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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第8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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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护面的全盔,两袋金银币,还有一张比金银更珍贵的羊皮纸。“我丢失了自己的盾。”她解释。

  “真正的骑士就是女士的护盾。”克雷顿爵士顽固地说。

  伊利佛爵士浑不理会。“赤脚的人找靴子,受冻的人寻斗篷,但谁会甘愿让自己蒙羞?‘皮条客’卢卡斯伯爵的徽纹是这只蝙蝠,还有他儿子‘黑帽’曼佛利。我不由得扪心自问,为什么你要佩戴它?除非你的罪行更加丑恶……只怕就是新近的事。”他拔出匕首,那是一柄难看的廉价铁家伙。“一个高大强壮的怪女人,又掩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克雷,瞧好了,此乃割开蓝礼殿下喉咙的‘塔斯之女’。”

  “那是谎言!”蓝礼·拜拉席恩对她来说不只是国王。当这位悠闲从容的公爵为履行成年仪式,第一次来到塔斯时,她就爱上了他。她父亲举办欢迎宴会,并命令她参加,要不然她会像受伤的动物一样躲在房里。当时她跟珊莎差不多年纪,害怕窃笑更甚于刀剑。他们会知道玫瑰的事,她告诉塞尔温大人,他们会嘲笑我。但“暮之星”不肯让步。

  蓝礼·拜拉席恩对她彬彬有礼,当她是个正常的美丽,他甚至与她共舞,在他臂弯中,她感觉优雅高贵,双脚踏出流畅的舞步。由于公爵的榜样,其他人也纷纷前来邀请她。自那天起,她便只想待在蓝礼大人身边,为他效力,保护他的安全。但到头来,她仍然辜负了他。蓝礼死在我怀中,但他不是我杀的,她心想,这些雇佣骑士永远不会明白。“我愿为蓝礼国王献出生命,愉快赴死,”她说,“我没有伤害他。我凭自己的宝剑起誓。”

  “骑士才凭宝剑起誓。”克雷顿爵士说。

  “以七神的名义起誓。”“穷鬼”伊利佛爵士催促。

  “那好,我以七神的名义起誓,并未伤害蓝礼国王。以圣母之名,倘若我口吐谎言,便永远无法获得她的仁慈;以天父之名,请求他给予我公正的裁判;以与老妪之名,以铁匠与战士之名,也以陌客之名——倘若我所言有假,愿即刻被他掠走。”

  “就一个女孩来说,她发起誓来倒有模有样的。”克雷顿爵士承认。

  “对。”“穷鬼”伊利佛爵士耸耸肩。“嗯,假如她撒谎,诸神自会处理。”他将匕首收回去。“第一哨归你。”

  雇佣骑士们睡觉时,布蕾妮不安地绕着小营地转圈,听着火堆的噼啪声。我应该尽快赶路。这两个人她不熟悉,然而在他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她无法撇下他们不管。因为在漆黑的夜晚,路上也有骑马的人,树林里也有各种动静,或许是猫头鹰,或许是游荡的狐狸,或许都不是。因此,布蕾妮来回踱步,保持长剑能随时出鞘。

  总的来说,守夜还算容易,等伊利佛爵士醒过来替换她之后,才是最困难的。布蕾妮将毯子铺在地上,蜷起身子,闭上眼睛。尽管已疲倦到骨子里,她仍告诉自己,我不能睡。有男人的地方,她从来不能安心睡觉。即使在蓝礼公爵的营地,也总有被强犦的危险。这是她在高庭城下学到的教训,和詹姆一起落入“勇士团”手中时又学了一次。

  泥地的寒气透过毯子渗入布蕾妮的骨头。没过多久,上至下巴,下至脚趾,每块肌肉都绷得紧紧的。她心想,不知珊莎·史塔克身在何处,是否也感觉到冷。凯特琳夫人说过,珊莎是个小淑女,随时随地都有礼貌,喜爱柠檬蛋糕、丝绸长裙和歌颂骑士精神的歌谣,然而这女孩目睹父亲的头颅被砍下,之后又被迫嫁给凶手之一。假如传说有一半属实,这个侏儒就是兰尼斯特家族中最最残酷的人。如果她真的向乔佛里国王下毒,一定受到小恶魔的胁迫。毕竟她在宫中孤身一人,无依无靠。在君临城,她追查到一个名叫贝蕾娜的女子,珊莎的侍女之一。那女人告诉她,珊莎跟侏儒之间毫无感情可言。或许她逃跑既是因为乔佛里的谋杀案,也是为了逃离他。

