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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9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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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不想招惹塔利大人。”

  “我想跟他谈谈。你怎么认定我要杀他?”

  女人耸耸肩。

  “如果他进来时,你点下头,我会很感激。”

  “怎么感激?”

  布蕾妮将一枚铜星币放在面前的木板上,然后找了个可以清楚看到楼梯的阴暗角落坐下。

  她尝了尝酒,油腻腻的,里面还漂着一根头发。找到珊莎的希望就跟这发丝一样细微,她边想边将它挑出来。循唐托斯爵士这条线被证明徒劳无功。你到底在哪里,珊莎小姐?你是跑回临冬城了,还是跟丈夫在一起?波德瑞克似乎认为她跟丈夫在一起,但布蕾妮不打算去狭海对岸寻找,因为连语言都不通。在那儿,我得咕咕哝哝打手势好让别人了解我的意思,更显得自己像个怪物。他们会嘲笑我,就像在高庭时那样。回想往事,一阵红晕悄悄爬上她的脸颊。

  蓝礼加冕后,塔斯的骑马千里迢迢穿越边疆地加入大军。国王亲自迎接,礼节周全,欢迎她前来效力,他麾下的领主和骑士们则不然。布蕾妮本不曾期望热忱的欢迎,她准备好面对冷漠、嘲弄和敌意,这些滋味她尝够了。但这回令她困惑的并非大多数人的蔑视,而是少数人的善意。塔斯的曾经三次订婚,但从没有人追求过她,直到来到高庭。

  大个子本恩·布希是第一位,他是蓝礼营中少数几个比她高的人之一。他不仅派自己的侍从来给她擦盔甲,还送她一只银角杯。艾德蒙·安布罗斯爵士更进一步,他带给她鲜花,还邀请她一起骑马。海尔·亨特爵士比前两位还要热情,他送她一本附有精美插画的书,其中收录了上百个英勇侠义的骑士故事,他喂她的马吃苹果和胡萝卜,还送来一支装饰头盔的蓝丝绸羽饰。他给她讲营中的闲话,巧嘴利舌地逗她微笑。有一天,他甚至跟她一起训练,而这在她心目中比其他所有的都重要。

  她以为是他的缘故,其他人才变得有礼貌。不仅仅是有礼貌。饭桌上,人们争相坐到她身边,替她倒酒,递甜面包。瑞卡德·法洛爵士拿着六弦琴在她的帐篷外弹唱情歌;修夫·毕斯柏里爵士献给她一罐蜂蜜,标签上写道“甜蜜如塔斯之女”,马克·慕伦道尔靠他古灵精怪的猴子来逗笑她,那只猴子黑白相间,来自盛夏群岛;一个叫做“鹳鸟”威尔的雇佣骑士则提出要给她按摩肩膀。

  布蕾妮拒绝了他,拒绝了所有人。某天晚上,欧文·因契费爵士抓住她强吻,被她一屁股踢进了火堆里。事后,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张脸跟往常一样又宽又大,布满雀斑,突出的牙齿,厚厚的嘴唇,粗壮的下巴,丑陋无比。她只想成为骑士,为蓝礼国王效劳,然而现在……

  她并非营中唯一的女人,连最卑微的营妓都比她漂亮,而提利尔大人每晚都会在城堡里宴请蓝礼国王,美丽的贵族和可爱的女士们随着笛子、竖琴与号角翩翩起舞。为什么你们对我这么好?每当有陌生骑士向她献殷勤,她就想尖叫,你们想干什么?

  蓝道·塔利解开了谜团,他专门派两个亲信去召她来自己的帐篷。先前,他的小儿子狄肯听到四个骑士边装马鞍边大笑,便把他们说的话报告了父亲大人。

  他们设了个赌局。

  赌局由三位年轻骑士首先发起:安布罗斯、布希和海尔·亨特,他们都是塔利的直属骑士。随着消息在营地传开,又有其他人加入。每人必须先交一枚金龙才能参与竞争,无论是谁获得她的贞操,所有的钱都将归此人所有。

  “我终止了他们的游戏,”塔利告诉她,“有些……挑战者……不像其他人那么有荣誉感,随着赌注日益增加,有人动用武力只是时间问题。”

  “他们都是骑士,”她惊呆了,“涂抹圣油的骑士。”

  “而且都值得尊敬。错在于你。”

  他的指控让她不禁一缩。“我从未……大人,我从未怂恿过他们。”

