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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87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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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者到狭海对岸。去多恩,去长城。去别的地方。”他站起身。“我听见乌鸦在叫。请原谅,告辞。”

  回客栈的路似乎比去褐堡要长,也许是因为她的心情罢。她在暮谷城找不到珊莎,这一点已相当明显。学士认定唐托斯爵士带她去了旧镇或狭海对岸,若是那样的话,布蕾妮的任务将毫无希望。她去旧镇做什么呢?布蕾妮扪心自问,那学士不认识她,对霍拉德也一无所知。不该征询陌生人的意见。

  在君临时,布蕾妮发现珊莎原来的侍女之一在妓院洗衣服。“我服侍珊莎夫人之前,还服侍过蓝礼大人,结果他俩都成了叛徒,”那个叫贝蕾娜的女人苦涩地抱怨,“没有哪位老爷敢再碰我,我只好给妓女洗衣服。”当布蕾妮问起珊莎,她说,“我告诉你的跟告诉泰温大人的一样。那女孩一直在祈祷。没错,她会去圣堂点亮蜡烛,像个得体的淑女,然而几乎每个晚上,她都会悄悄前往神木林。这下她一定是回北境了,是的,回到她的神灵身边。”

  北境辽阔,珊莎信任她父亲的哪个臣属,布蕾妮全然不知。她会投奔亲戚吗?尽管兄弟姐妹均已被杀,但她还有一个叔叔和一个同父异母的私生子哥哥在长城当守夜人,她舅舅艾德慕·徒利被关在孪河城,但她舅公布林登爵士坚守着奔流城,而凯特琳夫人的妹妹统治谷地。血浓于水。珊莎很有可能去找其中一位亲戚。但是哪一位呢?

  长城显然太远,而且过于寒冷严酷;若去奔流城,那女孩得穿越饱受战争摧残的三河流域,还要冲破兰尼斯特军的包围封锁;鹰巢城比较容易,莱莎夫人必定会欢迎姐姐的女儿……

  小巷在前方拐了个弯,布蕾妮不知何时转错了道,进了死胡同。这是个泥泞的小院子,三头猪在一口低矮的石井下面拱来拱去。其中一头看到她便尖叫起来,引得汲水的老妇人满腹狐疑地上下打量她。“你想干什么?”

  “我在找七剑客栈。”

  “原路返回。在圣堂那儿左拐。”

  “谢谢。”布蕾妮转身顺着来路走回去,却在拐弯处猛地撞上一个匆匆赶路的人,撞得对方一屁股坐倒在泥地里。“请原谅。”她低声说。他是个男孩,骨瘦如柴,稀疏的直发,一只眼睛下面有颗麦粒肿。“没受伤吧?”她伸出一只手想扶他站起来,但那男孩用脚后跟和胳膊肘支撑着向后蠕动,躲了开去。他才不过十一二岁,却身穿锁甲,背挎长剑,长剑套着皮革剑鞘。“你认识我吗?”布蕾妮问。他的面孔隐约有点熟悉,但她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不。不认识。你不认识……”他手忙脚乱地起身,“请——请——请原谅,夫人,我没看到。我是说,我在看,不过看的是脚下。我在看脚下。看我自己的脚。”男孩一转身,径直沿来路奔去。

  这件事引起了布蕾妮很大的怀疑,但她不打算在暮谷城的街道中大张旗鼓地抓小孩。今天早上城门外,我见过他,她意识到,他骑一匹花斑马。似乎在别处也见过,是哪里呢?

  等布蕾妮找到七剑客栈,大厅里已挤满了人。四个修女围坐在火堆旁,袍子上沾满沿途的风尘泥渍。当地人占据了其余长凳,正拿面包蘸着热乎乎的蟹肉糊吃,香味让她的肚子咕咕作响,却没空位落座。这时,她身后有个声音说,“小姐,来,来这边,坐我的位子。”直到他从板凳上跳下来,布蕾妮才意识到对方是个侏儒,身高不到五尺,鼻子疙疙瘩瘩,上面血管突出,牙齿因长年咀嚼酸草叶而泛红。他身穿普通僧侣的棕色粗袍,壮硕的脖子上挂着代表铁匠的铁锤。

  “你坐吧,”她说,“我站着就好。”

  “没错,但我站着没那么容易撞到屋顶嘛。”侏儒的声音虽嘶哑,但态度恭谦。布蕾妮看着他刻意修剪的秃顶,许多僧侣都会将头顶剃光。罗伊拉修女说,这是表示在天父面前没有任何隐瞒。“难道天父不能透视头发吗?”布蕾妮当即反问。自然,这么问是很蠢的。她一直是个迟钝的孩子,罗伊拉修女经常这样评价她。此时此刻,她不禁再度觉察到自己的驽钝,因此默默地坐到长凳末端,侏儒原来的位子上,示意要份炖蟹糊,然后回头表示感谢。“你在暮谷城圣堂供职吗,兄弟?”