  黎明将布蕾妮唤醒,她做过梦,但梦境都不记得了。她的腿被冰冷的地面冻得像木头一样僵硬,但人没受马蚤扰,物品也没被动过。雇佣骑士们已经起床,伊利佛爵士在宰杀一只松鼠当早餐,克雷顿爵士则面朝大树撒一泡长尿。雇佣骑士,她心想,尽管一个年迈而自负,一个肥胖又近视,但他们是好人。发现世上仍有好人,让她感到欣慰。

  他们早餐吃烤松鼠、橡果面饼和腌菜,与此同时,克雷顿爵士喋喋不休地向她介绍自己在黑水河的英勇事迹,他杀死了十来个布蕾妮从没听说过的可怕骑士。“哦,那是场罕见的大战,小姐,”他说,“一场罕见而血腥的厮杀。”他承认伊利佛爵士也在此役中英勇奋战。伊利佛本人什么也没说。

  继续上路时,两个骑士分别走在她两侧,就像卫士保护贵妇人……只是这位贵妇人的个头比两个卫士更高,武器与盔甲也比他们的好。“你们守夜时有人经过吗?”布蕾妮问。

  “比方说十三岁、枣红色头发的?”“穷鬼”伊利佛道,“不,小姐。没有。”

  “我守夜时有一些,”克雷顿插话,“有个农家小子骑匹花斑马经过,一小时后,又有六七个步行的男子,拿着棍棒和镰刀。他们看到了我们的火堆,停下来盯着我们的马打量许久,我稍稍亮了亮铁家伙,叫他们继续赶路。看样子是群野汉子,亡命徒,但没有野到小看我克雷顿·朗勃爵士的地步。”

  是啊,布蕾妮心想,没到那种地步。她侧过头,以遮掩微笑。幸亏克雷顿爵士太专注于叙述他与红鸡骑士之间史诗般的战斗,因而没留意到她的笑容。路上有人结伴同行感觉很好,即使是这样两个家伙。

  正午时分,布蕾妮听见光秃秃的棕色树丛中飘来唱诵。“什么声音?”克雷顿爵士问。

  “人,有人在高声祈祷。”布蕾妮熟悉这些颂词。他们祈求战士保护,恳请老妪照亮前路。

  “穷鬼”伊利佛爵士亮出他那把伤痕累累的剑,勒马等待。“他们靠近了。”

  虔诚的唱诵声逐渐充斥树林,如同闷雷。突然间,声音的源头出现在道路前方。一群肮脏邋遢的乞丐帮兄弟当先领头,他们留大胡子,穿粗布长袍,有的赤脚,有的趿便鞋。后面走着大约六十个衣衫褴褛的男人、女人和小孩,还有一头花斑大母猪,几只绵羊。有几个男人拿着斧子,更多的拿粗糙的木头棍棒。他们中间有一辆用灰色碎木头做的双轮拖车,上面高高地堆满骷髅头和零零星星的断骨。看到雇佣骑士,乞丐帮兄弟们停下来,唱诵声渐渐平息。“尊敬的骑士,”其中一个乞丐说,“愿圣母爱怜你们。”

  “圣母也爱你,兄弟,”伊利佛爵士道,“你们是谁?”

  “我们是穷人集会。”一个拿斧子的魁梧男人应道。虽然秋天的树林清寒萧瑟,他却没穿上衣,胸口刻着一颗七芒星。当初安达尔战士渡过狭海,征服先民的七大王国时,他们胸口就刻着这样的七芒星。

  “我们正朝都城迸发,”一个拉拖车的高个子女人说,“把这些圣骨带去贝勒大圣堂,并向国王寻求援助和保护。”

  “加入我们吧,朋友们,”一个瘦小的男子催促,他身穿破旧的修士袍,脖子上挂着一颗水晶,“维斯特洛需要每一位战士。”

  “我们要去暮谷城,”克雷顿爵士宣告,“但或许可以先护送你们安全抵达君临。”

  “假如你们有钱付费。”伊利佛爵士补充,看来他不仅穷而且很现实。

  “麻雀无须金钱。”修士说。

  克雷顿爵士迷惑不解。“麻雀?”