  “你待在这里就是怂恿他们。一个女人,行为像个营妓,就不能责怪别人把她当营妓看待。军营不是黄花闺女待的地方,假如你还为自己的德行或者家族荣誉考虑,就该立即脱下盔甲,回家请求你父亲给你找个丈夫。”

  “我是来战斗的,”她坚持,“我要当骑士。”

  “诸神让男人战斗,让女人生小孩。”蓝道·塔利说,“女人的战场在产床。”

  有人沿地窖楼梯走下来。布蕾妮将酒杯推到一边,看见一个衣着褴褛、瘦骨嶙岣的人踱进臭鹅酒馆,他长着尖瘦的脸,肮脏的棕色头发。他迅速扫了一眼泰洛西水手们,又盯着布蕾妮看了很久,最后走到木板跟前。“红酒,”他说,“别在里面加马尿,谢谢。”

  女人看看布蕾妮,点点头。

  “我请你喝酒,”她喊道,“换一个消息。”

  对方警惕地望向她。“一个消息?我知道许多消息。”他坐到她对面的凳子上。“告诉我啊,小姐,你想听哪一个,机灵狄克就讲给你听。”

  “我听说你哄骗了一个小丑。”

  衣衫褴褛的人若有所思地呷了口酒。“或许是。或许不是。”他那件破旧褪色的紧身外套上原有的纹章已被扯掉。“谁叫你来的?”

  “劳勃国王。”她将一枚银鹿放在他们之间的桶上。银币一面是劳勃的头像,另一面是宝冠雄鹿。

  “是吗?”那人微笑着拿起银币一拨,银币旋转起来。“我喜欢看国王跳舞,嘿哪——嘿哪——嘿哪——嗬。是的,或许我见过你说的小丑。”

  “有没有一个女孩跟他在一起?”

  “两个女孩。”他立刻回答。

  “两个女孩?”另一个是艾莉亚?

  “嗯,”那人说,“说实话,我没亲眼见过两位小甜心,只知道他想让三个人搭船。”

  “搭船去哪里?”

  “海的另一边,如果我记得没错。”

  “你记得他长什么样吗?”

  “一个小丑。”银币旋转的速度开始减慢,他一把抓起,银币消失在他手中。“一个担惊受怕的小丑。”

  “为什么担惊受怕?”

  他耸耸肩,“他没讲过,但老伙计机灵狄克嗅得出恐惧的味道。他差不多每晚都来,请水手们喝酒,讲笑话,唱小曲。只有某天晚上,一些胸口有猎人图案的人闯进来,你那小丑的脸色变得像牛奶一样苍白,他赶紧住嘴,一声不吭,直到他们离开。”他将凳子挪近。“塔利派士兵沿码头巡逻,监视每一艘来往船只。要找鹿,去树林;要坐船,上码头。你那小丑不敢上码头,因此我才提议帮忙。”

  “帮忙?”

  “帮这个忙的价钱可不止一枚银鹿。”

  “告诉我,我就再给你一枚。”

  “先让我看看,”他说。于是她把另一枚银币放到桶上。他先让银币旋转起来,然后微笑着抓住。“一个不能去找船的人需要让船来找他。我告诉他,我知道这种情况会在哪里发生。一个隐秘的地方。”

  布蕾妮起了鸡皮疙瘩。“走私者的山洞?你让小丑去找走私者?”

  “他和那两个女孩,”他嘻嘻窃笑,“嗯,只不过,我让他们去的地方有一阵子没船了。大概三十年吧。”他挠挠鼻子。“你跟这小丑啥关系?”

  “那两个女孩是我妹妹。”

  “哦,是吗?可怜的小东西。我也有过一个妹妹,她原本骨瘦如柴,膝盖骨都突出来了,但后来她长出一对奶子,然后某位骑士之子忽然发现她两腿之间颇具吸引力。上次我见到她时,她正要去君临谋生。”

  “你让他们去了哪里?”

  他又耸耸肩。“这个嘛,我不记得了。”

  “哪里?”布蕾妮在木板上又拍下一枚银鹿。

  他用食指将银币弹回给她,“一个鹿找不到的地方……龙或许可以。”

  银子买不到消息,她意识到,金龙或许行,或许不行。钢铁更可靠。布蕾妮摸摸匕首,最后还是把手伸进钱袋,找出一枚金币,放到桶上。“哪里?”

  衣衫褴褛的人抓起金币咬了咬。“太棒了。这下我想起来了,蟹爪半岛,从这儿往北去是一大片荒凉的山丘和沼泽,碰巧我是在那里出生,在那里长大的。我本名狄克·克莱勃,虽然大多数人管我叫机灵狄克。”

  她没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蟹爪半岛上的什么地方?”