  “我的圣堂靠近女泉城,小姐,但它被狼烧了,”那人一边回答,一边咬着一截面包。“我们尽可能地加以重建,然后却来了群佣兵。我说不出是谁的人,但他们蛮横地抢猪,屠杀兄弟们。我挤进一段空心原木里躲藏起来,其他人个子太大,没能幸免。感谢铁匠给予我力量,我花了很长时间把他们全埋了。完事之后,我挖出长老埋藏的少许钱币,独自流浪。”

  “我遇到过你的一些兄弟,他们正前往君临。”

  “对,路上有成百上千的人,不仅包括我这样的普通僧侣,还包括修士、老百姓……统统都是麻雀。瞧,我也该是一只麻雀,至少铁匠把我弄得足够矮小。”他咯咯笑道,“你有什么伤心事,小姐?”

  “我在找我妹妹。她贵族出身,只有十三岁,是个漂亮的,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你也许会看到她跟一个骑士或者小丑同行。帮我找到她的人我会以金币相酬。”

  “金币?”僧侣露出红牙齿,给了她一个鲜红的微笑,“一碗蟹糊对我而言就够了,怕只怕我帮不了你。小丑我遇到很多,漂亮就少得很了。”他昂头想了一会儿。“等等,有个小丑在女泉城出没,我这才想起来。据我观察,他衣衫褴褛,满是污垢,但确实穿着五颜六色的小丑服。”

  唐托斯·霍拉德是否会穿小丑服呢?没人告诉过布蕾妮……但也没人说他不会穿。为何他衣衫褴褛?莫非他与珊莎逃离君临后遭遇了不幸?这很有可能,路上十分危险。但也可能根本不是他。“这个小丑……是不是长着红鼻子,上面布满琐碎的血管?”

  “这我无法断言。必须承认,我没怎么留意他。掩埋掉兄弟们之后,我便去女泉城,以为能找船前往君临。我第一次是在码头边瞥见这个小丑的。他举止鬼鬼崇崇,小心翼翼地避开塔利大人的士兵。后来我又在臭鹅酒馆遇到了他。”

  “臭鹅酒馆?”她不大确定地说。

  “一个声名狼藉的地方,”侏儒承认,“女泉城码头有塔利大人的手下巡逻,但臭鹅酒馆里满是水手,大家都知道,水手会偷偷把人梢带上船,只需出够价码。那小丑想出价让三个人搭船去狭海对岸,我经常在那儿看他跟船上下来的桨手们谈判。有时他会唱滑稽的小曲儿。”

  “三个人?不是两个?”

  “三个,女士,我愿以七神之名起誓。”三个,她心想,珊莎,唐托斯爵士……第三个是谁?小恶魔?“那小丑找到船了吗?”

  “这我说不准,”侏儒告诉她,“但某天晚上,塔利大人的士兵来臭鹅酒馆搜他,几天之后,我听见另一个人炫耀说他哄骗了一个小丑,而且有金币为证。他喝醉之后,给所有人买了酒。”

  “哄骗了一个小丑,”她说,“那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此人名叫机灵狄克,这我倒记得。”侏儒摊开双手。“除了矮个子的祈祷之外,恐怕我只能提供给你这些了。”

  布蕾妮信守诺言,给他买了一碗热蟹糊……外加新鲜面包和一杯红酒。他站在旁边吃东西,布蕾妮则琢磨他所告知的情况。小恶魔有没可能加入他们?假如珊莎失踪是由提利昂·兰尼斯特策划,而非唐托斯·霍拉德,那逃往狭海对岸显然是首选方案。

  矮个子喝完自己碗里的蟹糊之后,又吃掉了她剩下的东西。“你该多吃点,”他说,“像你这么大个的女人需要保持体力;女泉城并不远,但最近路上很危险。”

  我知道。克里奥·佛雷爵士便是死在那条路上,她和詹姆爵士则被血戏班逮住。先是詹姆想杀我,她记起来,尽管他憔悴虚弱,手上还有铁链。即便如此,他差点就成功了——那是佐罗砍掉他右手之前的事。后来……后来若非詹姆告诉佐罗、罗尔杰和夏格维,她身价相当于她体重那么多的蓝宝石的话,他们早就强犦她几十遍了。

  “小姐?你看上去很难过,想妹妹了?”侏儒轻轻拍打她手背。“别担心,老妪会照亮你的前路,指引你寻找到她。圣母会保护她的安全。”

  “但愿你说得没错。”

  “一定不会错。”他鞠了一躬。“我得走了,此去君临路还很远。”

  “你有马吗?有骡子?”