  “麻雀是最普通、最卑微的鸟,而我们是最普通、最卑徽的人。”那修士有一张精瘦而棱角分明的脸,留着灰褐色短胡子,稀疏的头发梳到脑后,扎成一个结,一双黑糊糊的光脚如树根般坚硬粗糙。“这些骨头属于那些虔敬神灵的圣人,他们因信仰而遇害,但至死不改为七神服务的决心。有些是饿死,有些被折磨致命。教堂遭到掠夺,和母亲被亵渎神灵、崇拜恶魔的家伙强犦,连静默姐妹也受到马蚤扰。天上的圣母发出悲痛的呼吁,是时候了,所有涂抹圣油的骑士都应该弃绝世俗的领主,前来守卫我们神圣的教会。假如你们热爱七神,就随我们一起去都城吧。”

  “我很爱七神,”伊利佛说,“但我得吃饭。”

  “圣母的孩子都要吃饭,天下正有很多人吃不上饭。”

  “我们去暮谷城。”伊利佛爵士断然道。

  一个乞丐帮兄弟啐了口唾沫,一个女人发出哀叹。“你们是虚伪的骑士。”胸口刻七芒星的魁梧男子说,另外几人挥舞棍棒。

  光脚修士以言语安抚众人,“勿需裁判,裁判之职属于天父。让他们安稳地过去吧,他们也是穷人,只不过在尘世之中迷路了而已。”

  布蕾妮稍稍催马向前。“我妹妹迷路了。她年方十三,枣红色头发,看上去很俊俏。”

  “圣母的孩子看上去都俊俏。愿圣母守护这可怜的女孩……也守护你。”修士抓起拖车前的一根索具,搭到肩上,继续用力拖拉。乞丐帮兄弟们也重新开始唱诵。布蕾妮和雇佣骑士们坐在马背上,目睹队伍缓缓经过,沿着压满车辙的道路向罗斯比前进。最后,唱诵声逐渐减弱。

  克雷顿爵士从马鞍上抬起一边屁股挠了挠,“什么样的人会杀害神圣的修士?”

  布蕾妮知道是什么样的人。记得在女泉城附近,勇士团捆住一个修士的脚踝,倒吊在树杈上,用来当靶子,练习射箭。她不知道他的骨头是否也跟其他骸骨一起堆在那辆拖车里。

  “强犦静默姐妹的一定是白痴智障,”克雷顿爵士说,“哪怕只是动手……都说她们是陌客的老婆,下面又冷又湿,就像冰块。”他瞥了瞥布蕾妮。“呃……请原谅。”

  布蕾妮催马朝暮谷城方向飞驰而去。过了一会儿,伊利佛爵士跟上来,克雷顿爵士押后。

  三小时之后,他们遇到另一群艰难地向着暮谷城前进的人:一个商人和他的仆人们,另外还有一个雇佣骑士同行。商人骑灰斑母马,仆人们轮流拉货车。四个在前面拖,两个跟在轮子旁边,但当他们听见马蹄声,立即在货车周围摆好阵形,手执岑木杖,做好了应战的准备。商人取出一把十字弓,骑士则拔出长剑。“请原谅我的多疑,”商人嚷道,“但时下局势不稳,我又只有尊敬的夏德里奇爵士保护。你们是谁?”

  “啊,”克雷顿爵士委屈地说,“我是前不久在黑水河战役中成名的克雷顿·朗勃爵士,这位是我的伙伴,‘穷鬼’伊利佛爵士。”

  “我们没有恶意。”布蕾妮道。

  商人怀疑地打量着她。“小姐,你应该安安全全地待在家里。为何打扮得如此古怪?”

  “我在找我妹妹。”她不敢提珊莎的名字,因为珊莎被控弑君。“她是个美丽的贵族,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也许你会看到她跟一位身材肥胖、四十多岁的骑士在一起,或者跟一个醉醺醺的小丑。”

  “路上多的是醉醺醺的小丑和被开苞的。至于身材肥胖的骑士,大家都在挨饿,正派人很难填饱肚子……不过看样子,你们的克雷顿爵士倒没被饿着。”

  “那是因为我骨架大,”克雷顿爵士强调。“要不我们同行一程?哦,我不怀疑夏德里奇爵士的勇敢,但他看起来个子小了点儿,而且三把剑总好过一把。”

  四把,布蕾妮心里想,没有开口。

  商人望向他的护卫,“你怎么说,爵士?”