  “轻语堡。你一定听说过克莱伦斯·克莱勃吧。”

  “没有。”

  这似乎让他很惊讶,“我说的可是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知道吗?我有他的血统。他身高八尺,强壮得能单手拔起一棵松树,扔出半里地。没有一匹马承受得了他的重量,因此他骑野牛。”

  “他跟走私者的山洞有什么关系?”

  “他老婆是个森林女巫。克莱伦斯爵士每杀一个人,就会把脑袋提回家,叫他老婆亲吻人头的嘴唇,好让其复活。这些人都是领主、巫师、著名的骑士跟海盗,其中一个还是暮谷城的国王呢。他们统统作了老克莱勃的谋士,既然只有脑袋,说话声音便不可能太大,但也从不闭嘴。想想吧,假如你是颗脑袋,就只能靠说话打发时间,因此克莱勃的城堡被称为轻语堡——至今仍然如此,尽管它成为废墟已有一千年了。那是个孤独的地方,轻语堡。”机灵狄克将金币灵巧地在指关节之间翻滚。“一条孤零零的龙,如果有十条……”

  “十枚金龙是一大笔钱。你当我是傻瓜?”

  “不,但我可以带你去找小丑。”金币来来回回地翻滚。“带你去轻语堡,小姐。”

  布蕾妮不喜欢他摆弄金币的方式。然而……“假如找到我妹妹,六枚金龙。找到小丑,两枚。什么也没找到,就什么也没有。”

  克莱勃耸耸肩。“六枚不错。六枚可以。”

  太快了。在他将金币藏起来之前,她扣住他,“别耍花招。我可不是好惹的。”

  她松手之后,克莱勃揉着手腕。“妈的,该死,”他喃喃道,“你弄疼我了。”

  “我很抱歉。我妹妹是个十三岁的。我必须找到她,以免——”

  “——以免哪位骑士把那活儿插进她的洞里。好,我明白了,她一定会没事,因为机灵狄克跟你是一伙。

  明天天亮时分在东门边碰头,给我弄匹马。”

  chpter16 山姆威尔

  大海让山姆威尔·塔利反胃。

  他不只害怕被淹死,更厌恶船的晃动,厌恶甲板在脚下起伏不定。“我经常闹肚子的,”起航离开东海望那天,他向戴利恩承认。歌手拍了拍他的背,“像你这么大的肚子,杀手,不闹才怪。”

  但山姆尽量露出勇敢的表情,不为自己,至少为了吉莉。毕竟,她从没见过海洋,他们逃离卡斯特的堡垒后,挣扎着穿越雪原,路遇的几个湖泊对她而言恍如幻境。如今,随着黑鸟号驶离岸边,女孩颤抖起来,大颗大颗的咸涩泪珠从她脸颊上滚落。“诸神保佑。”山姆听见她轻声祈祷。东海望很快看不见了,远处的长城越变越小,最后也消失了。狂风大作。船帆乃是用浆洗多次、褪为灰色的黑斗篷缝制成的,吉莉的脸色却比之更惨,那是写满恐惧的死白。“这是一艘好船,”山姆试图让她放松,“你别怕。”但她只是看了他一眼,将婴儿抱得更紧,然后逃到下面去了。

  山姆也不由自主地抓紧船舷,眼睛死盯着船桨划动——至少它们整齐划一的动作有一种美,好歹比看着水面强。看着水面只能让他想到被淹死。小时候,父亲大人为教他游泳,便把他扔进角陵城边的水池。水从鼻子和嘴巴灌进来,流到肺部,虽然最后海尔爵士将他拉了上来,但他咳嗽喘息了好几个小时,并且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踏入深过腰间的水里。

  海豹湾比他的腰深好多啊,也不若父亲城堡底下的小鱼塘来得友善。灰绿色的海水跌宕起伏,覆盖着树林的海岸边布满凌乱的巨石与旋涡。即使他能连踢带爬地游泳,也有可能被海浪冲到石头上,撞碎脑袋。

  “在找美人鱼吗,杀手?”戴利恩看到山姆注视着海湾,于是说道,这位从东海望加入的歌手年轻英俊,长着一头金发和浅褐色眼睛,看上去更像个神秘的王子而不是黑衣弟兄。

  “不。”山姆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甚至不明白为什么会上这条船。你要去学城铸造颈链,当上学士,好为守夜人军团效力,他告诉自己,但这个念头只能让他更烦恼。他不想当学士,不想让沉重而冰冷的颈链套在脖子上,他也不想离开弟兄们,那些是他唯一的朋友——当然,他更不愿意回去重新面对那将他送来长城等死的父亲。

