揉揉眼睛。“布蕾妮小姐?你吓了我一跳。我在做梦呢。”

  不,她心想,做梦的是我。“这是什么地方?地牢吗?”

  “山洞。狗儿追踪我们时,我们就得像老鼠一样逃回洞里。”他穿一件残破不堪的旧袍子,淡红与白色相间,灰头发又长又乱,脸颊和下巴的皮肤松松垮垮,满脸粗糙的胡碴。“你饿不饿?能喝牛奶吗?再来点面包和蜂蜜?”

  “我要我的衣服。我的剑。”不穿盔甲,她感觉像光着身子,而且她希望守誓剑在身边。“出去的路。告诉我出去的路。”山洞地上满是石头泥土,感觉高低不平。即使到现在,她仍然头晕目眩,犹如漂浮一般。闪烁的烛光投射出诡异的影子。杀戮的影子在四周起舞,她心想,躲避着我的察看。到处都有洞|岤、裂缝和罅隙,但哪条通往外面,哪条通往更深处,哪条是死胡同,她无从知晓。所有的都同样漆黑。

  “我可以摸摸你的额头吗,小姐?”看守的手上布满瘢痕和硬茧,却出奇的轻柔。“你的烧退了,”他宣布,带着自由贸易城邦的口音。“不错不错。昨天你的皮肤摸上去还像着了火。简妮担心我们会失去你。”

  “简妮。那高个子女孩?”

  “就是她。但她不如你高,小姐。人们叫她‘长腿简妮’。是她给你手臂接骨,夹上木板,干得跟学士一样出色。她还尽量治疗你的脸,用煮沸的麦酒清洗伤口,防止溃烂。即便如此……人咬的伤口污秽不洁,我敢肯定,发烧就是因为这个原因。”灰发人摸摸她绑着绷带的脸。“我们不得不割除一点肉。我恐怕你的脸不会好看。”

  它从来就没好看过。“你是说,会留下伤疤?”

  “小姐,那怪物咬去了你半边脸。”

  布蕾妮不由一怔。每个骑士都有战斗留下的伤疤,她央求古德温爵士教她剑术时,他警告过她,你想要这个吗,孩子?但老教头指的是剑伤,他料不到尖牙的牙。“如果你们只是想吊死我,为什么替我接骨,洗净伤口?”

  “为什么呢?”他望向蜡烛,仿佛再也无法忍受看她。“他们告诉我,你在客栈战斗得很勇敢。柠檬不该离开路口。他得到命令守在附近,埋伏起来,假如烟囱里有烟升起,就立即赶来……但他听说盐场镇疯狗已沿绿叉河北去,便上了钩。我们追踪这伙人很久了……尽管如此,他应该更清醒才对。结果,走了半天他才意识到血戏子利用一条小溪隐匿踪迹,绕到了他背后,后来,他为了绕开一队佛雷家的骑士,又浪费了更多时间。要不是你,等柠檬和他的人赶到时,客栈里就只剩尸体了。或许正因如此,简妮才给你疗伤。不管以前干过什么,你光荣地获得了这些伤口,为了完全正当的事业。”

  不管以前干过什么。“你们认为我干过什么?”她说。“你们是谁?”

  “我们一开始是国王的人,”那人告诉她,“但国王的人必须要有国王,而我们没有。我们本来也是弟兄,但我们的关系已经瓦解。我不知道我们是谁,只知道我们的路十分黑暗,圣火没告诉我道路尽头等待着的是什么。”

  我知道路的尽头在哪里。我见过树林里的尸体。“圣火,”布蕾妮重复。突然,她明白了。“你是那密尔僧侣。红袍巫师。”

  他低头看着自己褴褛的长袍,悲哀地笑笑。“叫粉红冒牌货更合适。没错,我是索罗斯,来自密尔……一个糟糕的僧侣,一个更糟的巫师。”

  “你跟唐德利恩一起。闪电大王。”

  “闪电转眼即逝,再也无法看到。人也一样。我恐怕贝里伯爵的火焰已经离开人世。一个更阴沉的影子取代他领导我们。”

  “猎狗?”

  僧侣努努嘴。“猎狗死了,已经被埋葬。”

  “我看到他。在树林里。”

  “那是发烧时做的梦,小姐。”

  “他说要绞死我。”

  “梦也可能撒谎。小姐,你多久没吃东西了?一定饿坏了吧?”

  她确实很饿,肚子里空空如也。“吃的……我很想吃点东西,谢谢你。”

  “那就好好吃顿饭吧。坐下。我们还要再谈,但先吃饭。在这儿等着。”索罗斯用融化的蜡烛点燃一支细烛,消失于某块突出的岩石下,黑糊糊的洞里,留下布蕾妮在小山洞独处。但能有多久呢?

  她在石室徘徊,寻找武器。任何武器都可以:棍,杖,匕首,但她只找到石头,有一块正称手……但她记得在轻语堡,夏格维用石块对抗匕首是什么下场。听见僧侣的脚步时,她丢下石头,回到座位里。

  索罗斯拿来面包、奶酪和一碗炖汤。“很抱歉,”他说。“最后一点牛奶已经发酸,蜂蜜也吃完了。食物越来越少。不过这些能让你吃饱。”

  炖汤冰冷油腻,面包很硬,奶酪更硬。但布蕾妮以前吃过的所有东西都不及今天吃的一半好吃。“我的同伴们也在这儿?”她边问僧侣边舀起最后一点汤。

  “修士被放走了,让他继续上路。他不是恶人。其余的都在这里,等待审判。”

  “审判?”她皱起眉头。“波德瑞克·派恩不过是个小男孩。”

  “他说他是侍从。”

  “你知道男孩子都爱吹嘘。”

  “他是小恶魔的侍从。他承认自己参加过战斗,甚至承认杀过人。”

  “他是个孩子,”她又道,“可怜可怜他吧。”

  “小姐,”索罗斯说,“我不怀疑在七大王国别的地方能找到仁慈、怜悯与宽恕,但别在这里寻找。这是个山洞,不是座神庙,当人们必须像老鼠一样活在黑暗的地底时,同情心跟牛奶与蜂蜜一样很快就耗光了。”

  “正义呢?山洞里能找到正义吗?”

