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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天涯第57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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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筱骂了个狗血淋头,若是目光能杀人,她现在已经只剩骨架子了。

  “算你狠!”李玄烨板着脸站起来,拂袖离去,看也不看林晓筱,也没有看众人偷笑的脸。

  很快,他换上了一件红色的舞衣,广袖交颈式样,上面绣了大片的暗红色梅纹暗花,显得艳丽又华贵,腰间随意地绑了一条大红色流苏,流苏垂直膝部,虽然不是林晓筱想象中的女装,但是也很漂亮。

  一头青丝只用一根简单的血玉簪挽起,是个素淡的流云髻,长身玉立,站在桃花下,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形容的便是他的绰约风姿吧?

  林晓筱心中暗叹,这些男人一个个都那么妖孽,让她这么个女的情何以堪?真是不想说了,说多了都是泪!她和徐韫滢对视一眼,将彼此眼中的无奈看得很是真切。

  宵风不知何时抽出了林晓筱怀中的碧玉箫,放在唇边,便有温润的音调流淌出来,而另外一边,李玄漓膝上摆了一张七弦古琴,手指轻轻跳动,和宵风的箫声慢慢交织。

  红衣如魅,嘴角还挂着清浅的笑,只是不知为何,看起来有种惨淡的味道,舞步清扬,猎风而扬的血色霓裳,精致如同仙子的容貌,牵动着众人的目光。

  一曲完结,一支舞也随之完结,李玄烨从漫天桃花中缓缓落下,灼灼花瓣落在他的发间,落在他的衣服上,漂亮的如同九天下凡的仙子。

  信手一挥,满树桃花翩翩飞落,化作殇尘漫天。

  他走向水榭,走向林晓筱,都忘了将这舞衣换下,忘了散开梳好的发髻,只是盯着林晓筱的脸,随即面无表情地喝起了酒,那种漠然的姿态,仿佛在说,你如愿了吧?

  林晓筱有些受伤,神色黯淡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嘻嘻哈哈的样子,在她的吆喝下,行酒令继续进行。

  接下来的情况大有转变,不论是谁,好像是中了诅咒一般,不管平日多么腹有诗书气自华的人,总会在几次轮回之后,出现卡带的情况,但也使得这个水榭越发热闹,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李玹宇被抽中真心话,不得已将云岚找来,当着众人的面说了一大通露骨的情话;云镜则是被抹成了大花脸,脸上全都是墨迹,连似雪白衣都沾上了点点墨汁;君玉寒和徐韫滢被逼上演了一场古装版的泰坦尼克号,衣带飘飘的‘杰克’和‘露丝’抱在一起,一脸的扭曲和羞涩,怎么看怎么奇怪。

  李玄漓再度中招,被林晓筱打扮成了最fshion村姑,穿着大红色的上衣和藕绿色的裙衫,一张脸铺上了厚厚的白粉,唇抹上了艳丽的红色,鬓边还插了两朵桃花,可谓是看哪儿,哪儿就倒了。

  而轮到宵风的时候,林晓筱失去了说话的权利,当他求救的眼神传来,只能对他耸耸肩,表示自己无能为力,几方捣鼓之后,决定让他去外面溜达一圈,遇到的第一个人,向他表白。

  林晓筱听到他们的想法之后,心中很是疑惑,这些人不应该很保守么?怎么一个个的都变得这么这让她很无奈,宵风不想接受林晓筱设立的终极惩罚,也照做了,不过好在遇到的第一个人是个烧火的老爷爷,并没有多么尴尬。

  而最后只剩下一个人还没有受过任何惩罚,反而是戏弄别人,玩得不亦乐乎,这一下,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林晓筱身上,很想让她出糗,奈何,她平常看起来大大咧咧的,说话粗鲁,但关键时刻,她出口成章,还都是锦绣文章,不论多么难的韵脚,她都能迅速准确地接上来,这让人很抓狂。

  而且她的酒量也是高的可怕,几壶酒下肚了,她没有丝毫醉的迹象。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生长恨水长东!”

  “一重风雨一重凉!”

  “累上留云借月章!”

  “天教分付与疏狂!”