  这趟旅程对其他人的意义则大不一样。对他们来讲,这意味着幸福的结局。吉莉在角陵城会很安全,幅员辽阔的维斯特洛隔开了她和恐怖的鬼影森林,她会当上他父亲城堡里的女仆,吃饱穿暖,生活在一个大世界的小角落,一个她身为卡斯特的妻子时做梦也想不到的大世界。她将眼看着儿子茁壮成长,成为猎人、马夫或者铁匠。假如那男孩天赋异秉,甚至会有骑士收他作侍从。

  伊蒙学士去的也是好地方。他将沐浴在旧镇温暖的轻风中,享受余生,与学士同伴们交流,并将智慧分享给助理学士和学徒。但他休息的权利是用一生的辛劳挣来的,山姆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

  就连戴利恩也会过得更开心。他因罪被送来长城,虽然他自己坚决否认,他自认应当成为某位诸侯的随从,伴其左右献艺。现在机会来了,琼恩任命他为“浪鸦”,以取代尤伦——尤伦失踪多时,大概已死——负责游历七大王国,歌颂守夜人的英勇,时不时带着新募的人员返回长城。

  的确,这趟航程漫长而又艰辛,但对其他所有人来说,至少有个盼头,幸福的结局在等待他们。山姆只能默默地为他们祝福。我是为他们而去的,他告诉自己,为了守夜人,为了别人的幸福。然而他看大海看得越久,就越是感到寒冷深邃。

  不在外头看水面更糟,挤在尾楼底下大家共享的狭促船舱里,山姆的肚子就受不了。他曾试图为正给儿子喂奶的吉莉打气。“这艘船将把我们带到布拉佛斯,”他说,“我们再在那儿找船去旧镇。我小时候看过一本关于布拉佛斯的书,据说该城建于一个潟湖周围,由上百岛屿组成,湖口还有泰坦巨人呢,那是一个数百尺高的石头人哟。他们用船只代替马匹,他们的戏子表演的是精巧的剧本,而非随处可见的愚蠢的即兴闹剧。那里的东西也很好吃,特别是鱼,还有各种各样的蛤、鳗鱼和牡蛎,都是从潟湖中捕上来的新鲜货。转船期间,我们应该有几天空隙,我带你去看戏吃牡蛎吧。”

  他以为那会让她高兴,结果大错特错。吉莉迟钝无神的眼睛透过几缕肮脏的头发瞥了瞥他,“假如你愿意的话,大人。”

  “那你想要什么呢?”山姆问她。

  “什么也不要。”她背过身去,将儿子从一边||乳|头换到另一边。

  船只摇晃,搅起肚内的食物,起程前,他刚吃过鸡蛋、培根和炸面包。忽然间,山姆再也无法忍受在船舱里多待一刻。于是他站起身,爬上梯子,去把早饭交给大海。山姆晕船晕得如此厉害,他甚至无暇关心风向,结果呕吐时没选对船舷,污物全溅到了自己身上。虽然如此,他仍然感觉好多了……尽管为时不长。

  此船名为黑鸟号,乃是守夜人军团最大的划桨船。在东海望时,卡特·派克告诉伊蒙学士,暴鸦号和利爪号的速度更快,可惜它们是狭长的战舰,是迅捷的猛禽,桨手坐在露天甲板上划船,而斯卡格斯岛之外的狭海水域环境恶劣,黑鸟号才是更好的选择。“狭海多风暴,”派克警告他们,“冬季的暴风雨更猛烈,但秋天的更频繁。”

  最初十天相当平静,黑鸟号在海豹湾中行驶,从没让陆地离开视野。起风时很冷,但空气中有股清新的咸味。山姆几乎吃不下东西,即使强迫自己吞咽下去,食物在肚子里也留不长,但除此之外,他感觉还不算太糟。他多次鼓励吉莉,尽量让她高兴,事实证明这并不容易。无论他怎么说,她都不肯上甲板去,宁愿留在黑暗中抱着儿子,而婴儿也似乎跟母亲一样不喜欢船。行船期间,他不是哇哇哭闹,就是呕吐母亲的||乳|汁,还老拉肚子,弄脏了吉莉裹着他为他保暖的毛皮,弄得舱内阵阵恶臭。不管山姆点上多少根牛油蜡烛,粪便的味道始终存在。