  “我有两头骡子,”侏儒笑道,“就在这儿,我的脚底下。它们能载我去天涯海角。”他又鞠了个躬,一步一蹒跚地向门口走去。

  他走后,她仍然坐在桌边,呷着一杯兑水的红酒。布蕾妮不常喝酒,但偶尔尝试有助于镇静心神。接下来怎么走?她问自己,去女泉城,到“臭鹅酒馆”找“机灵狄克”?

  她上回目睹的女泉城乃是一片废墟,领主紧闭城堡大门,龟缩其中,老百姓死的死,逃的逃,躲的躲。她记得烧焦的房屋、空旷的街道和砸裂的城门。游荡的野狗偷偷摸摸尾随他们的坐骑,肿胀腐烂的尸体像苍白的大莲花一般漂浮在泉水会聚而成的池塘里——镇子的名称就是由这池子而来。我请求詹姆安静些,他却高唱“六女同池”,还哈哈大笑。现下蓝道·塔利也在女泉城,这又是一个她不想去的理由。也许坐船去海鸥镇或白港搜寻更好。然而我可以两处都去。先造访臭鹅酒馆,跟机灵狄克谈谈,再在女泉城当地雇船,前往北方。

  大厅里的人群稀疏起来。布蕾妮一边扯面包,一边聆听其他桌上的谈话,谈话内容大多跟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之死有关。“据说,他是被自己儿子谋害的,”一个鞋匠模样的当地人正在讲,“就是那畸形小魔猴。”

  “国王不过是个孩子,”四位修女中最年长的说,“他成年之前谁来统治我们呢?”

  “泰温大人的弟弟吧,”一个卫兵道,“或者那个提利尔大人,再或者弑君者。”

  “不会是他,”店家断言,“不会是背誓的人!”他往火堆里啐了一口唾沫。布蕾妮扔下面包,拍去裤子上的碎屑。她听够了。

  当晚,她梦见自己又回到蓝礼的帐篷。所有蜡烛都告熄灭,浓浓的寒气于身边围绕。某种东西,某种邪恶恐怖的东西正在绿光的黑暗中移动,直扑她的国王。她想保护他,但四肢冰冷僵硬,连抬手的力气也没有。影子剑割开绿铁护喉,鲜血喷涌而出。她发现濒死的国王原来竟不是蓝礼,而是詹姆·兰尼斯特,她辜负了他。

  队长的妹妹在大厅里找到她时,她正在喝蜂蜜牛奶,里面混了三只生鸡蛋。那女子给她看新漆好的盾牌。“你画得真美。”她说。那更像一幅画,而非严格意义上的纹章,它仿佛将她带回了多年以前,带回了父亲阴暗凉爽的军械库。她记得自己的手指如何摸索碎裂褪色的画漆,划过树上的绿叶,循着流星的轨迹。

  布蕾妮付给队长妹妹比原先谈好的多一半的价钱,然后问厨子买了些干面包、奶酪和面粉,将盾牌挎上肩头,离开了客栈。她从北门离开镇子,缓缓骑过田原和农场,当狼仔们袭击暮谷城时,最激烈的战斗就发生在这里。

  蓝道·塔利大人指挥乔佛里的军队,士兵多由西境和风暴之地的人组成,其核心却是河湾地的骑士。他手下若在此阵亡,将被抬进城内,安葬于暮谷城圣堂的英雄墓地;而死去的北方人虽然数量多得多,但全都埋在海边一个公共墓|岤里,在他们高耸的坟头之上,胜利者竖起一块粗糙木碑,上面仅仅书写着两个大字“狼坟”。布蕾妮在它边上停下,默默地为战死的北方人祈祷,也为凯特琳·史塔克及其儿子罗柏,为所有与他们一同死去的人祈祷。