  “噢,我说不用怕这三个家伙。”夏德里奇爵士瘦瘦的,长着狐狸脸、尖鼻子和乱蓬蓬的橙色头发,骑在一匹四肢瘦长的栗色战马上。尽管他身高不过五尺二寸,却有一副自信满满的架势。“一老头,一胖子,大个的是女人。让他们来吧。”

  “好。”商人放下十字弓。

  继续上路后,商人雇佣的骑士放慢速度,骑到她身边,上上下下地打量,仿佛当她是一大片优质腌猪肉。“我说,你是个健壮魁梧的妞儿。”

  詹姆爵士的嘲讽曾经深深地刺伤她,这小个子男人的话对她则一点作用也没有,“没错,和某人相比,我是个巨人。”

  骑士哈哈大笑,“我的那活儿可大着呢,妞儿。”

  “那商人叫你夏德里奇。”

  “幽影谷的夏德里奇爵士,外号‘疯鼠’。”他将盾牌转过来给她看,棕色与蓝色的斜纹之上有一只大白老鼠,红色的眼睛神情凶猛。“棕色代表我游荡的土地,蓝色代表我渡过的河流,而那老鼠就是我。”

  “你是个疯子?”

  “噢,相当疯狂。寻常的老鼠会远离流血和战斗,疯鼠却要追寻它们。”

  “他似乎很少找到真正的流血和战斗。”

  “我找到的够多了。诚然,我不是比武大会的骑士。我将自己的英勇留给战场,女人。”

  “女人”比“妞儿”强一点,她心想。“你和可敬的克雷顿爵士有许多共同点。”

  夏德里奇爵士再度哈哈大笑,“噢,是吗?我很怀疑。不过话说回来,我跟你——我们彼此或许有共同的目标。一个迷路的小妹妹,对不对?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他又笑起来。“你并非林子里唯一的猎人。我也在找珊莎·史塔克。”

  布蕾妮不露声色,以掩饰不安。“谁是珊莎·史塔克,你为什么要找她?”

  “为了爱啊,还能为什么?”

  她皱起眉头,“爱?”

  “是的,对金子的爱。跟你们可敬的克雷顿爵士不同,我确实在黑水河上打过,只不过站在了失败者一边。为付赎金,我破了产。你知道瓦里斯吧?为了这个‘你从没听说过的女孩’,太监悬赏一大袋金子。我不贪心,假如某位大妞儿帮我找到那调皮的孩子,我愿意跟她分享八爪蜘蛛的赏格。”

  “我以为你受雇于那商人。”

  “只到暮谷城而已。亥巴德不仅吝啬,而且胆小。他胆小得要命。你怎么说,妞儿?”

  “我不认识珊莎·史塔克,”她坚持,“我在找我妹妹,一个贵族女孩……”

  “……蓝眼睛,枣红色头发,瞧,多么凑巧。请问,那个跟你妹妹同行的骑士是谁?你说他是小丑?”幸好夏德里奇爵士没等她回答,因为她根本答不上。“乔佛里国王死去当晚,确实有个小丑从君临城消失,他生得矮矮胖胖,鼻子上布满琐碎的血管,乃是红骑士唐托斯,从前属于暮谷城。但愿你妹妹和她醉酒的小丑不要被错当成史塔克家的女孩和唐托斯爵士,否则就太不幸了。”他一踢战马,向前奔去。

  连詹姆·兰尼斯特也鲜少令布蕾妮感觉自己如此愚蠢。你并非林子里唯一的猎人。那个叫贝蕾娜的女人曾告诉她,乔佛里是如何羞辱唐托斯爵士,珊莎小姐又是如何恳求乔佛里饶恕他的性命。那么,就是他帮助她逃跑的,布蕾妮听到故事后断定,找到唐托斯爵士,就能找到珊莎。她应该知道,别人也会想到这点。有些人的人品可能还不如夏德里奇爵士。她只希望唐托斯爵士将珊莎藏好一点。倘若如此,我又如何能找到她?

  她耸耸肩膀,皱着眉头,催马前进。

  等一行人来到一家客栈,夜色已经渐浓。那客栈是一栋高大的木建筑,矗立在河流交汇处,横跨一座古老的石桥。克雷顿爵士告诉他们,客栈的名字就叫“老石桥”,而店主人是他朋友。“这家的厨子不错,房间里的虱子也不比大多数客栈来得多,”他担保,“今晚谁睡暖床?”