  室外要舒服多了,尤其是戴利恩唱歌的时候。歌手很受黑鸟号的船员们欢迎,因为他会在他们划桨时表演。他会唱所有他们喜欢的歌:有悲伤的歌,比如《吊死黑罗宾的日子》、《人鱼挽歌》和《我的秋天》;也有雄壮的歌,比如《铁枪》和《七子七剑》;还有《贵妇的晚餐》、《她的小花儿》和《快乐麦吉特》这样的靡靡之音。每当他唱到《狗熊与美》时,所有桨手都会跟着唱,而黑鸟号仿佛在水面上飞翔。早在艾里莎·索恩手下受训时,山姆就知道戴利恩的武艺不精,但他有副好嗓门,伊蒙学士形容说那像加了蜜的雷。他也会弹木竖琴,会拉小提琴,甚至会自己写歌……尽管山姆对他的歌不太感冒,无论如何,坐着听歌算是船上最好的消遣,就是箱子太硬,太多木刺,让山姆不由得感谢自己生了个肥屁股。胖子的优势就是走到哪儿都自带坐垫,他心想。

  伊蒙学士也喜欢在甲板上度日,裹着一堆毛皮凝视水面。“他在看什么?”某天,戴利恩疑惑地问,“对他而言,这上面跟船舱底下不是一样黑吗?”

  老人听见了他的话。伊蒙的眼睛虽然看不清,耳朵却没问题。“我并非生来就是盲人,”他提醒他们,“我记得上回经过这儿的情形,记得每一块岩石、每一棵树和每一波海浪,记得灰色的海鸥在船只的尾浪后面飞翔。我当时三十五岁,戴上颈链已经十六年了。伊戈想要留我在身边辅佐他统治国家,但我知道自己的位置是在这里,最终他拗不过我,只好派出金龙号载我北上,还让他的朋友邓肯爵士亲自护送我抵达东海望。历史上,娜梅莉亚曾把六位国王用黄金镣铐锁拿住送来长城,自那以后,新人到来时没有过如此盛况。伊戈也清空了地牢,这样我就不用独自立誓。他说他们就是我的荣誉护卫——其中一位乃布林登·河文,后来被选为总司令。”

  “您是指血鸦?”戴利恩说,“我知道一首关于他的歌,《一千零一只眼睛》。但我以为他是百年之前的人了。”

  “我们不都一样?我也曾经像你一样年轻啊。”这似乎让他感到悲哀。他开始咳嗽,然后闭上眼睛睡去,每当海浪晃动船只,他也在毛皮之中摇摆。

  他们在灰色的天空下航行,先往东,再往南,然后又往东,海豹湾渐渐开阔。船长是个头发斑白的黑衣弟兄,肚子就像啤酒桶,他穿的黑衣褪色很厉害,因此船员们称他为“老破烂”。他很少说话,大副却把他没说的都补上了,每当风势减弱或者桨手们劲头不足,他就会朝咸涩的空气一通咒骂。大家早上喝燕麦粥,下午喝豌豆粥,晚上就着麦酒吃腌牛肉、腌鳕鱼和腌羊肉。戴利恩唱歌,山姆呕吐,吉莉或哭泣或给婴儿喂奶,伊蒙学士在睡梦中颤抖,这就是日常生活,而风日益寒冷,日益强劲。

  即便如此,这也比山姆的上次航程好得多。当时他还不到十岁,乘坐着雷德温大人的三桅船青亭女王号出海。她有黑鸟号的五倍那么大,华丽雄伟,三张酒红色巨帆,一排排桨叶在太阳底下闪耀着金色与白色的光芒。离开旧镇时,那些桨上下摆动的景象令山姆为之屏息……但那是雷德温海峡最后的美好记忆。跟现在一样,大海让他反胃,而这招致了父亲大人的厌恶。

  抵达青亭岛后,情况变得更加糟糕。雷德温大人的双胞胎打一开始就鄙视山姆。每天早晨在校场上,他们都找出新花样羞辱他,第三天,霍拉斯·雷德温在他求饶时要他学猪叫,第五天,他弟弟霍柏让一个厨房小妹穿上自己的盔甲,用木剑把山姆打得哭出来。当她展示出真面目时,所有的侍从、侍酒和马夫哄堂大笑。