  每一句都是极好的,他们自认学识不错,但是都吟不出像这样的诗篇,不由得对林晓筱又刮目相看,只有宵风知道她是个真正的才女。

  林晓筱若是知道他们心中的想法,一定会激动的跳起来,然后仰天长笑,笑这些人又一次被她骗了,这些诗篇不过是那些诗人流传于世的东西,她只是小小的借鉴一下。

  “哎”看着她得意洋洋的样子,众人终于被厚重的挫败感打败了,一起委顿下来,唉声叹气起来,喝酒的情绪都是恹恹地。

  林晓筱看着他们病怏怏的样子,不知道是为何,只问:“你们怎么了,突然一起病了?”

  众人齐刷刷地抬头看了她一眼,又低下头,长叹了好几口气。

  “晓筱,你还没被整过的!”宵风凑在她耳边悄声说着,言语中有些期待。

  林晓筱站了起来,一手扶着一壶酒,一手指着场中众人,脸上浮起一点绯红,似是嗔怨,抑或是其他什么情绪,说起话来去完全出乎人的意料,自夸的程度也太明显了。

  “嗨,原来是这样啊,你们真是小气,这只能说明姐姐我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你们是不是被我的才华折服了!算了,姐姐让你们见识一下”

  众人只觉头顶的乌鸦成群结队,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虽然很想这样骂她一骂,但话到嘴边,却没了说话的底气。

  林晓筱走出几步,手中捏着一个比手掌大一点的盖子,在一张椅子上跳上跳下的,手中的盖子翻来覆去,眼看着要掉下去,又被她信手一捞救了回来,口中念念有词,是他们听不懂的语言,再仔细看两眼,竟然是珍妮特杰克逊的成名舞蹈,虽然被林晓筱跳得有些走样,但她自我感觉良好。

  最后一个字节在空气中冷却,她将盖子扣在头上,摆出一个经典的造型,算是收舞了,但是场中众人没有一个人的下巴是合上的,一向以冷静自居的李玄烨和君玉寒都是瞪大了眼睛,吧嗒一声,手中的酒盏落了下来,酒水撒得一地都是。

  林晓筱却是仰天大笑起来,无比嚣张自豪地说道:“哈哈,你们是不是惊呆了,我的小伙伴们?不用闪躲,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不用粉磨,就站在光明的角落,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天空海阔,要做最坚强的泡沫,我喜欢我,让蔷薇开出一种结果,孤独的沙漠里,一样盛放的裸”

  她现在已经醉了,醉的不成样子,开始了她的专场演唱,从我唱到倔强,唱到白衣飘飘的年代,总之将她脑子里所有记得的歌全都唱了出来,众人听着她的歌声,也没有阻止她的打算,酒品不错,不会发疯,不会吐,只会闹一闹,更何况,她唱歌确实还不错。

  当她神智再度恢复的时候,还是原来的房间,身上的衣服换了新的,床单什么的全都换成了新的,她摇了摇疼得厉害的脑袋,手指摁着太阳|岤,完全记不起来自己后来做了什么事情。

  她洗漱之后,走了出去,却发现所有有门的地方都拉上了大红的绸子,门上也贴了双喜字,连廊上的灯笼都换成了显眼的红色,她一脸茫然地拉过一个人,竟然不是清玄宫的人,而是山下村镇里的人,他们手中还拿着婚礼要用的东西。

  打听之下,她脑子登时懵了,刚刚那个人的话如一道炸雷,他走远了,耳朵依然还是发疼。

  君玉寒迎娶徐韫滢?这是什么情况?

  她深吸一口气,身子一轻,跃上屋顶,几个闪落落在清玄宫最高的地方,放眼望去,整个山头都是飘扬的红色,像燃烧的火焰,一道红毯从清风堂一直延伸到石阶,岂止十丈软红虽然她不喜欢红色,但此刻还是被震撼到了,山风吹过,也是洋溢着幸福的味道。

  她敢打赌,这将是她有生以来见过的最盛大的婚礼,古代不同与现代,现代人选择环保,只是简单的仪式,但是那毕竟只是少数,真正比起来,怎么也不及这场婚礼的十分之一。

  第二百三十二章 采花

  第二百三十二章采花

  君玉寒牵着徐韫滢走过了那几个程序,多了一个不同之处就是去祠堂,可以说是一种入族谱。

  林晓筱没想过清玄宫,一个武学世家,并没有特定的掌门一脉,却会有祠堂和族谱一说,进去之后,基本上所有的人都被挡在了外面,只有林晓筱、云镜这两个清玄宫弟子,李铉宇虽然是杜槿汐之子,也没有资格在这个庄严的时刻进入。