  “我们不行,除非你朋友白给,”“穷鬼”伊利佛爵士道,“我们没钱住店。”

  “我可以付我们三人的账。”布蕾妮不缺钱,这是詹姆特意关照的。她鞍囊里有个鼓鼓的钱袋,装着银鹿币和铜星币,另一个较小的钱袋则塞满金龙币,还有一张羊皮纸,谕令国王的臣民协助其携带者,塔斯家的布蕾妮,她正为陛下办事。上面的签名是托曼稚嫩的手笔:托曼·拜拉席恩一世,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

  亥巴德也准备停留,他命手下人将车留在马厩旁。温暖的黄|色灯光从客栈的菱形窗格里透出来,布蕾妮听到一匹雄马在嘶鸣,因为嗅到了她跨下母马的气味。解马鞍时,一个男孩从马厩门里走出来说,“让我来吧,爵士先生。”

  “我不是什么爵士,”她告诉他,“但你可以带走这匹马。务必让它吃饱喝足。”

  男孩涨红了脸,“请原谅,小姐,我以为……”

  “没关系,这是人们常犯的错。”布蕾妮将缰绳交给他,随其他人进入客栈,她肩上背着鞍囊,胳膊底下夹着铺盖卷。

  大厅的木板地上覆满木屑,空气中弥漫着啤酒、烟雾和烤肉的气味。火炉里的烤肉正咝咝冒油,噼啪作响,暂时无人看管。六个本地人坐在一张桌边聊天,但当陌生人进来时,他们立刻住口。布蕾妮可以感觉到他们的视线。尽管穿有锁甲、斗篷和外衣,她仍然觉得光着身子。一名男子说,“快看哪。”她知道这不是指夏德里奇爵士。

  店家双手各抓着三个大酒杯出现了,每走一步都溅出一些麦酒来。

  “有房间吗,先生?”商人问他。

  “也许有吧,”店家道,“有钱便有。”

  克雷顿·朗勃爵士看上去忿忿不平,“纳格尔,你就这样跟老朋友打招呼?是我,朗勃啊。”

  “确实是你。你欠我七枚银鹿。银子拿来,我给你床。”店主人将杯子逐个放下,期间又在桌上洒出一些酒液。

  “我出钱,给自己一间房,再要一间给我的两位同伴。”布蕾妮指指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

  “我也要一间房,”商人说,“给我自己和可敬的夏德里奇爵士。我的仆人们睡你马厩,假如你乐意的话。”

  店主人朝他们那边看了看,“我不乐意,不过也许会允许。用晚餐吗?火炉口是上好的山羊肉。”

  “我自己判断好还是不好,”亥巴德宣称,“我的手下只要面包和肉汁就满足了。”

  于是他们开始用餐。布蕾妮先随店主人上楼,往他手里塞了几枚硬币,得以将自己的物品放进最好的空屋子,然后她下来尝了尝山羊肉。她也给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点了山羊肉,因为他们曾分给她鲑鱼。雇佣骑士和商人以麦酒就着肉吃,布蕾妮喝的是一杯山羊奶。她仔细聆听饭桌上的谈论,抱着一线希望,或许能听到一点线索,有助于寻找珊莎。

  “你们从君临来,”一个本地人对亥巴德说,“弑君者真的残废了?”

  “没错,”亥巴德说,“他失去了用剑的右手。”

  “对,”克雷顿爵士说,“我听说是被冰原狼咬掉的——所谓冰原狼,就是北方的一种怪兽。北方从来没什么好东西,甚至北方佬的神也很怪异。”

  “不是狼干的,”布蕾妮听见自己说,“詹姆爵士的手是被科霍尔佣兵砍掉的。”

  “用左手打不是件容易事。”疯鼠评论。

  “哈哈,”朗勃·克雷顿爵士道,“碰巧我两只手用剑一样熟练。”

  “噢,我一点也不怀疑。”夏德里奇爵士举杯致意。

  布蕾妮记得自己跟詹姆·兰尼斯特在树林里的战斗。她竭尽全力,才堪堪阻挡他的攻击。况且当时他因为长期囚禁而变得虚弱,手腕上还有锁链。假如没有锁链的牵制,他的力量又不曾被削弱,那么七大王国之内,没有一个骑士能与他匹敌。詹姆有过许多恶行,但他是个绝顶高手!把他弄成残废实在是异常残酷的行为。杀死狮子是一回事,砍掉他的爪子,折磨其心智,又是另一回事。

  突然间,大厅里的嘈杂变得难以忍受,她含含糊糊地道过晚安,上楼睡觉去了。房间的天花板很低,布蕾妮手持细烛走进去时,不得不弯腰,否则会撞到脑袋。屋内唯一的摆设是一张足够睡六人的大床,还有窗台上的一段牛油蜡烛头。她用细蜡烛把它点燃,闩上门,又将剑带挂到床柱子上。她的木剑鞘朴素简易,包裹在开裂的棕色皮革之中,而她的剑更加平凡。这是她在君临买的,以代替被勇士团夺走的那把。那是蓝礼的配剑。想到自己把它弄丢了,她仍然感觉很难过。

