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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章 一剑递出、平平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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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馆外人潮如织,馆内依旧冷冷清清。

  大楚京城之锦绣富饶,说是天下首位亦不为过。京城人有钱,愿意花钱,同样也敢于花钱,老楚家几代人呕心沥血打下铁桶江山,花在盛事太平一事上的日头,比打江山多了无数倍,流过的血,同样不比打江山少。

  若非侍郎酒声名狼藉,任谁尝过,无不指着掌柜老侍郎的鼻子大骂,说是店家掺水假卖、是个老不死,后又有无数人以亲身经历佐证说辞,确凿‘掺水’之事的真实性。

  否则但凡侍郎酒中,酒味稍稍浓那么一些,馆内不会如此门可罗雀。

  酒馆牌匾下,汉子头戴斗笠、腰别木剑从馆内走出,手提一坛侍郎酒,仰天灌了一大口,春风面满,朝屋内笑道:“别送,十几年没见,下回不知啥时候能见着、也可能再也见不到,你这送得多伤春悲秋啊,不痛快。跟我这么多年闯荡江湖、雷厉风行做派,这么一搭噶,显得我不够潇洒。不行不行,不能送,败笔败笔,脑瓜疼.....”

  汉子抱着脑袋。

  一只脚迈出门槛的老侍郎,佝偻身子顿了顿,并未答言,将脚收了回去,“潇洒能装来?”

  汉子笑道:“不能,黄老九是真潇洒,规矩二字在他那,走得比官马大道还通透、还敞亮,一是一、二是二,剑鞘都很有道理,但凡有理,甭管三岁孩子还是八十老妪,他都认。没法子,我是做不成那个样子的,前半辈子您教的,儒家学生德行您也知道,还好老子跑得快,早早脱离苦海,今儿还能装装样子。”

  说到这里,汉子脸不红心不跳,洋洋自得,“别瞧我这么没出息,一些小娃娃见了我,崇敬的很,都喊我大侠,要拿泥人、冰糖葫芦,换我的木剑嘞!”

  汉子嘿嘿直笑,有半句没说,免得老家伙清理门户。

  那些换剑的小娃娃,入口之物,如糖人、糕点,统统被头戴斗笠、腰别木剑的汉子哄骗了去,不能入口之物,骗去丢掉、摔碎,全然不留,还会将‘尸首’暴露人前,惹得孩童一个个慷慨激昂,如领军大将,恨不得征讨贼寇。

  如此作为,自有目的。孩童心性一事,或因生平见闻、或因父母师长言传身教、或如他一般,某时某地遇到某人,因某事骤然改变,发生翻天覆地之变。情况很多,但其实说来,自幼便有雏形,往后生平,不过夯实完善而已。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之说的‘本性’,正是此类最根本的人性。

  这类孩童本性,在于对待‘仇寇’之人态度上,可窥斑见豹。语出伤人、谩骂恶毒的孩童,最多,汉子一笑置之,不去说不好,毕竟平白无故被人坑害,便是心胸还算宽阔的自己,也要拔出剑来大喝一声,“干你老娘!”

  然后直接干架,干到他认错未至。

  反正没人打得过他。

  至于那些素养极佳、出言小心谨慎,顾人颜面、唯恐招人无地自容的小书生们,极少,一个个心有几句、几段、多不过一本书的圣贤文章,却因稚童天性羞于启齿,却止不住劝人向善、告诉他这样不对、不好,再说一通什么是对、是好,以后这样做就行,我小夫子不怪你。

  笑容天真且烂漫。

  汉子会扶正斗笠,如直面顶尖敌对高手般的肃然起敬,执剑行礼、说一声‘晚生受教’,还会将木剑借与他们玩耍。

  孩童目光惊疑,汉子会说:“学无先后、达者为先。”

  那一刻的心思,就像书上说的,暖阳照春风,说不出的爽快。

  读书练剑不同路,可会有些人,人生途中往别道撇上一眼,一抹小小身影,淡淡的,那么明艳动人,会让人记得世间的好。

  既是世间好,也是江湖好,更是百姓好。

  都好。

  这些人,汉子心中会给上一个‘正’字评定。

  只是这些,看过了,努力留在心底就行,留不住也没法子,人老了嘛。但有四人,他如何也忘不掉的。

  一位是长相可人的富家小千金,嘟嘴皱鼻,最干净,心底恶念,比老侍郎亲自酿造侍郎酒中酒气,还要少,几乎没有。

  一位说不上的少年或稚童的小书呆子,学问最高,比他所见硕儒醇儒,相差无几。有位寒门小鬼最聪明,人小鬼大,让人觉得这种小家伙就该待在家里,不要出去祸害江湖了,糟心。

  最后一个比较厉害,骂人最厉害。亲身体会过的楚十三,被他撵着骂,若非对老爹老娘死心多年,内心死水如镜面、波澜不动,说不得真忍不住赏他一顿板栗,连带对他们爹娘,也踹几脚,好生问问咋教成这熊样,比自己还不堪。