  云镜换下了一贯的白衣,身上穿着的是一件青色的祭袍,白色的衣带垂在腰测,长长的下摆延伸到地面,简单的广袖交颈式样,领口处,袖口处用暗金色的线秀出繁杂的花纹,青丝三千被一丝不苟地尽数挽起,梳成最端庄的发髻,插着一根木簪。

  一派风流倜傥的云镜,此刻看起来多了些严肃,低沉的声音念着些什么,林晓筱一个字也听不进,只是强撑着不睡觉,等到君玉寒和徐韫滢跪在蒲团上,磕过好几个头,云镜手握一支狼毫,在一个线装书上写下几个字,这场庄重的仪式就算是完了。

  林晓筱长吁了一口气,迎来了这场婚礼的饭宴。

  一直持续到晚上,有不少人认出了轻云,知道这一坚持卖艺不卖身的花魁,都是兴致颇浓的让她来上一曲,终于在众人的吆喝下,她端端正正地将琴摆在膝上。

  林晓筱在她开始之前,撺掇玉连城和她合奏,二人的琴音很轻易地就合在一起,音色宛如花间鸟鸣,清脆婉转;又如高山流水,清晰悦耳,交织缠绵,细听之下,由原来的高山流水,自然而然地过渡到了凤求凰,本就是洞房花烛夜,这样也算是应景。

  本是两手风格完全不同的曲子,他们能如此轻易的转换,之间的连接自然至极,没有丝毫矫饰,仿佛就应该是这样,而且二人心意相通,不说话也能配合得如此完美。

  林晓筱却听出了不一样的味道,她不通音律,并不能听出技巧的好坏,只知道琴声中流露出的绝不是表面上的那么简单,好像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彼此的情绪,不需要言语,都懂。

  曲罢,音未停,所谓余音绕梁,三日不绝,说的大概就是这样。

  众人还意犹未尽,轻云却神态自然地收起了琴,一抹黯然埋得很深,深得无人察觉,也许和她共奏的玉连城会懂,她淡淡地看了他一眼,一瞬间,也明白了他眼底的苦涩,其实在抚琴的时候就知道了,只是那样的不确定。

  原来我们是一样的。玉连城和轻云相视一笑,仿佛是在品尝彼此的孤寂。

  冷月依然,朦胧了多少心事?

  夜色渐浓,月影疏淡,喝酒的人都已酒兴阑珊,走得差不多了,本是喜气洋洋的酒席已是残羹冷炙,只剩下几个人在收拾残局。

  林晓筱也歇下了,躺在宵风怀里,散去了一天的劳累,她这一觉睡得并不太安稳,梦到了很多,光怪陆离的世界,混乱的画面,交错的时空,狰狞的人将她魇住,怎么也逃不开。

  随着晨光渐生,山风夹杂着朝阳蓬勃的气息,吹散了一夜的酒气,却吹不散那种喜庆,清玄宫在一片招摇的红色中醒过来,只剩寥寥数十人的清玄宫早没有了往日的辉煌,却反而多了一种质朴,一种看破世事无常的恬淡,才真正算得上是清玄。

  林晓筱从光怪陆离的世界中抽身出来,映入眼帘的是宵风紫色的眸子,一瞬间,她所有的恐惧都消融在其中,头埋进他胸口,深深吸了一口,那样的香味真是好闻,让她的心安静下来。

  宵风将手臂上的衣服拉好,藏起她梦魇时掐出的青紫痕迹,轻轻地搂住她,好长时间,又伺候她穿衣服,给她做了清淡爽口的粥。

  吃完之后,并没有等到徐韫滢和君玉寒,宵风笑了笑,没说什么,只是拉着她走出了清玄宫,却碰上了李玄烨,这场不期而遇的归途注定会很好玩。

  林晓筱要再回一次大都,毕竟还是要给李玄澈一个交代,天子一怒,伏尸百万,她这条小命珍贵得紧,才不能这么简单的就送出去了。

  在涞州,领回了红云和踏雪,李玄烨则是牵着他的疾风,那是一匹黑色的马,岂料,这三匹马刚刚接近,就开始焦躁不安起来,若非各自都牵好了缰绳,大概会在街道上狂奔起来,一决高低。