  她记得那天晚上,当凯特琳夫人获悉自己两个小儿子的死讯时的场景。她将他们留在临冬城,本来是要确保他们安全的。布蕾妮打一开始就预感到大事不妙,她问凯特琳夫人有没有儿子们的消息。“除了罗柏,我没有儿子了。”凯特琳夫人答道,她的声音听上去仿佛有把匕首在肚内搅动。布蕾妮隔着桌子伸手过去,想安慰她,却在快触到她手时停下,因为怕她会畏缩。凯特琳张开手掌,给布蕾妮看手心和手指上的疤痕,一把瓦雷利亚匕首曾深深割开血肉。然后她开始谈论女儿。“珊莎是个小淑女,”她说,“随时随地都有礼貌,讨人欢心。她最爱听骑士们的英勇故事。大家都说她长得像我,其实她长大后会比我当年漂亮许多,你见了她就明白了。我常遣开她的侍女,亲自为她梳头。她的头发是枣红色,比我的浅,浓密而柔软……红色的发丝犹如火炬的光芒,像铜板一样闪亮。”

  她也说到小女儿艾莉亚,但艾莉亚早就失踪了,现在多半已经死亡。然而珊莎……我会找到她的,夫人,布蕾妮就着凯特琳夫人不安的形影起誓,我决不放弃。若有必要,我宁愿牺牲生命,牺牲荣誉,牺牲所有的梦想,也会找到她。

  经过战场之后,道路沿海岸延伸,夹在波涛汹涌的灰绿色海洋和一排低矮的石灰岩丘陵之间。布蕾妮并非路上唯一的行人,沿长长的海岸线有许多渔村,渔民们通过这条路将鱼送去集市贩卖。她经过一名渔妇及其女儿们,她们肩头担着空篮子,正在回家。由于她身着甲胄,因此她们都以为遇到了骑士,直到看见她的脸。女孩们互相窃窃私语,打量着她。“你们沿途有没有看到一个十三岁?”她问她们,“一个蓝眼睛、枣红色头发的贵族?”夏德里奇爵士的事使她警觉起来,但她必须不断尝试。“她可能跟一个小丑同行。”但她们只是摇头,用手遮掩着嘴巴咯咯傻笑。

  在她到达的第一个村子里,光脚的男孩们跟着她的马跑。渔民们的笑声让她难堪,她为此不得不戴上头盔,结果后来的人便把她当成了男人。一个男孩要卖给她蛤蜊,另一个卖螃蟹,还有一个卖自己的妹妹。

  布蕾妮从第二个男孩那儿买了三只螃蟹。离开村子时,天空开始下雨,风势渐大。风暴要来了,她望着海面,心里寻思。一路上雨点敲打着头盔,令她耳朵嗡嗡作响,好歹比海中的渔船要舒服一些。

  继续北行了一小时,道路分岔,此地有堆乱石,显然是座荒废的小城堡。右边岔道沿海岸接着蜿蜒前进,通往蟹爪半岛,荒芜贫瘠的沼泽地;左边岔道穿越丘陵、田野和树林,通往女泉城。雨下得更大了。布蕾妮跳下母马,牵它离开道路,到废墟之中躲雨。在荆棘、杂草和野榆树之中,城墙依稀可以辨别,但筑城石像小孩的积木一样散落在两条路之间。主堡的一部分仍然矗立着,其三座塔楼跟破碎的城墙一样由灰色花岗岩砌成,但它们顶端的城齿是黄|色砂岩。三顶王冠,她透过雨水凝视,三顶金冠。这肯定是霍拉德家族的家堡,唐托斯爵士或许就出生于此。

  她牵马穿过碎石堆,来到城堡大门口。城门只剩下生锈铰链,但屋顶依然完好,里面不漏雨。布蕾妮将马系在墙壁的烛台上,摘下头盔,甩干头发。当她寻找用来点火的干柴时,听到马蹄声渐渐接近。她本能地退入阴影之中,躲到从路上看不到的地方。她和詹姆爵士上次就是在这条路上被俘的,不能再重蹈覆辙了。

  骑手是小个子,她一眼便看了出来,原来是疯鼠,她心想,他在跟踪我。布蕾妮的指头伸向剑柄,不晓得这夏德里奇爵士是否认为遇到了好猎物,因为她是女人。格兰德森伯爵的代理城主就犯过这样的错误。他名叫亨佛利·瓦格斯塔夫,当时六十五岁,是个自负的老头,鹰钩鼻,头上布满老年斑。订婚那天,他警告布蕾妮,婚后要做个得体的女人。“我不许我的夫人穿着男人的盔甲到处乱跑。这点你必须服从,免得我惩罚你。”