  “正义。”索罗斯无力地笑笑。“我记得正义。它的滋味曾如此美好。在贝里的带领下,我们替天行道,我们就是正义的化身,至少我们如此告诉自己。我们是国王的子民,是骑士,是英雄……但长夜黑暗,处处险恶,小姐,战争把我们全变成了怪物。”

  “你说你们是怪物?”

  “我说我们都是人。你不是唯一受过伤的,布蕾妮小姐。当这一切刚开始时,我的很多弟兄是好人,有些……不那么好,这样说可以吗?当然,有种说法认为,说一个男人开始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最终结局。我想女人也一样。”僧侣站起身。“恐怕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已经结束。我听见我的弟兄们来了。夫人派人来找你。”

  布蕾妮听见脚步声,看到火炬光在隧道中闪烁。“你告诉我说她去美人市集了。”

  “她是去过。我们睡觉时她又回来了。她从来不睡。”

  我不害怕,她告诉自己,但已太迟了。至少我不能让他们看出我害怕,她转而向自己承诺。他们一行四人,身强体壮,面容桀骜不驯,穿着锁甲、鳞甲和皮甲。她认出其中一位,梦中的独眼人。

  四人中最高大那个穿一件肮脏破旧的黄斗篷。“吃得满意?”他问,“希望如此。那是你的最后一餐。”他棕头发,大胡子,结实强健,断裂过的鼻子愈合得很差。我认识这人,布蕾妮心想。“你是猎狗。”

  他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烂牙,歪歪扭扭,布满褐色蛀痕。“我想是的,因为小姐您杀了上一个猎狗。”他扭头啐了一口。

  她记起闪烁的电光,脚下的烂泥。“我杀了罗尔杰。他从克里冈坟头取走头盔,你又从他尸体上拣了过来。”

  “他可没抗议。”

  索罗斯不安地吸了一口气。“真的吗?死人的头盔?我们堕落到如此地步?”

  大个子朝他皱眉头。“那是好钢。”

  “这顶头盔和戴它的人都不吉祥,”红袍僧说,“桑铎·克里冈饱受折磨,而罗尔杰是人皮野兽。”

  “我不是他们。”

  “那为什么要让全世界看到他们的脸?残暴,凶狠,扭曲……你想当那样的人吗,柠檬?”

  “看到它,我的敌人会害怕。”

  “看到它,我自己都会害怕。”

  “那就闭上你的眼睛。”黄斗篷打个急促的手势,“带走那表子。”

  布蕾妮没抗拒。他们有四个人,而受伤后的她十分虚弱,宽松的羊毛衣服底下什么都没有。他们押她穿过蜿蜒的隧道,她不得不矮下脖子,以免撞到头。前方路面急速上升,拐了两个弯,进入一个巨洞,里面满是土匪。

  泥地中央挖出一个大火坑,空气中青烟弥漫,很多人簇拥在火堆边取暖,对抗山洞里的寒气。其余的沿墙站立,或盘腿坐在草垫上。也有女人,甚至有几个小孩,躲在母亲裙裾后面张望。布蕾妮唯一认识的脸是“长腿”简妮·海德。

  山洞中,岩石裂隙里支起一张搁板桌,后面坐着一个灰衣女人,披斗篷,戴兜帽。她手拿一顶王冠,青铜箍上围了一圈黑铁剑。她正端详着它,手指摸索剑刃,仿佛在测试它们有多锋利。她的眼睛在兜帽底下闪烁着寒光。

  灰色是静默姐妹的颜色,她们是陌客的侍女。布蕾妮感觉一阵战栗爬上脊柱。石心夫人。

  “夫人,”大个子通报。“她来了。”

  “对,”独眼人补充。“弑君者的表子。”

  她怔了一怔。“你为什么这样叫我?”

  “要是你每叫一声他的名字,我就能得到一枚银鹿,那我早跟你的兰尼斯特朋友一样富有了。”

  “那只不过……你不明白……”

  “哦,是吗?”大个子笑道,“我觉得我们明白。你有一股狮子的臭味,小姐。”

  “不是那么回事。”

  另一名土匪踏上前来,他是个年轻人,穿一件沾满油污的羊皮短上衣,手拿守誓剑。“这把剑可以证明她是狮子。”他操着生硬的北方口音,把剑从鞘中拔出,放在石心夫人面前。火光照耀下,黑红波纹仿佛颤动不休,但那灰衣女人的眼睛只盯着剑柄后端的圆头:一只黄金狮子头,红宝石眼睛像两颗红色的星星一样熠熠生辉。

  “还有这个。”弥尔的索罗斯从袖子里抽出一张羊皮纸,放在剑旁边。“上面有小国王的印戳,说携带者在为他办事。”

  石心夫人将剑搁置一边,开始读信。

  “给我这把剑是有正当用途的,”布蕾妮说,“詹姆爵士立过誓,向凯特琳·史塔克……”

  “……然后叫朋友们割了她的喉咙,”穿黄斗篷的大个子说,“我们都了解弑君者和他的誓言。”

  没用,布蕾妮意识到,跟他们解释没用。尽管如此,她仍然说下去。“他答应凯特琳夫人交还她的女儿们,但等他到达君临城,她们已不在了。詹姆派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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