  都是难得一见的良驹宝马,彼此相见,都引发了体内热血,就像是两名用剑高手,相遇的时候,一场大战总归是避免不了。

  红云和踏雪相识多日,没有这样的问题,可是疾风的加入打破了这个平衡,林晓筱撅了撅嘴,什么也没说,不论他二人的眼神,跳上马,自顾自地走了。

  宵风不紧不慢地跟在她身后,踏雪追逐著红云,红白相映成辉,落在李玄烨眼中却是另一番滋味,他不动声色地驱马上前,三人并肩行走,却是各怀心事,沉默不语,静得听得见彼此的呼吸和风中莫名低语。

  不多时,三人行至一片较为开阔的地方,阳光从头顶坠下,透过疏密有致的树叶,洒下斑驳的影子,红云没有预兆地焦躁起来,前蹄不停刨动着松软的土地,泥沙四溅,鼻尖呼出大股的白气,嘶鸣喑哑而不安。

  林晓筱心情也愈发焦躁,双脚踩紧马镫,小腿一收,夹住红云的小腹,手拍了它一下,便如同压抑了多长时间的烈马,迅速地冲了出去,风驰电掣,扬起她垂下的长发,白衣黑发,似一幅上好的泼墨山水写意。

  宵风心知她不爽,也驭使着踏雪跟了上去,李玄烨毫不退让也冲了上去。

  二人的马都是有灵性的,知道主人心中所想,都是撒开蹄子追逐那道红色的闪电,本就憋住了一口气,如今终于有机会一决高下,两匹马丝毫不退让,竟是并驾齐驱,谁稍微超前一点,落后的必将奋力追逐,怎么也甩不开距离。

  没有花多长时间,赶上了林晓筱,却发现她是停在前方,红玉在狂奔###了一口气,倒也不再焦躁,反而悠闲地在原地,时不时低头吃两口新鲜的草。

  “何方鼠辈,莫要再躲躲藏藏!”林晓筱清喝一声,声音中无不含着怒气,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想生气,而且非常不舒服,胃中翻江倒海,就像在晕车一样。

  随着话音落下,林###现三个人,为首的是个风度翩翩的少年,和李玄烨一般大,作书生打扮,眉目清秀,意态从容,手持一柄折扇,扇面洁净,另一面画着一幅简单的山水写意,寥寥几笔,勾出意韵悠长,却是题着几个字。

  林晓筱看得真切,那是她吟的诗: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不由得多看了两眼,细看这下,这人倒也风度翩翩,星眉剑目,不像一般绿林草寇,反倒多了一些贵气,像是某个没落家族出来的贵公子。

  她正想说话,却听得一个极其滛邪的声音:“哟,这是谁家小姐生的这般灵动嵇山,你可不要和我抢!”林晓筱抬头看去,只见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子正盯着自己,眼中光芒不怀好意,看来是个采花贼。

  心中顿起无名之火,本就心情极度不爽,这人正好撞枪口上了,清叱一声,手中突然出现数根银光闪闪的银针,针势绵密,隐隐发出破空之声,针针不离那人要|岤。

  “这手上功夫倒是俊得很,秦安,你可要小心采花”二人对敌当前,还有心思说笑,嵇山没有着急出手,而是和那名白衣书生并肩而立,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战局,但眼中已然露出郑重神色,秦安飞身上前,惊雷剑出鞘,登时光芒大绽。

  林晓筱空手入白刃,施展小巧腾挪之术,与他以快打快,几个照面下来没有丝毫落入下风的迹象,宵风自是不担心她会受伤,反倒替那位和她交手的人暗暗担忧,虽然他说话确实太过滛亵,惹得他心头一阵不快,但看这种架势,不知有多少苦头等着他。