  当时的她十六岁,已精于剑术,在校场上勇武过人,却仍有点羞涩。她鼓足勇气告诉亨佛利爵士,要她接受惩罚,须先打败她才行。老骑士气得脸色发紫,他穿好盔甲,要教教做她女人的本分。他们用钝器交手,因此布蕾妮的钉头锤上没有尖刺,可她仍旧打断了亨佛利爵士的锁骨和两根肋骨,婚约也随之解除。这是她第三个未婚夫,也是最后一个。从此之后,她父亲不再坚持要她结婚。

  假如跟踪她的是夏德里奇爵士,很可能将面临一场恶斗。她不想跟那人合作,也不想让他跟随自己找到珊莎。他具有一种由娴熟武艺而生的从容自信,她心想,但他个子小,我胳膊比他长,也更强壮。

  布蕾妮跟大多数骑士一样强壮,而且她以前的教头说,像她这样高大的女人原本不可能如此敏捷。此外,诸神还赐予她良好的耐力,古德温爵士认为太不可思议了。用剑盾打斗十分辛苦,胜利往往属于最能持久的人。古德温爵士教导她作战要谨慎,保留体力的同时,引诱对手,消耗对手。“男人永远会低估你,”他说,“自尊心驱使他们用力,因为他们害怕被议论说给女人弄得如此狼狈。”当她自立之后,发现他说的是事实。在女泉城边的树林里,连詹姆·兰尼斯特也以这种方式攻击她。如果诸神保佑,疯鼠将会犯下同样的错误。他或许经验丰富,她心想,但他不是詹姆·兰尼斯特。她将长剑轻轻抽出。

  然而,逼近岔路口的并非夏德里奇爵士的栗色战马,而是一匹羸弱衰老的花斑马,背上骑着个瘦瘦的男孩。布蕾妮看到那马之后疑惑地怔了一下。是个小男孩,她心想,直到瞥见兜帽底下的脸。是在暮谷城撞到我身上的男孩。是他。

  男孩看也没看荒废的城堡一眼,便直接顺着一条路望去,然后望向另一条。犹豫片刻之后,他将马拨向丘陵的方向,继续前进。布蕾妮看着他消失在雨帘中,突然想起在罗斯比也见过这个男孩。是他在跟踪我,她意识到,但这游戏双方都可以玩。她解开母马,爬上马鞍,跟在了他后面。

  男孩骑马时眼盯地面,注视着积满水的车辙。雨声掩盖了她接近的声响,而他的兜帽无疑也起到一定作用。他从未回头,直到布蕾妮奔到背后,用长剑剑背猛击马臀。

  那马人一般立起来,把瘦男孩掀飞出去,他的斗篷像翅膀一样舞动。他落在泥浆中,爬起来时齿间沾满泥土和棕色枯草。布蕾妮翻身下马。就是这男孩,毫无疑问,她认得那颗麦粒肿。“你是谁?”她问道。

  男孩无声地动了动嘴巴,眼睛瞪得像鸡蛋那么大。“波,”他只能发出这一个音,“波。”他身上的锁甲跟他一起颤抖,嗒嗒作响。“波。波。”

  “波?不?”布蕾妮问,“你是说‘不要’吗?”她将剑尖抵在他喉结上。“请告诉我你是谁,为何跟着我?”

  “不、波——波——不要。”他将手指伸进嘴里,挖出一团泥,吐了口唾沫。“波——波——波德。我的名字。波——波——波德瑞克。派——派恩。”

  布蕾妮垂下长剑。她忽然间很同情这孩子。记得在暮临厅,一位年轻骑士手执一朵玫瑰来见她。他带玫瑰给我,至少她的修女这么说,并且要她欢迎他。他十八岁,长长的红发坠落在肩,她十二岁,紧扎在一件硬邦邦的新礼服里,胸口缀满闪亮的石榴石。他俩人一般高,但她无法正视他的眼睛,无法说出修女教她的简单话语:罗兰爵士,欢迎您来到我父亲大人的厅堂,终于能与您见面,真是太好了。

  “你为何跟着我?”她问男孩,“有人指派你暗中监视?你是瓦里斯还是太后的人?”

  “不。都不是。谁也不是。”

  布蕾妮估计他有十岁,不过她判断小孩年龄的水平很糟,总是低估,或许因为她在同龄人中一直个子高大吧。怪胎,罗伊拉修女曾经评论,你像个男人。“对一个男孩来说,这条路太危险。”

  “对一个侍从来说,并不危险。我是他的侍从。首相的侍从。”

  “泰温大人的?”布蕾妮收剑入鞘。

  “不。不是这个首相。是前一个。他儿子。我跟他一起战斗,高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

  小恶魔的侍从。布蕾妮甚至不知道他有侍从。提利昂·兰尼斯特并非骑士。他或许有一两个男童照料,她猜测,作为侍卫或侍酒,帮他穿衣服什么的。侍从?“你为何跟着我?”她继续追问,“你想干什么?”