  “这孩子只不过需要一点历练,为生活增添调料,”当晚,他父亲告诉雷德温大人,但雷德温家的小丑却摇晃着铃铛回应道,“对,一撮胡椒,一点上好的丁香,嘴里再塞一只苹果。”从此以后,蓝道大人禁止山姆在派克斯特·雷德温的屋檐下吃苹果。回航途中他继续晕船,但离开青亭岛好歹让他长长松了口气,甚至喉头污物的滋味也变得容易接受了。直到回家之后,母亲才悄悄告诉他,父亲原本不打算让他回来。“霍拉斯将代替你,而你将留在青亭岛当派克斯特大人的侍酒,如果你让他满意的话,就会跟他女儿订婚。”山姆仍然记得母亲轻柔的触摸,记得她用一小块沾着口水的蕾丝手帕,擦去他脸上的泪水。“我可怜的山姆,”她喃喃地说,“可怜的山姆。”

  能再见到母亲真好,他一边想,一边抓住黑鸟号的栏杆,凝视着岩石岸边飞溅的浪花。假如她看到我穿上黑衣,或许还会感到骄傲。“我长大了,妈妈,”我可以向她宣布,“我当上了事务官,成为了守夜人的汉子。弟兄们有时候还叫我‘杀手’山姆呢。”他也想跟弟弟狄肯和妹妹们重逢。“看,”他可以告诉他们,“看哪,我终于有点用了。”

  但父亲也在角陵城等他。

  一想到父亲,他又开始反胃。山姆俯身到船舷外呕吐,幸好这回不是逆风,这回他走对了方向。无论如何,他呕吐的水平越来越高了。

  卡至少他自己这么觉得,直到黑鸟号远离陆地,向东直穿海湾,朝斯卡格斯岛前进。

  该岛坐落在海豹湾出口处,大得惊人,布满山峰,乃是一片蛮荒之地,居民净是些未开化的野蛮人。山姆在书本上读到过,他们生活在洞|岤和阴森偏远的山地里,作战时骑毛发蓬松的大独角兽。“斯卡格斯”在古语中是“岩石”的意思,于是斯卡格斯人自称“岩种”,但其他北境人管他们叫斯卡哥族,并且很不喜欢它们。仅仅一百年前,斯格斯岛曾起兵反叛,好多年后才得以平息,这次战争还夺去了临冬城公爵及其手下数百名武士的性命。有些歌曲中说斯卡哥族是食人族,说他们的战士杀死敌人后会吃其心肝。有个著名的故事讲述古时候的斯卡格斯人航行到附近的斯凯恩岛,抓走女人,屠杀男人,然后用他们的肉在鹅卵石海滩上开了半个月的宴会。无论真假,反正直到今天,斯凯恩岛仍无人居住。

  戴利恩会唱那些歌。当斯卡格斯岛荒芜的灰色山峰从海面上升起时,他走到船首,站到山姆身边,“假如诸神够慷慨,我们或许可以瞥到独角兽。”

  “假如船长够水平,我们就不会靠得那么近了。斯卡格斯岛附近的水域危险叵测,礁石可以把船壳像蛋壳一样磕破。哦,你别跟吉莉提这些,她已经够害怕的了。”

  “她?她和她那哇哇哭闹的小家伙都很讨厌,我不知道谁更吵。只有当吉莉把奶头塞进他嘴里,他才会停止哭喊,然而接下来又换成吉莉抽泣。”

  山姆也注意到了。“也许孩子弄疼她了,”他无力地说,“也许他开始长牙……”

  戴利恩用一根手指拨了一下琵琶,弹出嘲弄的音符,“我听说野人比较勇敢。”

  “她确实很勇敢。”山姆坚持,然而他也不得不承认,没见过吉莉如此委靡不振。虽然她大多数时间都把脸庞隐藏起来,并让船舱保持黑暗,但山姆能看出她的眼睛总是红红的,颊间沾满泪水。他问她出了什么事,她只摇摇头,他只好自己去猜。“她害怕大海,仅此而已,”他告诉戴利恩,“来长城之前,她只见过卡斯特的堡垒及其周围的森林,据我所知,吉莉从没离开自己的出生之地超过半里格。她见过小溪与河流,但没见过湖泊,直到我们路过一个……至于大海……大海教人害怕……”

  “别傻了,这不还能看到陆地么?”