  秦安从未见过此等小巧秀气的兵器,细看之下,竟是寻常的绣花针,不由得多看了两眼,林晓筱岂会给他机会,手中噙着数根绣花针以天罗地网之势飞射出去,挡住他的漫天剑招。

  却发现周身剑影竟是虚招,猝不及防之下,那真正一招已然到了小腹,随即从袖中射出几根银针,与长剑相交,一声轻响,细针被尽数撞飞。

  而剑尖处竟然吐出一道火光,林晓筱惊呼一声,那火舌已舔舐到她的衣襟,这边是惊雷剑的名由。

  剑乃中空,填满火药等易燃易爆之物,与人对敌,于酣战中猝不及防使出来,少有人不中招,秦安见林晓筱已然落入下风,为了生擒她,不惜用上了这一招。

  眼见情势紧急,刻不容缓,宵风直欲飞身上前,却引来了嵇山的阔刀,大开大合之间,他无瑕抽身营救林晓筱,不由得运起十足气势,眼中精芒涟涟,紫光大绽,身处光芒中的人,动作都随之一滞。

  林晓筱轻叹一声,知道他是为了自己才不惜使用这伤人伤己的招式,随即不再迟疑,手指捏上了他的惊雷剑,流转不息的气劲在她手上凝成一层保护罩,那柄剑开始解体。

  先是剑尖,然后是剑中隐藏的火药等物都掉落在地,最后,他的手中只剩下一个剑柄,碎裂的剑并没有都掉下,反而都悬浮在林晓晓身周。

  她静静地站在原地,一时风吹过树叶的声音,兵器交击的声音,秦安的惊呼声都缓了下来,沉浸在她深邃而怅惋的眼神中,她的那声叹息,如同远古某段影像遗留在今日。

  信手一挥,宽大的袖袍卷起一股飓风,剑的碎片锁定了秦安,他身周的每个死角都锁死了,逃无可逃。

  第二百三十三章 收服仆从

  第二百三十三章收服仆从

  白衣书生动了,那柄温润如玉的折扇凌空飞去,挡在秦安周围,只听得砰砰数声闷响,他身形闪动,折扇在他手中飞舞,四两拨千斤一般挑开那些碎片,整整齐齐地没入身后的树干中。

  林晓筱淡然一笑,忽然欺身上前,白衣书生只感觉身侧清风拂过,幽香似有还无,却早已失了她的痕迹,仿佛刚刚的一击只是一种幻像,直到身后传来一声惨叫,他回过头,却看到林晓筱正笑盈盈的看着自己,她的脚边,秦安跌倒在地上龇牙咧嘴半天爬不起来。

  他见她还要对秦安下毒手,阻止是已经来不及了,失声叫道:“姑娘,你手下留情!”

  林晓筱停住了,笑嘻嘻地看着他,笑意渐冷,凝在嘴角,怎么看怎么美,怎么看怎么冷,“留情?凭什么,他一个采花贼,姐姐是女的,我要是武功弱一点,不就死的很惨,我说小子,你想的也太天真了吧?”

  说话间她的手就落在了秦安的脸上,修长的手指勾着他的下巴,左右细细打量了两眼,似有嫌弃地说道:“粗粗一看,长得还行,只可惜眼睛看起来也太贱了,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好人,你说我应该怎么帮你整整容呢?是把鼻子削一点,还是把眼皮割掉一点?”

  秦安哪里见过这样豪放的女子,她的手放在自己脸上,凉凉的,软软的,却没有丝毫心猿意马的心思,刚刚他真实地感受到杀气,看着明媚温暖,谁知道却是个硬茬,他自认高招的绝杀在她眼里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把戏,随心而为,将剑都给拆了,心痛的同时也怕了。

  “唰!”

  林晓筱忽然一甩袖子,射出几根银针,头也不抬地冷声说道:“我劝你别过来,不然我可不保证我会不会手抖,伤了这位仁兄!”

  白衣书生堪堪避开,银针没入树中,竟是入木三分,他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听得她的话,不由得又退后几步,直愣愣地看着她的背影,尽量放柔了声音:“姑娘,你究竟要怎样才肯放人”

  林晓筱不回答他,只是一个劲地折磨秦安,并没有对他用什么刑,只是揪揪他的耳朵,银针插在他的痒###,一边是痛的要死,一边又让他哈哈大笑,几番下来,早一时哭笑不得:“你个女人怎生这般狠毒,要杀便杀,大哥,你不要受她的威胁,只管上,再多说这些又是干什么?”

  宵风白了他一眼,冷声道:“若是要杀你,你们三个一起上也不是对手!”