  但她的铺盖卷里还藏着另一把长剑。她坐到床上,将它取出来。烛焰之下,镀金闪耀着黄光,红宝石仿佛闷烧的火。布蕾妮将守誓剑拔出华丽的剑鞘,不由得屏住呼吸。血红与漆黑的波纹深深地嵌入了钢铁之中。这是瓦雷利亚钢剑,由魔法形塑而成。这是一把英雄的配剑。小时候,奶妈向她灌输了许多英雄故事,让她知道“晨光”加勒敦爵士、傻子佛罗理安、龙骑士伊蒙王子以及其他勇士们的伟大事迹。他们每人都有一把名剑,守誓剑也该如此,但她自己并非英雄。“你将用奈德·史塔克自己的剑来保护他的女儿。”詹姆曾经允诺。

  她跪在床和墙壁之间,举剑向老妪默默祈祷,祈求老妪的金灯能指引她一条明路。指引我,她祷告,照亮我前方的道路,指引我寻找珊莎。她已经辜负了蓝礼,辜负了凯特琳夫人。她不能再辜负詹姆。他把自己的剑托付给我,也把自己的荣誉托付给了我。

  然后,她在床上尽量伸展开身子。床很宽,但不够长,布蕾妮只能侧过来睡。她可以听到下面杯盏交碰的声音,话语声沿着楼梯飘上来。朗勃提到的虱子现身了。抓挠有助于她保持清醒。

  她听见亥巴德走上楼梯,稍后,骑士们也上来了。“……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克雷顿爵士经过时在说,“但他盾牌上有一只血红的鸡,而他的剑上滴着血……”他的话音渐渐消失,楼上的一扇门打开又阖上。

  蜡烛已尽,黑暗笼罩着老石桥,周围变得如此宁谧,她甚至可以听见河流低沉的汩汩声。布蕾妮这才起来收拾东西。她轻轻推开门,听了听动静,然后光脚走下楼梯。她在外面套上靴子,快步来到马厩里,给她的母马系上鞍配。她一边跨上马背,一边默默地向克雷顿爵士和伊利佛爵士致歉。骑马经过亥巴德的一个仆人时,他醒了过来,但没有阻止她。母马的铁蹄在古老的石桥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接着,树林将她包围,黑如沥青,充满了鬼魂和记忆。我来了,珊莎小姐,她一边想一边飞驰入黑暗之中。勿需害怕。不把你找到,我决不罢休。

  chpter6 山姆威尔

  山姆读着关于异鬼的书,抬眼看到了那只老鼠。

  他的眼睛又红又肿。我不该揉得那么频繁,他总是一边揉一边告诉自己。灰尘弄得眼睛痒痒的,直想流泪,这地下到处都是灰尘。每次翻动书页,一小簇尘埃就会飘散到空中,而每当他移开一堆书,想看看下面藏着什么时,总会弄出一团灰云。

  山姆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睡了,起初,他发现一捆破破烂烂的散页,便解开细绳,点燃蜡烛阅读,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到如今那支很粗壮的牛油蜡烛只剩下不到一寸。他累极了,却无法停止。再看一本我就停下,他告诉自己,再看一页,一页而已。再看一页我就上去休息,吃点东西。但一页过后总有另一页,另一页过后又有新的一页,而书堆底下还有另一本书在等着。我只瞧一眼,看看这本书讲什么,他心想,然而等回过神来,已经读了一半。自打跟派普和葛兰一起喝过培根豌豆汤之后,他就没吃东西。噢,不,吃了面包与奶酪,但只有一点点,他边想边略略瞥了瞥空盘子,发现那只老鼠正在享用面包屑。

  老鼠有他粉红色的手指头一半那么长,黑眼睛,软灰毛。山姆知道自己应该杀死它。老鼠偏爱面包奶酪,但它们也啃嚼纸张。他曾在架子和书堆里发现大量老鼠屎,许多皮革封面呈现出咬啮的痕迹。

  但它不过是一个饥饿的小东西,他怎能吝啬一点点面包屑呢?然而,它会吃书本……

  坐椅子坐得太久,山姆的背僵硬如木板,腿则像睡着了一般。他知道自己动作不够快,逮不住老鼠,但也许可以砸死它。他肘边躺着一本皮革封面的巨型抄本,《黑色人马年鉴》,这本书中乔昆修士详尽叙述了奥勃特·卡斯威担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的九年生活,每一页都对应着他任期的一天,基本上都如此开头,“奥勃特大人清晨起床如厕”——除了最后一页,那一页写道,“奥勃特大人被发现于夜间亡故。”