  “总有一天就看不到了。”山姆对此耿耿于怀。

  “一点点水嘛,肯定吓不倒杀手。”

  “对,”山姆撒谎,“吓不倒我。但吉莉……或许你该为他们演奏摇篮曲,以助婴儿入睡。”

  戴利恩厌恶地撇撇嘴,“除非她给儿子屁眼里插上栓子。我受不了那味道。”

  第二天开始下雨,海面更加起伏不定。“我们最好到底下干燥的地方去。”山姆告诉伊蒙师傅,老学士只是微笑,“雨滴在脸上,这感觉很好,山姆。犹如眼泪。请让我再多待一会儿吧,距离我上一次哭泣已经很久了。”

  伊蒙学士年迈体弱,山姆不可能把他一个人留在甲板上,他也只好留下。他在老人边上待了将近一个钟头,裹紧斗篷。绵绵细雨渗进皮肤,伊蒙却好像根本没感觉到。他只是叹息,闭上眼睛,山姆移近,为他遮挡住大部分风雨。他很快就会要我扶他回船舱,山姆告诉自己,他一定会的。但他一直没有召唤,最后,遥远的东方响起隆隆雷声。“我们必须下去了。”山姆颤抖着说。伊蒙学士没回答。山姆这才意识到老人睡着了。“师傅,”他一边说,一边轻轻摇晃他的肩膀,“伊蒙师傅,醒醒。”

  伊蒙睁开白色的盲眼。“伊戈?”他回应道,雨水顺着他的脸颊流淌下来,“伊戈,我梦到自己变老了。”

  山姆不知该怎么办。他跪下来抱起老人,走到甲板下面。没人称赞过他强壮,而雨水浸透了伊蒙学士的黑衣,使他重了一倍——即便如此,他整个人也就跟孩童一般。

  他抱着伊蒙挤进船舱,发现吉莉把蜡烛全烧完了。婴儿在睡觉,而她蜷缩在角落里轻轻哭泣,身披山姆给她的大黑斗篷。“帮帮我,”他急切地说,“帮我把他擦干偎暖。”

  她立刻站起来,他们一起脱下老学士的湿衣服,将他埋在一堆毛皮下面。他的皮肤冰冷潮湿,摸上去黏黏的。“你也睡进去,”山姆告诉吉莉,“抱住他。用体温捂热他。我们必须让他暖和起来。”她照做了,没多说一个字,但鼻子始终在抽咽。“戴利恩在哪儿?”山姆问,“大家待在一起能暖和一些。我得把他找来。”他正要上去找歌手,脚下的地板突然一个起伏。吉莉发出尖叫,山姆重重地跌倒在地,婴儿醒了,大声哭喊。

  他挣扎着想站起来,船又晃了一下,把吉莉抛入他怀中,野人女孩紧紧抓着山姆,令他透不过气。“别害怕,”他告诉她,“这不过是一次历险。将来有一天你可以讲给儿子听。”但她只是将指甲深深抠入他手臂中,浑身发抖,剧烈啜泣。不管我说什么,只能让她更难受。他紧紧抱住她,尴尬地发现她的胸部紧贴着他。尽管他怕得要命,但这已足够让他那活儿硬起来。她会感觉到的,他羞愧地想,但即便她真的感觉到了,也没有任何表示,只是把他抓得更紧。

  随后的日子大同小异。他们没见到太阳。灰暗的白昼,漆黑的夜晚,偶有闪电照亮斯卡格斯岛的山峰。他们都很饿,但没人吃得下。船长开了一桶火酒以鼓舞桨手,山姆尝了一杯,只觉数条火蛇顺着喉咙蜿蜒而下,穿过胸膛,教人长出一口气。戴利恩也喜欢上了这种酒,后来鲜有清醒的时候。

  船帆时收时放,某天其中一片掉下桅杆,如同一只大灰鸟般飞走了。黑鸟号绕过斯卡格斯岛南岸,礁石群中有艘划桨船的残骸,船员们被冲上海岸,成了白嘴鸦和螃蟹的餐点。“妈的,太靠近了,”老破烂咕哝,“一个大浪就能把我们打到它们边上。”

  桨手们已经筋疲力竭,但看到这番景象,仍然弓起背使劲划,船只缓缓向着南方的狭海驶去,斯卡格斯岛渐渐缩小,天边只剩若干黑影,仿佛是乌云,又仿佛黑色的峰峦,又或两者皆有。那之后的八天七夜,天气晴朗,海波平静。

  接着,暴风雨又来了,比先前更猛烈。

  这是三场风暴还是一场,其中有没有片刻平歇?山姆完全不知道,虽然他拼命想要弄清状况。“那有什么关系?”他们全挤在船舱里,戴利恩大声嘶喊。这当然没关系,山姆想告诉他,但只要我想着这个问题,就不会想到被淹死、不会想到呕吐或者伊蒙学士的颤抖。“没关系。”他尖叫着回答,雷声淹没了其余的言语,甲板突然倾侧,将他摔倒。吉莉在抽泣。婴儿尖声啼哭。老破烂正在上面对着船员们大喊大叫,这位衣衫破旧的船长原本从不说话。