  话说得自大,但确实有这个资本,至少从刚刚林晓筱出手来看,三个人还不见得能在她手上过几招。

  “哈,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你们签了卖身契给我吧!”她轻轻地拍起手来,眼中漾起狡黠的光。

  “你啊”白衣书生一时错愕,说不出话来,秦安瞪着她,脱口而出的一方抢白尚未说出口,林晓筱手中一使劲,狠狠掐着他的肉,就只听到撕心裂肺的惨叫。

  “三弟,你没事吧?”

  白衣书生和嵇山异口同声道,生怕秦安就此身死人手,几欲上前,宵风和李玄烨,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正好挡住他们的去路,无法施以援手。

  “你看吧,如果要杀你们的话,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你们是签呢还是不签?”林晓筱站起身来,斜斜地靠着树干,手挡着树叶中投下来的日光,凉悠悠的声音如同远古某个角落传来的,一直回荡在这个树林,带给人一种如梦似幻的错觉。

  “”

  “诺,给你,签好了!”白衣生,竟然随身带着笔,很快就写好了一张卖身契,书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后递给林晓筱,依旧是淡然的模样,没有丝毫卖身屈辱的表现,这种大方干脆倒是让人刮目相看。

  “早点这样不就好了,省得我多费口舌,很累的!不过出了一口气,倒是挺爽的!”林晓筱一脸轻松地瞥了他一眼,并不多话。

  宵风看着这个素朗如月的公子,心下暗暗叹了一口气,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若是按林晓筱的性子,他们如果死撑着不签,最多就是再受点折磨,绝对没有丢了性命的可能,却没料到他竟然能这么随意的就接受那个条件,不由得往深处想了想。

  林晓筱细细看了他的名字:“辰若,良辰美景,斯人独对,若是奈何?这是你取名字的用意么?”她抬头看他,光线打在他身上,整个人都映在阳光里,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觉笑容温润。

  她若无其事地收回目光,龙飞凤舞,签下自己的名字,依然是碧落二字,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这是她曾经最爱的诗。

  辰若看着那两个字,像是受了某种刺激,突然后退两步,大惊失色,看着林晓筱,神色变幻莫测,终究还是什么也没说,碧落,这个人于他来说太熟悉了,他扇面上的那句词便是出自他手,以前一直以为会是那个风度翩翩的才子,真正见过,心情之复杂,难以言喻。

  “好了,你们就好好当我的手下吧没有我的命令,不可以随意死去,哦,对了,你叫秦安是吧,下次我要是在听到任何你采花的风声,我就让你当一辈子太监!”林晓筱神态自然如初,她想的不过是为自己扩充人脉,当然也是想要压制这几个人,尤其是秦安这个采花贼。

  秦安自然是唯唯诺诺,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两步,意图远离林晓筱这个恶魔,又听得她说:“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额”佳人你妹,我是纯爷们,他们在心底悄悄反驳,却不敢说出声来,终究是对林晓筱怕的成分居多,并没有太多尊敬,毕竟只是被迫做了属下,想要心悦诚服,光是武功高强可不行,还要让他们承认,但这一点,辰若做得比林晓筱好,也是因为辰若愿意跟着她,这两个人才勉强跟着。

  林晓筱三人走在前面,宵风似有深意地看了一眼仍然失神的辰若,只是策马跟上,隐隐听得后方传来嬉笑的声音,压得极低,但以他们的耳力,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感觉怎么样?”

  “你说呢,明明是去采花结果被花采了,还连累你们和我一同沦落成屈辱的下属,大哥,你一向最不轻易认输,怎么今天就那么怕了那个小娘们?”

  “我觉得你声音还是小一点比较好”

  辰若的话音刚落,秦安就鬼哭狼嚎起来,手背上有一根银晃晃的针,他又被林晓筱的绣花针扎中了,手在不停的抽搐,过不了几下就扇自己耳光,很快一张脸就红了,全是手指印。

  啪啪的声音不绝于耳,直到他开口求饶认错之后,林晓筱冷冷地扫了他两眼,才将针取了下来,秦安狼狈不堪的模样落在其他人眼中,引来一阵哄笑。

  一干人赶到下一个城镇,林晓筱在客栈刚刚安顿下来,就开始头晕想吐,哪怕是最喜欢的菜摆在面前,闻到那股味道她就忍不住跑到一边干呕起来,这让宵风大感奇怪。

  手搭在她的手腕上,把脉了好长一段时间,他都很是不确定地看着林晓筱,辰若在一旁看得真切,心中一动,轻声道:“要不我来试试,我略通医道!”