  不能让老鼠毁了乔昆修士的辛苦成果。山姆的左手极其缓慢地伸向那本书。书又厚又重,他试图单手举起来,结果却从他肥胖的指间滑落,“砰”的一声砸下。老鼠转瞬间便逃窜得不见踪影。山姆松了口气。砸死这可怜的小东西会让他做噩梦的。“但你不该吃书。”他大声说。也许下次下来时,他该多带些奶酪。

  他很惊讶蜡烛已快烧完了,不晓得喝培根豌豆汤是今天还是昨天的事?昨天。一定是昨天。意识到这点,他打了个哈欠。琼恩不会明白他的心情,但伊蒙师傅会帮他解释。学士失明之前,跟山姆威尔·塔利一样酷爱读书。他能明白,当你深陷入书本中时,仿佛每一页都是通往其他世界的通道。

  山姆艰难地站起来,露出痛苦的表情,小腿麻麻的,犹如针刺一般。他坐的椅子十分坚硬,当他弯腰去取书时,会压得腿部不舒服。我得记着带垫子。假如能睡在底下就更好了。他在四只装满零散书页(全部来自已经失传的著作)的箱子后面发现了一个半隐藏的地窖,这是个理想地点,但他不能撇下伊蒙师傅太久。学士最近身体不好,需要照料,此外还有乌鸦呢。伊蒙身边固然有克莱达斯,但山姆更年轻,鸟儿也更喜欢他。

  于是山姆左腋下夹着一堆书籍和卷轴,右手拿着蜡烛,穿过被弟兄们称为“虫道”的隧道,返回黑城堡。一束淡淡的光线照亮了通向地表的陡峭石阶,因而他知道上面已是白昼。他将蜡烛留在墙上的凹洞里,然后攀登。走到第五步,他喘起粗气;到了第十步,他停下来把书换到右腋下。

  天空是铅白的颜色。看样子要下雪,山姆抬头斜睨,心里想。这让他感到不安。他记得先民拳峰上那个夜晚,记得伴随漫天大雪而来的尸鬼军团。不要随时随地都像个胆小鬼,他责怪自己,现在你周围有那么多誓言效命的兄弟,更不用说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他的骑士们了。黑城堡的堡垒和塔楼在他面前耸立,但与硕大无朋的冰墙相比,显得渺小不堪。一支小队伍攀附于冰墙四分之一高处,正在修建一段新的之字形楼梯,并与旧梯子相连。锯子与铁锤的声响在冰面上回荡。琼恩让工匠们日夜赶工,山姆在晚餐时听见有人抱怨,说莫尔蒙大人决不会如此压榨劳力。然而要是没有梯子,除了绞盘铁笼,别无他法可以上长城,遇有情况会措手不及。虽然山姆威尔·塔利痛恨楼梯,但他更痛恨铁笼子,乘坐时,他总是闭起眼睛,相信链子马上就要断掉。每当铁笼擦刮冰面,他的心跳就会陡然停止。

  两百年前此处有龙,看着笼子缓缓下降,山姆寻思,它们“嗖”地一下就能飞上城。亚莉珊王后骑着她的龙造访黑城堡,而她的王夫杰赫里斯稍后也骑着自己的龙赶来。银翼有没有留下龙蛋呢?史坦尼斯在龙石岛有没有发现别的蛋呢?不过,即使有蛋,又该如何孵化?受神祝福的贝勒对着他的蛋祈祷,坦格利安家族的其他人则寻求巫术的帮助,然而最终,他们只得到嘲笑和灾祸。

  “山姆威尔,”一个阴沉的声音说,“我是来找你的。总司令大人吩咐我带你去见他。”

  一朵雪花飘落在山姆鼻尖上,“琼恩想见我?”本书转载ㄧ6k文学网wαp.1 6k.

  “这个嘛,我可说不准,”忧郁的艾迪·托勒特道,“我不想见的总是来找我,我想见的却老找不到,愿望和事实基本无瓜葛。但你还是快去吧,雪诺大人跟卡斯特的老婆谈完话就跟你谈。”

  “吉莉?”