  这四人在心中的评定,都很高,包括第四个。

  却都不是他想找的。

  所以每当最后,无论好恶,都会自掏腰包赔礼道歉的汉子,除了以身作则,妄图将那些相差踏错的天性,稍稍扳正些许,略尽绵力,或为那些本就春和景明、一波万顷的灵动心扉,增光添彩,除此之外,还有满怀欣喜与失落。

  说不出的怅然。

  老侍郎沟壑纵横的老脸,倏地黑了,问道:“这么些年,没饿死你?”

  “没呢没呢,非常时期非常手段,好歹练剑的,饿死多丢人?讨饭不成还不能打家劫舍么?老头你真蠢。”

  汉子仰天大笑,偷瞄一眼名不副实的老侍郎师父,后者满脸怒容,片刻后忽然笑了,皱纹丑的很。

  本名姓楚恒却擅自改名楚十三的男子,有点开心。

  老家伙比以前开阔不少嘛。

  最后他问,“林枫此人,你知道多少?”

  老人摇头:“不比你多。”

  “就问你他是个混蛋不?”

  “这倒不至于。”

  “得嘞,那就比我多。”汉子大笑离去,忍着小口酌酒,心里告诉自己,要潇洒,江湖人嘛,可最后还是忍不住转头,看着老者最后一眼,“别送。”

  后者点头,“没送。”

  汉子咧嘴而笑,拍拍剑鞘,满心戚戚然。

  打定主意最后一次见面的汉子,觉得这样最好。

  旋即举起酒坛,权当对身后之人敬酒,狠狠灌了一口。

  此前恩,一杯酌尽;此后怨,一笑而泯。

  是江湖该有的样子。

  这一口,他喝出了酒味。

  账房老先生目送汉子远去,心里同样不好受,回过头,李安心呵呵傻笑,他狠狠瞪了一眼,“笑啥?”

  李安心一边看书一边拿出一只酒壶,天真笑道:“知道师父想喝酒了。”

  老侍郎撇撇嘴,“赶紧去别家打酒,我自己酿的玩意,别人不清楚,我不知道?这也叫酒?这是水。”

  少年哎了一声,当着老者面,从柜台摸出几文钱,一溜烟跑了出去。

  ...........

  本应车马络绎、桥梁一国版图的大楚官道,中间某一截上,人影稀疏,雪白澜衫的青年歪坐马上,手捂一柄狭剑,在他对面,六七骑快马迎面而来,奔雷之势,定于官道前方。

  林枫环顾四周,三面皆敌,独独回头路上并无动静,静悄悄,风吹草斜。

  林枫笑了笑,觉得这驱赶猎物入陷阱的围猎做派,委实太过粗劣,有点瞧不起自己?

  只是此情此景下的笑,无论怎么看,皆是惨笑。

  故而对面一人横刀立马,转为抱拳,问了个林枫不曾想到的问题,“前方可是林公子?”

  青年想了想,十分认真回道:“不是。”

  那人点头,“原来如此,将错就错。”

  旋即哈哈一笑,此人松开拳头,旋而更重抱拳,开门见山道:“我家主子有令,请林公子入府,不伤公子一分一毫,林公子请吧。”

  此人抬臂伸手,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林枫嗤笑道:“不去如何?”

  “公子玩笑了,活人带不回,死人还带不回去么?俺们这帮子人虽说是吃白饭的,但白饭也不至于这个吃法,俺家主子的家底,也是挣来的。”

  那人扬起刀口,做出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刀口犹有血迹,煞是刺目。

  青年面沉如水,心思更加沉入谷底,“换个问法,跟你去了,回得来么?”

  那人只是道:“衣食无忧,钱权美色、予取予夺。”

  听到最后八字的青年,忽然笑了。

  当日大理寺狱中,某位天潢贵胄,还想用这些玩意儿笼络他来着。

  “那还是不去了,”林枫抖了抖雪白澜衫,沉声道:“魏王府邸豪奢秀色,找不到地儿拉屎咋办。”

  随着衣衫抖动,一股凉风打腰际鱼游而出,如缕缕丝线,冷意缠绕全身。

  忽然间,那人面含杀意,厉声道:“林公子果然非比寻常,怪不得殿下百般叮嘱,我等亦处处小心,还是漏了马脚!”