  我讨厌大海,山姆心想,我讨厌大海,我讨厌大海,我讨厌大海。一道明晃晃的闪电透过头顶木板间的缝隙照亮了船舱,比白天的日头更明亮。这是一艘结实的好船,一艘结实的好船,一艘好船,他告诉自己,它不会沉没。我不害怕。

  在暴风雨的间歇中,山姆极想呕吐,却又吐不出来,他紧抓着栏杆,直到指节发白。他听见一些船员嘀咕说,这就是把女人带上船的后果,尤其是带上女野人。“她跟自己的老爸上床,”当狂风再度呼啸时,山姆听见一个人说,“这比卖滛还糟糕,大逆不道。我们都会被淹死的,除非先摆脱她,还有她生下来的小怪物。”

  山姆不敢与他们起冲突。他们都比他大,结实强健,多年的划桨生活使得他们肩宽臂壮。但他天天打磨匕首,而每次吉莉离开船舱去解手,他都跟着一起去。

  连戴利恩也对野人女孩恶言相向。有一次,在山姆的多方敦促下,歌手唱摇篮曲安抚婴儿,但才唱一段,吉莉就伤心欲绝地痛哭流涕。“七层地狱啊,”戴利恩呵斥道,“你就不能先暂停,等听完一首歌再哭吗?”

  “继续唱,”山姆恳求,“只管为她唱歌就行了。”

  “她不需要听歌,”戴利恩说,“只需要被狠狠抽几巴掌,或者被强犦一回。滚开,杀手。”他将山姆推到一边,走出船舱,去弄火酒喝,跟粗犷的桨手弟兄们做伴,从中寻求安慰。

  山姆用完了所有办法,他几乎习惯了那味道,但在暴风雨和吉莉的抽泣中,他好几天睡不着。“你能不能给她些什么?”山姆看到伊蒙学士醒来,便压低声音询问,“草药或药水,让她不要如此害怕?”

  “她没害怕,”老人告诉他,“她的哭声中唯有悲伤,这是药物无法医治的。让她尽情流泪吧,山姆,你堵不住这滔滔浪花。”

  山姆不明白,“她正前往安全的地方。暖和的地方。为什么要悲伤?”

  “山姆,”老人轻声道,“你有一双好眼睛,却视而不见。她是一位母亲,她在为自己的孩子悲伤。”

  “那孩子只是晕船而已。我们都晕船。到达布拉佛斯之后……”

  “……那个婴儿也仍然是妲娜的儿子,并非吉莉的亲生骨肉。”

  山姆过了好一会儿才领会伊蒙的暗示,“这不可能……她不会……那当然是她的孩子。不带上自己的儿子,吉莉决不会离开长城。她爱他。”

  “她为两个孩子哺||乳|,两个孩子都爱,”伊蒙说,“但爱的程度并不相同,没有一个母亲会给所有孩子同样的爱,甚至连天上的圣母也不例外。我敢肯定,吉莉并非自愿丢下儿子的,总司令大人如何威胁,如何承诺,我猜不到……但一定有过……”

  “不。不,这样做不对。琼恩决不会……”

  “琼恩不会。但雪诺大人会。很多时候,没有愉快的选择,山姆,只不过其中之一比余下的略少一些悲哀罢了。”

  没有愉快的选择。山姆想起了他和吉莉一起经历的所有磨难,卡斯特的堡垒,熊老之死,冰雪与寒风,一天一天接一天的雪原之旅,白树村的尸鬼,冷手和满树的乌鸦,长城,长城,长城,长城底下的黑门。这一切都是为什么?没有愉快的选择,没有幸福的结局。

  他想要尖声嘶喊,他想要号叫哭泣,他想要颤抖着呜咽着蜷成一个球。琼恩调换了婴儿,他告诉自己,琼恩调换了婴儿,以保护小王子,好让他远离梅莉珊卓的火焰,远离她的红神。假如她烧死的是吉莉的儿子,又有谁会在乎呢?除了吉莉之外没有人。他不过是卡斯特的小崽子,出自的怪物,远远比不上塞外之王的儿子重要。他既不能做人质,也不能做祭品,一点用也没有,他甚至没有名字。

  山姆默默无语地蹒跚上甲板去呕吐,但肚子里没东西可以倒出来。黑夜已经降临,这个夜晚平静得出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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