  “是她。假如我奶妈能长得像她,那我现在还叼奶头呢。知道吗,我奶妈长胡子的。”

  “说明她是头山羊,”派普叫道,他跟葛兰从角落里冒出来,手拿长弓,背着箭囊。“你上哪儿去了,杀手?昨天晚餐时缺了你,一整只烤公牛没人吃。”

  “别叫我杀手。”山姆不理会公牛的玩笑。派普就是那样。“我在百~万\小!说。有只老鼠……”

  “别跟葛兰提老鼠。他怕老鼠。”

  “我才不怕。”葛兰愤慨地说。

  “但你不敢吃老鼠。”

  “我能吃的老鼠比你多。”

  忧郁的艾迪·托勒特叹了口气。“我小时候,只有在节庆日才吃得到老鼠。我排行老幺,所以总是吃尾巴。尾巴上没肉。”

  “你的长弓呢,山姆?”葛兰问。艾里沙爵士给他取了“笨牛”的外号,而他现在长得日益名副其实,真的像头牛。他来到长城时虽然高大,但行动迟缓笨拙,脸红脖子粗,腰也粗得像桶。如今虽然派普诱骗他出丑时,他的脖子仍然会红,但长期习武使得肚腩不见了,胳膊变得强硬,胸膛变得宽阔。他极为强壮,而且跟野牛一样毛发蓬松。“乌尔马在靶场等你。”

  “乌尔马。”山姆窘迫地重复道。琼恩·雪诺当上总司令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所有弟兄每天操练箭术,即使事务官和厨师也不例外。他认为,从前的守夜人军团过于强调剑术,而不注重弓箭,在每十人就有一个是骑士的时代当然有道理,但在每一百人当中才有一个骑士的目前却显得不合时宜了。山姆支持这道命令,但他讨厌练习长弓几乎就跟讨厌爬楼梯一样。他戴上手套便射不中任何目标,脱掉手套指头就会起泡。弓箭是危险的东西。纱丁曾在弓弦上绷裂了半个拇指甲盖。“我忘了。”

  “忘了?你好伤野人公主的心啊,杀手,”派普道,最近瓦迩开始从国王塔上她自己的窗前张望他们。“她在等你呢。”

  “她才没有!别这么说!”山姆只跟瓦迩说过两回话,那还是随伊蒙学士去探望她,以确保孩子健康的时候。野人公主貌美如花,他在她面前总是结结巴巴,涨红了脸。

  “为什么不呢?”派普反问,“她想要怀你的孩子。也许我们该叫你‘风流浪子’山姆才对。”

  山姆涨红了脸。他知道史坦尼斯国王对瓦迩有安排——她是结合北方人与自由民,让他们和睦相处的关键棋子。“我今天没时间练习长弓,我得去见琼恩。”

  “琼恩?琼恩?我们认识琼恩吗,葛兰?”

  “他是指总司令大人。”

  “喔喔喔——伟大的雪诺大人。当然了。不过,你干嘛跟他约会?他又不会扭耳朵。”派普扭了扭自己的耳朵,以示能耐。他长着一对冻得通红的招风耳。“现在他真成了雪诺大人,相对于我们,实在太尊贵了。”

  “琼恩有他的责任,”山姆替朋友辩护,“长城是他的了,他必须统筹全局。”

  “一个人对他的朋友也有责任。要不是我们帮忙,当上总司令的也许是杰诺斯·史林特呢,然后史林特大人会派雪诺赤身捰体骑着骡子去巡逻。‘赶往卡斯特的堡垒’,他会如此下令,‘把熊老的斗篷和靴子给我拿回来。’我们帮他避免了难堪,现在他的责任太多,居然连到壁炉边喝杯热酒的工夫都没有?”

  葛兰表示赞同。“他的责任没妨碍他下校场。基本上,他天天都在那儿打斗。”

  这是事实,山姆不得不承认。有一次,当琼恩来和伊蒙师傅谈话时,山姆问他为何花那么多时间练剑。“熊老作总司令时根本不怎么参加日常训练。”山姆指出。作为回答,琼恩将长爪交到山姆手中,要他感觉这把剑的轻盈与平衡,并让他旋转剑刃,观察烟灰色金属中闪现的波纹。“这是瓦雷利亚钢剑,”他说,“以魔法锻冶而成,锋利无比,几乎坚不可摧。剑士应该和他的剑合为一体,山姆,然而长爪是瓦雷利亚钢,我不是。断掌要杀我就跟你拍死一只虫子那么容易。”

  山姆把剑递回去。“我老拍不到虫子,它们会飞,我经常打中胳膊,疼极了。”

  琼恩笑了。“好吧。科林杀我就像你喝粥那么快。”山姆喜欢喝粥,尤其是掺了蜂蜜的甜粥。

  “我没时间闲聊。”山姆离开朋友们,向军械库走去,一路把书本紧紧抓在胸前,这让他联想起了誓言:守护王国的坚盾。唉,假如七国的老百姓们意识到守护王国的?br />免费电子书下载shuba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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