  宵风迟疑地看了他一眼,又看看林晓筱那个难受的样子,终于还是答应了。

  不多时,他也得出了结论,一脸喜色地看着宵风,又看看林晓筱,低声道:“你并无大碍,只是有喜了!”

  林晓筱无力地点点头,没好气地说道:“有喜了?什么有喜了?啊,你说什么?”她话说到一半才意识到这有喜了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她怀孕了,肚子里多了一个小东西,然后白衣祭司的那一番话很自然地出现在她脑海,震得她头脑一阵发蒙。

  “如果你能找到七叶明芝,那么胎儿就不会有事!”

  “明湖,传说中聚集了无数怨灵,是为了守护湖底的七叶明芝,而明湖畔有一个浣花宫,这是个神秘的地方,其主人武艺高强”

  李玄漓说起在云南的一番见闻,提到了七叶明芝,那么云南之行不可避免了。

  不过瞬间,她的心思转了千转,心中已拟定好计划怎么将宵风悄无声息地骗去云南,而脸上还是惊愕的表情,宵风心头的大石头终于放下了,没有去探究她眼中的情绪变化,欣喜地一把搂住她,喃喃说着:“晓筱,我要当爹了,哈哈”像一个小疯子。

  林晓筱见他如此神色,更是坚定了不把事实告诉他的信念,也抛开那些烦忧,心情颇好地逗着他。

  一时房间里充满了喜悦,李玄烨坐在一旁,看着他们开心幸福,心又是狠狠地一缩,藏在袖子里的手握紧了,一种毁灭一切的欲念冲散了所有的防线,扎入他脑中,怎么也驱散不开。

  林晓筱娇嗔的声音传来,一点点拉回他迷失的理智,手颓然地松开,复杂地看着相拥的那两个人,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第二百三十四章 再见曦月

  第二百三十四章再见曦月

  为了路上方便,宵风特意为林晓筱又去买了一辆马车,不管她答不答应,硬是连哄带威胁地将她劝上了车,又给她准备了很多酸酸的东西,什么话梅,所有林晓筱叫得上名的,他都在最短的时间内准备好了。

  不过也因此而耽搁了很长时间,李玄烨收到李玄澈的信,提前和这一行人分开,临走前看林晓筱的那种眼神,连不怎么机灵的秦安也看出了问题。

  “姐,先走的那个人到底是谁啊?他看你的眼神怪怪的耶!”他现在怕极了林晓筱的银针,每根针都像是长了眼睛,可以分毫不差地打中他的|岤道,那种滋味让他无法描述,为了不惹她生气,还特意用了尊称。

  隔着帘幕,林晓筱冷冰冰的声音传出来,“如果你皮紧了的话,还可以继续问!”

  秦安立刻噤声,驾车的嵇山幸灾乐祸地看着他,笑得很肆意,只是没有发出声音,以免打扰到里面那尊大神。

  秦安不敢动手,只能狠狠地瞪回去。

  林晓筱懒洋洋的躺在宵风怀里,窗帘随风荡开,落进细碎的阳光,和煦的风吹在脸上,却吹不散她内心的躁动,轻轻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宵风宠溺地抚着她的头发,轻声问道,一手捏起身旁碟中摆放的话梅,准确无误地放入林晓筱嘴中,看着她一边唉声叹气,一边极其享受自己的服务,不由得心中一动,又将她抱紧了一些。

  “没什么呀,你不知道孕妇就喜欢这种胡思乱想么,所以不要惹我不开心”林晓筱满足地咂咂小嘴,回味着话梅的味道,酸甜酸甜的滋味让她觉得很舒服,不会想吐。

  “谨遵老婆大人的三从四德!”宵风随口接道。

  “哈哈真乖!”林晓筱一时笑开了颜,眼睛弯成一条角,笑意正浓。

  “晓筱,你说给我们的孩子取什么名字呢?”