  “我要找到她,”男孩站起身,“找他的夫人。你在找她。贝蕾娜告诉我的。她是他老婆。不是贝蕾娜,是珊莎夫人。因此我想,如果你找到她……”他的脸突然因痛苦而扭曲。“我是他的侍从,”他重复道,雨水从脸上滑落,“他却不要我了。”

  chpter11 珊莎

  当年,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有位流浪歌手来临冬城待了半年。他是个老人,花白头发,面容沧桑,但他歌唱骑士、英雄和美丽的。当他离开时,珊莎痛哭流涕,恳求父亲收回成命。“他把每首会唱的歌都至少表演过三遍了,”艾德大人耐心地跟女儿解释,“我不能强迫人家留下来。你别哭,孩子,我答应你,会有别的歌手登门拜访的。”

  结果没有歌手来,教她足足等了一年多。其间,珊莎在圣堂里向七神祷告,在心树下对旧神祈求,祈求他们让那个老人回来,或者派来别的歌手,更年轻、更英俊。但诸神毫无回应,临冬城的厅堂始终空寂沉默。

  那是小女孩的念头,愚蠢的念头,现下她是女人了,年方十三,已经有了月事。每个夜晚,她都在歌声中度过,而每个白天,她都祈求能得一方平静。

  如果鹰巢城和别的城堡一样,那么只有老鼠与狱卒听得见死人的歌唱,地牢的黑墙将吸收所有呐喊与尖叫。然而天牢的四面墙空空如也,所以死人弹奏的每一个旋律都在巨人之枪上回荡。他唱的那些歌……血龙狂舞,美丽的琼琪和她的傻子,荒石城的简妮与龙芙莱亲王。他歌唱最残忍的背叛,歌唱最冷酷的谋杀,歌唱被吊死的叛徒和血淋淋的复仇。他歌唱悲痛与哀伤。

  无论位于城堡何方,她都不能自歌声中逃避。歌声爬上迂回的高塔楼梯,与赤身捰体的她一起洗浴,黄昏时同她共进晚餐,甚至当她把窄窗紧紧关闭后,仍然不依不饶地钻进卧房。它缠绕在冰冷稀薄的空气中,却比空气本身更冰冷,令她颤抖不已。虽然自莱莎夫人坠落之后山上就没下过雪,可珊莎觉得夜里实在无法忍受了。

  歌手的嗓音嘹亮而甜美,珊莎觉得他比从前任何时候都唱得更加圆润丰满,因为其中饱含痛苦、恐惧与渴望。她不明白诸神为何将如此甜美的嗓音赐给这样的恶徒。若不是培提尔要罗索爵士随身保护,我在五指半岛就会被他玷污的,她提醒自己,况且当莱莎姨妈要杀我时,他曾用歌声来掩盖罪行。

  然而这些想法丝毫不能平息歌声带来的冲击。“求求您,”她恳求培提尔公爵,“您就不能让他住口吗?”

  “我对那个坏蛋作了保证,亲爱的,”培提尔·贝里席——赫伦堡公爵、三叉戟河总督、鹰巢城与艾林谷的守护者——自信笺间抬起头。莱莎夫人坠落后,他已经写了一百多封信,鸦巢的鸟儿成天来来去去。“其实啊,与其听人哭,倒不如听唱歌嘛。”

  倒不如听唱歌,可,可是……“非得让他夜里也唱吗,大人?劳勃大人睡不着,他哭……”

  “……为他母亲哭。有什么办法呢,我可怜的莱莎已经去世了。”培提尔耸耸肩,“好啦,听不了几天歌了,奈斯特男爵明日即将上山。”

  培提尔与姨妈成婚之后,珊莎会过奈斯特男爵一次。罗伊斯乃月门堡的守护者——此堡位于大山之下的要害,守卫着连接鹰巢城的石阶。当初,新婚夫妇回城后第一个邀请的便是他,并将他留在城中招待了整整一夜。奈斯特男爵在席间根本没看珊莎几眼,但此刻听说他要上山,却令她倍感恐惧。毕竟,男爵身为艾林谷的大总管,是琼恩·艾林和莱莎夫人最信任的封臣。“他……您不会让他与马瑞里安对质的,是吧?”