  随后那人狞笑道:“无妨,武夫不如你们读书人,心思跟马蜂窝一样多,不好比划。把你抓了去,知道再多,又能如何。”

  此人刀口一挥,虎虎生风。

  心中有波澜微微闪动,攥紧狭剑的白衣青年,心思偏转,往身后看了一眼,空荡荡地。

  林枫皱了皱眉头,心中不悦且忐忑,反问道:“你以为自己很聪明?”

  那人眯起眼睛,迸射出危险光芒。

  持剑青年缓缓拔剑,义在剑身尽数出鞘,凛冽森芒映照日光,异常耀眼。

  林枫挺直脊梁,双腿轻微夹击马背,一手轻勒缰绳,同时手掌以马颈脖间鬃毛走势,顺流而下,继而拍拍马头。

  这一手尚不纯熟御马之术,用的滞涩无比,很是低劣,却有一点点可圈可点的味道。

  毕竟御马不似御人,需要算计人心。马匹虽说是生灵,昼行夜出、粮草不断,比人却简单的多,御马之术四字可概括,唯手熟尔。

  所以青年这一手,看出门道之人,不难看出假以时日,会是一把马上好手。只是这仕子马术,最是无用,如那草台班子的花拳绣腿,中看不中用。

  指望书生提笔上阵、迎头杀敌不成?

  简直笑话。

  但在青年这些动作之后,对方一行六七人,肃穆以待,同时暗暗心惊,不自觉掌心沁出冷汗。

  这个首次见面的林家次子,天下谓之曰‘十九’的娃子,无论亮剑、抚马,或是接下来扬鞭、吐气,只表达了一个讯息。

  列阵冲杀!

  他一个文人仕子,面对数倍于己之敌,皆是沙场老将,一个尚且不可敌,何况眼下。

  他竟是毫不犹豫,更无丝毫商讨、妥协、拖延的意思。唯一的回答是,冲杀!

  管你五六人还是千万人,我只一个,要去前方,你挡,我便冲杀、一个人的列阵冲杀。

  他们看不懂,但不妨碍他们吃惊。心中只有一个念头:这小子在求死!

  “我姓林的骑马是不咋地,对马脚也不甚熟悉,但有一点,自认为比你强一点。就是我一旦确定马脚,那么露出马脚之人,是故意还是无意,这二者之后,是何目的,诱导我往何处想,想做什么,我会比你们、乃至你们主子的算计、想法,想的更深、更远!”

  林枫看向四周,冷厉道:“你等并非京城人氏,京城中人,不敢、也不可能躲过楚平婴耳目,你们来自宣州。这座州城上至太守、中郎将,下至刀笔小吏、臬司捕头,尽数为魏王指掌。光天化日朗朗乾坤,魏王敢这么做?他当然不敢,他也怕他老子。”

  青年晃了晃狭剑,“有谁能与魏王掌控之地,既瞒过他这个‘当家做主’之人、又说动宣州中郎将跟太守,从而调出一队舔血兵甲,做那违反天子意愿的勾当,截杀在下?”

  “很难想对不对?”

  那人面露疑惑。

  青年哈哈大笑:“不难不难,还有一点,你们没考虑到。就是此人与我有仇啊!我的仇家就那么多,一个个掰过去,不难找的,比如说....陈滢!”

  骤然之间,策马立于中央几人,攥紧刀柄,目光阴沉如冰,毫不掩饰地杀意似潮水海浪,汹涌迭起。

  实则心中,冰若寒潭。

  青年置若罔闻,自顾自道:“陈滢为魏王做了那么多事儿,香火情分多少有点的。再说这一手祸水引东之法,由你们这些傻大个说漏嘴,最自然不过,也十分厉害。可惜了....”

  那人接口,叹息道:“不错,可惜了,思虑如此之深,细致入微,你这样聪明的人,在下生平仅见,杀了太可惜。”

  “你们的目的,不就是杀人么?”

  那人并未反驳,反而大方承认,“跟我等走也好,反抗被杀也罢,都是黄泉路。”

  青年默默点头,“那不就结了。”

  然后一言不发的青年,猛然抽下马鞭,烈马奔腾,一抹毫无章法、牵强到极致、姑且可称之为的剑法的剑光,平白递出,平平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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