  “嗯,你来取吧!”林晓筱懒懒地翻了个身,在他怀里找了个更舒服的位置靠着,像一只慵懒而优雅的猫,阳光为她镀上了一层暖暖的金光,温柔漂亮。

  “惊水?”宵风沉吟了片刻,说了两个字,探寻地看着林晓筱。

  “不好,感觉太女气了不论是儿子还是女儿,他的名字一定要霸气一点!”她一边消灭口中的话梅,一边含糊地毙掉这个。

  “厉?”他迟疑。

  “太俗了啦,那是你孩子耶,认真点!”林晓筱眼都不睁开,毫不留情地毙掉他的提议。

  “好吧,那显锋呢?”又一个胎死腹中,他有些挫败。

  “怎么感觉像一个兵器的名字呢?”她隐约记得好像以前看过什么小说,神兵显锋,这让她有点不爽了,而且这两个字组合在一起,念得快了,怎么听都觉得像是想疯。

  “林宵!”他又是一阵头大,被快要当父亲的喜悦冲昏了头脑,却没想到取名字竟然这么麻烦,便取了二人名字。

  “亲,我叫林晓筱,你叫林宵风,你还可以更懒一点!”林晓筱翻了个身,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那你说叫什么?”

  “嗯,还是你取吧!”

  “我”

  宵风对此表示极度无奈,这不是折腾人吗?你是在耍我吗?还想再说些什么,却发现怀中的人已经睡过去了,手无意识地攥着自己的袖子,眉心时不时皱起,仿佛是梦到了什么不好的东西。

  他在她额头上轻轻印下一个吻,辗转吻到耳际,邪魅的声音传出,温柔而霸道:“晓筱,这一生你都只能是我的,我要你陪我看遍天涯彼岸!”

  “嗯!”哪怕是在睡梦中,她都听得到他的话,低沉含糊的声音回答了他,也许并非如此,但宵风愿意相信她是听到了。

  马车缓缓驶入大都,这已经是半个月之后的事了,林晓筱被勒令不准骑马,就干脆窝在马车里一直都不曾出来,宵风和她打打闹闹,看得车外一干人都是大跌眼镜。

  本来在外人面前永远是冷冰冰的宵风,一遇到了林晓筱,只要她稍微皱皱眉头,便如一湾寒泉遇到了火山喷发,那些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寒气消散得无影无踪,全都是温暖和柔软,近乎讨好的语气,像小媳妇一般哀怨的语气,都是别人见不到的一种奇观。

  但,没有人会觉得丢脸,也不会嘲笑他,因为她确实有这种力量,尤其是秦安,几天下来,在她面前乖顺得像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白兔,变得安全无害起来。

  试想一个女子,武功高的离谱,打又打不过,逃也逃不掉,甚至连吵架都只有落下风的份,面对她的调戏,都是无计可施,宵风这个时候心情就会大好,用一种幸灾乐祸的眼神看着他们。

  而辰若的心态也发生了变化,林晓筱在他心中的印象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身手很好,绣花针玩得很厉害,出神入化,想必刺绣的功夫也不错;

  文采很好,吟诗作对随口即来,腹有诗书气自华,想必是个温婉秀丽的女子;

  字体苍劲虬润,大气凛然,见字如见人,想必是个心胸开阔的人;

  但这些都只是想必,事实上,她的绣花针不过是她刻意找来专门用来折磨人的;文采确实不错,可以说得上是第一才女,但说教起人来,那叫一个滔滔不绝,而且是骂人不带脏字,还能让人毫无还嘴之力;而所谓的心胸开阔,只适用于她心情好的时候,若是心情不好,惹到她了那就无疑是踩了炸弹,会让你尸骨无存;这让他充分见证了什么叫有原则,原则就是三个字,看心情。

  但即便是这么一个算不上美人的女子,脾气也不算好,却在不知不觉中彻底收服了这三个人的心,一路上她总是很耐心地讲很多关于做人的道理,还给他们安排了一条自认为好的出路,帮他们开客栈,还会和他们说一些奇闻怪见,丝毫不因为曾经是山贼而表现出鄙夷嫌弃。

  漂泊江湖多年,受了多少白眼,若非身怀绝技,他们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林晓筱算得上是第一个真心待他们的人了。

  走下马车,先是安排住宿,宵风黑色劲装风尘仆仆多日,仍然是纤尘未染,身形刚刚出现在大街上,冷峻的眉眼就不知惹来多少花痴女的尖叫;而辰若书生打扮,折扇纶巾,儒雅风度翩翩,也是吸引了不少眼球。

  嵇山?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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