  她的恐惧一定清楚明白地写在了脸上,于是培提尔搁笔道,“恰恰相反,我坚持要他前来对质,”他比个手势,示意她坐在他身边,“我们达成了协议,我和马瑞里安……总而言之呢,我可以让莫德表现得温柔些。不过若是我们的歌手令人失望,竟然唱出不协调的句子来,那么你,你和我只需指责他撒谎就是了。想想看,高贵的奈斯特大人会相信谁呢?”

  “相信我们?”珊莎希望自己能够相信。

  “那当然,听我们撒谎对他有好处。”

  书房温暖,炉火噼啪,珊莎还是禁不住发抖,“是,是的,可……可万一……”

  “万一奈斯特大人把荣誉放得比好处更高,”培提尔伸手环住她,“万一他想要的是真相,万一他想为被谋杀的主人讨取公道,”他笑了,“我了解奈斯特大人,亲爱的,我怎么可能允许他伤害我的乖女儿呢?”

  我不是你女儿,她心想,我是珊莎·史塔克,艾德公爵与凯特琳夫人的女儿,临冬城的血脉。可她不敢说,若非培提尔·贝里席出手相救,此刻摔下六百尺冰冷长天,砸在下面岩崖上的,就是她,不是莱莎·艾林了。他真果断,珊莎希望自己能有培提尔的勇气,因为她只想爬回床铺,缩进毯子下面,睡啊,睡啊——自从惨案发生后,她连一晚都没睡熟过。“您就不能告诉奈斯特大人我身体不舒服……所以……”

  “他要听你亲口陈述莱莎去世的经过。”

  “大人,万一……万一马瑞里安说出真相……”

  “哦,你的意思是,万一他撒谎?”

  “撒谎?对,对……万一他撒谎,结果讲出来的故事与我的陈述大相径庭,然后奈斯特大人看着我的眼睛,发觉我有多害怕……”

  “一点点害怕有助于烘托气氛,阿莲,你目睹的是一桩令人发指的罪行,你的恐惧能够打动奈斯特。”培提尔施施然望进她的眼睛,好似浑不在意,“你继承了你母亲的眼睛,诚恳、纯真的眼睛,蓝得像阳光照耀的大海。再过几年,许多男人都会被这双眼睛给迷倒的。”

  珊莎不知该怎么说。

  “你只需把你对劳勃大人讲的故事再对奈斯特大人重复一遍就是了。”培提尔续道。

  劳勃是病恹恹的小孩子,她心想,而奈斯特男爵为强横多谋的一方诸侯,决不比时时需要呵护的劳勃。“谎言有时候是正当的。”培提尔向她保证。

  珊莎想了想,“当我俩对劳勃大人撒谎时,那个谎言拯救了他。”

  “那个谎言也将拯救我们,否则你我就只有从莱莎出去的那个门离开鹰巢城了。”培提尔重新提起笔,“我们用谎言和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招待他,他会满意地喝下去,并要求更多,事情就是这样。”

  他正在用谎言招待我,珊莎意识到。不过这都是些安慰人的谎言,她能体会到其中的善意。善意的谎言算是谎言吗?如果她能相信就好了。

  姨妈临死前说的话至今仍令她极为苦恼。“都是些疯言疯语,”培提尔评价,“你自己也看到了,我夫人当时已经神志错乱。”她尽力朝这个方向去想。没错,我只不过是在搭建雪城堡,她却要把我推出月门。是培提尔救了我,他爱我母亲,也爱……

  也爱我?有什么可怀疑的呢?毕竟,他冒着极大风险拯救了她。

  他爱的是阿莲,他的女儿,一个声音在她脑海中低语,可我是珊莎啊……很多时候,她觉得峡谷守护者本人也是个双面人。一方面,他是培提尔公爵,她的保护者,和蔼、温柔而风趣……另一方面,他又是小指头,那个君临的廷臣,总爱露出狡猾的微笑,一边轻捻胡子,一边在瑟曦太后耳边低语——那个小指头可不是她的朋友。当小乔欺负她时,小恶魔出手拯救,小指头不闻不问;当暴民要强犦她时,带她回去的是猎狗,小指头不见踪影;即便当兰尼斯特家强迫她嫁给提利昂时,给她安慰的也是勇武的加兰爵士。小指头,他从未为她动过一根指头。

  除了带她离开,他只为我做过这个。我原以为是唐托斯爵士的主意,我可怜的醉酒的老佛罗里安,结果他完全是培提尔的傀儡……噢,小指头,这只是一张面具,然而珊莎发现自己很难将戴面具和不戴面具的培提尔区分开来。小指头与赫伦堡公爵是如此相似,让她有种想远远逃开的冲动,只是根本无处可去。临冬城已经陷落、焚毁,化为废墟,布兰与瑞肯成了坟冢里的枯骨;罗柏和母亲遭遇背叛,死在孪河城;提利昂因谋杀乔佛里的指控而在君临被判处极刑;即便她私下逃回都城,太后也会要她的脑袋;此外,那个被她寄予厚望的姨妈,结果竟然想害她;舅舅艾德慕成为佛雷家的阶下囚;舅公黑鱼被围困在奔流城……我无处可去,珊莎凄惨地想,除了培提尔,我也没有朋友。

  今夜,那个将死之人唱起《吊死黑罗宾的日子》、《圣母的眼泪》和《卡斯特梅的雨季》。接着他歇了一会儿,正当珊莎开始迷迷糊糊时,演唱又陡然继续。这回他唱《六件悲伤的往事》、《飘零的叶子》和《阿莱莎》。好伤感的歌啊,她心想,当她闭上眼睛,仿佛可以看见他在天牢的角落里缩成一团,缩在毛皮下面,怀抱心爱的木竖琴,面对漆黑冰冷的天幕。我不要可怜他,她告诉自己,他既邪恶又残忍,况且很快就要死了。反正我也不能救他。我干吗始终想着他?马瑞里安想强犦我,而培提尔救了我两次。谎言有时候是正当的。正是谎言让我在君临得以生存。如果不对乔佛里撒谎,他就会派御林铁卫来揍我。

  唱完《阿莱莎》之后,歌手又歇了一会儿,珊莎最终勉强睡了一个钟头,但当初曙穿过窄窗缝隙照射而入时,《迷雾的清晨》那轻柔的旋律又把她惊醒。歌声在她脚下的山峦中回荡,那其实是首女人的歌,讲述一位母亲于清晨时分来到血战后的沙场,寻找自己的儿子,她唯一的儿子。母亲悼念子女,珊莎心想,马瑞里安悼念的则是他的手指和眼睛。歌词好比利剑,穿越黑暗,刺痛心房。

  噢,您可有看见我的儿子,好爵士?

  他的头发是秋天的褐黄。

  他答应我,有一天会回来,

  我们的家在温德镇街上。

  珊莎实在听不下去了,只好用鹅毛枕将耳朵捂紧——可这没有用。太阳升起,奈斯特·罗伊斯男爵开始上山。

  大总管的队伍直到下午才抵达鹰巢城,当时朔风呼啸,谷地里一片金红闪烁。他带来他儿子艾尔拔爵士和另外十多名骑士,外加数十亲兵。好多陌生人啊,珊莎紧张地打量着他们,不知是敌是友。

  培提尔穿一袭黑天鹅绒外套前来迎接,灰色衣袖正好与灰羊毛马裤匹配,并令他灰绿色的眼睛显得暗淡。柯蒙学士站在他旁边,长得出奇的瘦脖子上挂着沉重的颈链,虽然他比主人高很多,但那天引人注目的还是峡谷守护者。培提尔收起所有的玩笑,庄重地倾听罗伊斯依次引见麾下骑士,随后方才致意,“大人们,欢迎造访鹰巢城。这位是柯蒙学士,想必大家都认识。奈斯特大人,您还记得我的庶出女儿阿莲吗?”

  “当然记得。”奈斯特。罗伊斯男爵脖子粗壮,胸膛厚实,秃了头,胡子里已有白丝,目光则显得很严峻。他将头低了半寸,算是致意。

  轮到珊莎屈膝为礼时,她是如此恐惧,以至于说不出话来。培提尔忙伸手相扶,“亲爱的·麻烦你,快把劳勃大人带来大厅会客吧。”

  “是,父亲。”她的声音细薄而不自然。这是骗子的声音,她一边急匆匆奔下阶梯,穿过走廊去明月塔,心里一边想,这是罪犯的声音。

  公爵的卧室中,吉思尔与玛迪正竭力帮劳勃·艾林穿裤子。鹰巢城公爵又在哭闹,眼睛红肿,眉毛纠结,鼻子邋遢,一个鼻孔底下悬了条长长的、闪光的鼻涕虫,他还再度把嘴唇咬破了。这样的他,可不能让奈斯特大人见到,珊莎绝望地想。“吉思尔,把脸盆端来,”她边吩咐边一把提起男孩,“我的乖罗宾,昨晚又没睡好吗?”

  “没有啊,”公爵抽抽鼻子,“根本就没睡着,阿莲。他又在唱歌,而我的门被锁住了。我要他们放我出去,却无人答应。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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